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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至真要大论》云:“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类经》释云:“诸寒之而热者,谓以苦寒治热而热反增,非火之有余,乃真阴之不足也。阴不足则阳有余而为热,故当取之于阴,谓不宜治火也,只补阴以配其阳,则阴气复而热自退矣。”《静香楼医案》云:“阴不足者,阳必上亢而内燔。欲阳之降,必滋其阴,徒恃清凉无益也。”尤氏之论,可谓一语中的。由此可见,“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是燮理阴阳,阳病治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