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视野下的中国社团治理——一种政治宪法学视角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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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代中国的结社权保障实践和大国治理的现实难题出发,可以提炼出一套“国家治理结社观”.不同于主流的“法条主义结社观”,在这种路径看来,国家是否保障、何时保障以及如何保障公民的结社权,取决于国家维持乃至于提升其政绩合法性方面的考虑;公民结社权的行使不能影响到政绩的稳定生产,一旦出现问题,国家必然诉诸“运动式治理”机制加以解决;与此同时,由于各个地区的差别极大,对于结社的需求亦不同,因此全国一刀切式的保障模式并不可行,中央与地方需要在此事项上形成某种分权状态.而基于具体实践的分析可知,自1978年至今,当代中国的结社权保障模式经历了三次大的变迁,即1980年代的“放任型保障模式”、1990年代的“消极型保障模式”和21世纪以来的“地方型保障模式”.本文认为,目前国家的社团管理体制大体上能够满足时代的发展需要,而“大写的国家”与“小写的国家”间的具体互动结果将决定未来新的结社权保障模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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