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普遍管辖权是一种特殊的国家涉外刑事管辖权,行使普遍管辖权需由国际法授权。习惯法可能作为普遍管辖权的国际法依据,但对习惯普遍管辖权之确立存在重大争议。考虑到现有研究之不足及问题本身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有必要讨论习惯普遍管辖权的认定。本文根据习惯法一般理论,结合普遍管辖行为特点,提出确立习惯普遍管辖权的标准;依此标准考察、梳理、分析普遍管辖实践能够得出如下确定结论:尽管理论上可行、针对现有国际罪行的习惯普遍管辖权并未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