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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美国劳工部发布数据,去年共有4405名劳动者死于工伤意外,每年另有约5万人丧命于与工作相关的疾病,工伤人员达500万人。这些因工受伤或者死亡的人员会获得怎样的保障呢?让我们来看看美国的工伤保险规定。
新闻
交通事故系职场死亡首要因素
美国联邦劳工部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有4405名工作者死于职场,为近三年来最低,但也达到了平均每天12人,其中734人签署了工作合同,合同工死亡比例相较2011年增加了35%。此外,约有5万人死于在职场罹患的疾病,约500万人受工伤。
据美国安全委员会2014年伤害报告,最危险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农业、采矿、建筑、交通运输和仓储等行业,但大量办公室工作人员同样面临较高的死亡风险。
在最致命职业排行榜上,年均薪资中位数3万美元的伐木工高居榜首,他们往往风吹日晒在非常危险的条件下工作,去年,每10万名全职伐木工中有91.3人死亡。渔民排在第二,2013年共有27人死亡。飞机驾驶员和飞行工程师紧随其后,每10万名全职员工中死亡50.6人,但仍有超过73000个美国人希望进入这一领域,其高达129300美元的平均年薪颇具吸引力。
根据2013年的统计,全美职场死亡第一大因素是交通事故,占因工死亡人数的40%,最常见的是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其次是包括凶杀在内的人或动物暴力行为,占到17%;第三是与物品和设备接触。另有滑倒、跌倒,接触有害物质和环境,火灾和爆炸等因素占比较少。 涉及妇女的致命伤害为351人,比去年下降了14%;西班牙裔或拉丁裔工人在工作中死亡的比例有所增加,达到797人。
立法
48个州强制执行工伤保险法
美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在发达国家中起步较晚,但工伤保险却是美国最早确立的社会保险。美国联邦政府在1908年颁布《美国联邦雇员伤害赔偿法》。
美国工伤赔偿法主要是参照德国法律建立起来的,最先制定工伤赔偿法的州是威斯康辛州,该州于1911年制定了工伤赔偿法,到1920年,约有40个州制定了工伤赔偿法,到上世纪40年代,几乎所有州都制定了工伤赔偿法。不像美国其他社会保险,各个州都有自己的工伤保险,且联邦没有在各州工伤保险中投入资金和管理成本。除各州工伤保险外,联邦还针对一些特殊人群提供特别工伤保险。因此,美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是由各个州工伤保险和联邦工伤保险组成的。
各州工伤保险制度差异较大,为了规范各州工伤保险制度,1970年,美国国会成立了州工伤保险法国家委员会,研究和评估各州工伤保险法是否提供恰当、及时和平等的补偿。1972年,该委员会制订了一系列基本建议,包括工伤保险应当是强制的,而不是选择的;雇主不能因为雇员的人数,雇员是农业雇员、政府雇员、非正式雇员以及家务劳动者而被排除在外;保险应该覆盖与工作有关的所有疾病;最高州工资补偿应当最少是州平均周工资,对暂时完全伤残的现金补偿应当最少是工人净周工资的2/3;工伤补偿不能强加持续期或补偿总数量限制;工伤补偿应当提供充足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目前,美国的工伤保险法可以是强制的,也可以是选择性的。在美国48个州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新泽西州和德克萨斯州工伤保险则是选择性的。在新泽西州和德克萨斯州,法律允许雇主选择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如果雇主拒绝给雇员提供工伤保险,受伤雇员可以根据雇主在其受伤过程中的过失提出诉讼,索取赔偿。同时,雇主不能用普通法的3个抗辩理由进行抗辩。事实上,新泽西州的雇主都为雇员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在德克萨斯州,约有60%的雇主选择了工伤保险。
