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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政文[2018]201号邵武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邵武市2018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邵政地[2018]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邵武市境内农用地38.0912公顷(其中耕地6.1761公顷)、未利用地0.199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邵武吴家塘农场水田6.1761公顷、林地31.3047公顷、其他农用地0.6104公顷、未利用土地0.1993公顷。合计使用国有土地38.2905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