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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我国医院社会工怍以北京协和医院为起点,逐渐发展到其他西方教会所办医院、民间慈善医院和政府念立医院,且在精神病防治领域也有所建村。这一时期医院社会工怍者专业素质较高,在运用个案工怍方法为病人提供综合“社会治疗”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医院社会工怍也不再是传播宗教的工具,而是演变为近代世俗化的社会事业。而且,国民政府逐渐在医院社会工怍中扮演重要角色,不仅在国立医院成立社会服务部,而且主持编写了系刮专业著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