保障
工伤保险补偿设最低限额
美国各州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不同,但包含大多数企业雇员。在有些州,某些种类的雇员被排除在外,如家务劳动者、慈善或宗教组织的雇员、州和地方政府某些单位的雇员。在美国工伤保险分为三种方式:购买私人保险公司工伤保险,购买州基金工伤保险和企业自我保险。工伤保险补偿一般包含即时医疗护理和超过3到7天等待期后因工资损失提供的现金补偿。针对领受现金补偿,美国各州工伤保险法都规定了3到7天的等待期,如果雇员在这期间康复,则只能享受免费的医疗护理,而不能领受现金补偿。只有超过3到7天的等待期才能领受现金补偿,现金补偿的计算时间通常要追溯到受伤日。现金补偿按周计算,通常是雇员受伤前周薪的2/3,现在各州在比例上都有所提高。除此之外,各州还规定了州补偿的最高和最低限额,周赔偿数额的限额根据州平均周薪每年自动调整。周薪低于最低州补偿限额的按照最低补偿限额领取,周薪高于最高州补偿限额的将按照最高补偿限额领取。在工伤保险现金补偿中规定等待期和最高州补偿主要是为了防止工伤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避免伤残雇员形成依赖工伤保险的惰性。现金补偿除了依据伤残持续时间外,还要依据伤残严重程度来确定。美国各州工伤保险伤残程度分为4大类:临时完全伤残、临时部分伤残、永久完全伤残和永久部分伤残。
美国大部分劳动者如果工伤确实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去年,50岁的华裔王先生就因为一起工伤事故获得了600多万美元的赔偿。王先生4年前在一个施工队工作,事发当日在布鲁克林的一公寓大楼的二楼施工,整个大厦当时的修建正处于搭建钢架的阶段,王先生在搭建钢架时从二楼摔到一楼地面,因为施工队没有提供安全带,王先生身体多处受伤,胯骨、腿骨和手腕都必须通过手术植入钢片,复健中的他一直饱受疼痛折磨,无法上班。工伤律师表示,大厦未向王先生提供安全设施,意外发生,大楼触犯了纽约州劳工法第240条。除了工伤,王先生还获得了意外伤害赔偿。工伤赔偿主要支付医疗和停工薪水的赔偿。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告诉陪审团,王先生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一旦失去做工行走的能力,就失去了唯一的生活技能。陪审团判业主支付647.5万元给王先生。
链接
针对特殊群体的工伤保险制度
美国各州针对各自情况制定工伤保险制度外,联邦针对特殊群体制定了相应的工伤保险制度。这些特殊群体包括:联邦雇员、海岸和港口雇员、患黑肺病的煤矿工人、暴露于辐射下的雇员、能源雇员、退伍军人、铁路雇员和商船队雇员。
1916年《联邦雇员补偿法》取代先前《联邦雇员工伤保险法》,第一次给联邦文职雇员提供了全面的工伤保险。1927年《海岸和港口雇员工伤补偿法》要求雇主给在海岸、港口和其他在海上工作的雇员提供工伤保险。海岸和港口雇员工伤补偿法还包含不被州工伤保险补贴覆盖的其他雇员,例如,在海外军事基地工作的雇员,在海外为美国私人承包商工作的雇员和在海上钻探企业工作的雇员。
1969年联邦政府制定的《黑肺病补偿法》,规定向患尘肺病或黑肺病的煤矿工及其幸存者提供补偿。该法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由联邦一般收入提供资金,另一部分由黑肺病伤残信托基金提供资金,该信托基金由矿主通过在美国开采和销售煤炭缴纳的联邦消费税筹集资金。
1990年《辐射暴露补偿法》向因受到地上核武器试验或在地下铀矿工作中接受辐射患癌症和其他疾病的雇员提供一次性补偿,补偿数额在5到10万美元之间。从该法律实施到2003年4月,共向8622人支付了5.71亿美元。这个计划由联邦一般性开支提供资金。
2000年《能源雇员职业病补偿法》向在因研制或测试工作中暴露于辐射、铍、矽土,患病的雇员及其幸存者提供一次性15万美元的补贴;同时,还提供5万美元作为奖金给符合辐射暴露补偿法的雇员。
