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浙江等8个省(直辖市),自2012年12月1日起,浙江要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本文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例,阐述税改带来的新变化,并分析各种变化对鉴证咨询服务类企业的税负影响,为试点范围内的相关企业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