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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自1992年发行以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针对可转债的会计处理却一直不够明晰。2006年实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以来,对于金融工具以及衍生工具给出了更为准确、详细的规定。新准则规定企业可以将发行的可转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其他金融负债。本文采用理论分析与案例结合的方式探析将可转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