(摘自《劳动报》)
新闻
交通事故系职场死亡首要因素
美国联邦劳工部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有4405名工作者死于职场,为近三年来最低,但也达到了平均每天12人,其中734人签署了工作合同,合同工死亡比例相较2011年增加了35%。此外,约有5万人死于在职场罹患的疾病,约500万人受工伤。
据美国安全委员会2014年伤害报告,最危险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农业、采矿、建筑、交通运输和仓储等行业,但大量办公室工作人员同样面临较高的死亡风险。
在最致命职业排行榜上,年均薪资中位数3万美元的伐木工高居榜首,他们往往风吹日晒在非常危险的条件下工作,去年,每10万名全职伐木工中有91.3人死亡。渔民排在第二,2013年共有27人死亡。飞机驾驶员和飞行工程师紧随其后,每10万名全职员工中死亡50.6人,但仍有超过73000个美国人希望进入这一领域,其高达129300美元的平均年薪颇具吸引力。
根据2013年的统计,全美职场死亡第一大因素是交通事故,占因工死亡人数的40%,最常见的是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其次是包括凶杀在内的人或动物暴力行为,占到17%;第三是与物品和设备接触。另有滑倒、跌倒,接触有害物质和环境,火灾和爆炸等因素占比较少。 涉及妇女的致命伤害为351人,比去年下降了14%;西班牙裔或拉丁裔工人在工作中死亡的比例有所增加,达到797人。
立法
48个州强制执行工伤保险法
美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在发达国家中起步较晚,但工伤保险却是美国最早确立的社会保险。美国联邦政府在1908年颁布《美国联邦雇员伤害赔偿法》。
美国工伤赔偿法主要是参照德国法律建立起来的,最先制定工伤赔偿法的州是威斯康辛州,该州于1911年制定了工伤赔偿法,到1920年,约有40个州制定了工伤赔偿法,到上世纪40年代,几乎所有州都制定了工伤赔偿法。不像美国其他社会保险,各个州都有自己的工伤保险,且联邦没有在各州工伤保险中投入资金和管理成本。除各州工伤保险外,联邦还针对一些特殊人群提供特别工伤保险。因此,美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是由各个州工伤保险和联邦工伤保险组成的。
各州工伤保险制度差异较大,为了规范各州工伤保险制度,1970年,美国国会成立了州工伤保险法国家委员会,研究和评估各州工伤保险法是否提供恰当、及时和平等的补偿。1972年,该委员会制订了一系列基本建议,包括工伤保险应当是强制的,而不是选择的;雇主不能因为雇员的人数,雇员是农业雇员、政府雇员、非正式雇员以及家务劳动者而被排除在外;保险应该覆盖与工作有关的所有疾病;最高州工资补偿应当最少是州平均周工资,对暂时完全伤残的现金补偿应当最少是工人净周工资的2/3;工伤补偿不能强加持续期或补偿总数量限制;工伤补偿应当提供充足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目前,美国的工伤保险法可以是强制的,也可以是选择性的。在美国48个州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新泽西州和德克萨斯州工伤保险则是选择性的。在新泽西州和德克萨斯州,法律允许雇主选择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如果雇主拒绝给雇员提供工伤保险,受伤雇员可以根据雇主在其受伤过程中的过失提出诉讼,索取赔偿。同时,雇主不能用普通法的3个抗辩理由进行抗辩。事实上,新泽西州的雇主都为雇员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在德克萨斯州,约有60%的雇主选择了工伤保险。
保障
工伤保险补偿设最低限额
