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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既是维护产品质量安全的国际通行做法,也是产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2017年是我国全面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的第二个年头,记者近日从质检总局获悉,我国2017年其实施消费品召回491次,召回缺陷消费品2702.6万件。分别较上年增加111.6%和337.5%,召回次数和数量都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