美国各州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不同,但包含大多数企业雇员。在有些州,某些种类的雇员被排除在外,如家务劳动者、慈善或宗教组织的雇员、州和地方政府某些单位的雇员。在美国工伤保险分为三种方式:购买私人保险公司工伤保险,购买州基金工伤保险和企业自我保险。工伤保险补偿一般包含即时医疗护理和超过3到7天等待期后因工资损失提供的现金补偿。针对领受现金补偿,美国各州工伤保险法都规定了3到7天的等待期,如果雇员在这期间康复,则只能享受免费的医疗护理,而不能领受现金补偿。只有超过3到7天的等待期才能领受现金补偿,现金补偿的计算时间通常要追溯到受伤日。现金补偿按周计算,通常是雇员受伤前周薪的2/3,现在各州在比例上都有所提高。除此之外,各州还规定了州补偿的最高和最低限额,周赔偿数额的限额根据州平均周薪每年自动调整。周薪低于最低州补偿限额的按照最低补偿限额领取,周薪高于最高州补偿限额的将按照最高补偿限额领取。在工伤保险现金补偿中规定等待期和最高州补偿主要是为了防止工伤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避免伤残雇员形成依赖工伤保险的惰性。现金补偿除了依据伤残持续时间外,还要依据伤残严重程度来确定。美国各州工伤保险伤残程度分为4大类:临时完全伤残、临时部分伤残、永久完全伤残和永久部分伤残。
美国大部分劳动者如果工伤确实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去年,50岁的华裔王先生就因为一起工伤事故获得了600多万美元的赔偿。王先生4年前在一个施工队工作,事发当日在布鲁克林的一公寓大楼的二楼施工,整个大厦当时的修建正处于搭建钢架的阶段,王先生在搭建钢架时从二楼摔到一楼地面,因为施工队没有提供安全带,王先生身体多处受伤,胯骨、腿骨和手腕都必须通过手术植入钢片,复健中的他一直饱受疼痛折磨,无法上班。工伤律师表示,大厦未向王先生提供安全设施,意外发生,大楼触犯了纽约州劳工法第240条。除了工伤,王先生还获得了意外伤害赔偿。工伤赔偿主要支付医疗和停工薪水的赔偿。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告诉陪审团,王先生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一旦失去做工行走的能力,就失去了唯一的生活技能。陪审团判业主支付647.5万元给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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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特殊群体的工伤保险制度
美国各州针对各自情况制定工伤保险制度外,联邦针对特殊群体制定了相应的工伤保险制度。这些特殊群体包括:联邦雇员、海岸和港口雇员、患黑肺病的煤矿工人、暴露于辐射下的雇员、能源雇员、退伍军人、铁路雇员和商船队雇员。
1916年《联邦雇员补偿法》取代先前《联邦雇员工伤保险法》,第一次给联邦文职雇员提供了全面的工伤保险。1927年《海岸和港口雇员工伤补偿法》要求雇主给在海岸、港口和其他在海上工作的雇员提供工伤保险。海岸和港口雇员工伤补偿法还包含不被州工伤保险补贴覆盖的其他雇员,例如,在海外军事基地工作的雇员,在海外为美国私人承包商工作的雇员和在海上钻探企业工作的雇员。
1969年联邦政府制定的《黑肺病补偿法》,规定向患尘肺病或黑肺病的煤矿工及其幸存者提供补偿。该法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由联邦一般收入提供资金,另一部分由黑肺病伤残信托基金提供资金,该信托基金由矿主通过在美国开采和销售煤炭缴纳的联邦消费税筹集资金。
1990年《辐射暴露补偿法》向因受到地上核武器试验或在地下铀矿工作中接受辐射患癌症和其他疾病的雇员提供一次性补偿,补偿数额在5到10万美元之间。从该法律实施到2003年4月,共向8622人支付了5.71亿美元。这个计划由联邦一般性开支提供资金。
2000年《能源雇员职业病补偿法》向在因研制或测试工作中暴露于辐射、铍、矽土,患病的雇员及其幸存者提供一次性15万美元的补贴;同时,还提供5万美元作为奖金给符合辐射暴露补偿法的雇员。
(摘自《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