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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批改,令不少语文老师感到十分头疼,并且常常是“吃了力却不讨好”。老师虽然花费了很多精力去批改作文,学生的作文本子写满了老师的批改语,而学生的作文水平却提高甚微。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老师在作文批改中把作文的“批”和“改”全由老师自己一个人揽下来了,而忽视了老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性。作文批改也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增强学习语文的自信心,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必须坚持“三多三少”原则:
一、多鼓励,少批评
《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鼓励自主阅读、自由表达,充分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和进取精神,关注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
所以,作文批改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多鼓励,少批评。学生的每一篇作文,都是他们的劳动成果。教师批改首先应该肯定他们的成绩,珍视学生作文中的独特感受,同时指出应当改进的地方。既不能求之过急,也不能一味批评,更不能冷嘲热讽。教师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作文,善于从学生的作文中发现优点,并及时给以鼓励,特别是对于作文基础较差的学生,更要善于从他们的作文中找出正在萌芽的哪怕是微小的进步因素,并及时给以鼓励、表扬。
当然,多鼓励少批评绝不是只看优点,不看缺点,而是必须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多鼓励不是言过其实,任意拔高;少批评,当然也不是不批评。对于缺点错误,教师必须严肃指出,但态度要诚恳,要使学生从表扬中觉察到自己的不足,从批评中认识到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多保留,少修改
学习写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学生写作的水平只能从他们的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我们坚持多保留、少修改的作文批改原则,正是为了让学生从教师的批改中认识自己的写作水平,看到成绩,看到进步,增强信心。因此在作文批改中,教师不能轻易删改和随意改动学生习作的原意,而把自己的看法强加给学生,应当珍惜学生习作中表达的真情实感,认真考虑学生的独立见解。肯定其对的一面,并从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耐心地指出其不足或错的地方,顺着学生习作的原意,做些必要的删减和修改。
教师如果脱离学生实际,根据自己的欣赏水平和主观设想,认为学生这句不合适,那句不合理,大删大改,弄得学生的作文面目全非,自以为很细致、很认真、很负责,结果却往往适得其反。学生对这种近于重写的批改并不一定能完全领会,或根本不领会。更为严重的是学生原作没有留下几句话,文面却成了“满堂红”,容易使学生望而生畏,失去信心,甚至产生厌恶和逃避作文的情绪。这就难以达到作文教学的目的。
多保留,少修改,也不是说可以迁就学生作文的缺点和错误,而是说要通过尽可能少的改动,使学生习作的原意正确、明白、通顺地得以表达。改得少而精,重点突出,才能便于学生接受,从而使学生受到较深的教育。
三、多提示,少代笔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是实践性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因而,应该让学生多读多写,日积月累,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体会、把握运用语文的规律。”作文批改,应该是作文指导的延续,教师应着力抓住“批”这一环,做好提示,使学生知道,哪个地方写得不好,为什么不好,该怎么修改才好。然后让学生自己动手,把它改过来,而不是由教师大段大段地代笔。作文批改应该是教师和学生的共同活动《语文课程标准》强调:要“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根据表达需要,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因此,教师不能把“批”和“改”统统都揽在自己身上,大笔一挥,又批又改,不给学生思考、修改、实践的机会。我们应该彻底改变这种“学生只管写,教师只管批”的局面,让所有的学生都参与到批改中来,在批改这一环节中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作文批改活动中,教师和学生可以有个分工:教师侧重于“批”,以“批”为主,通过“批”加强对学生的习作指导,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侧重于“改”,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自改和互改等多种方法,取长补短,通过“改”,促进学生相互合作与交流,共同提高写作水平,从而使每一位学生都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一、多鼓励,少批评
《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鼓励自主阅读、自由表达,充分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和进取精神,关注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
所以,作文批改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多鼓励,少批评。学生的每一篇作文,都是他们的劳动成果。教师批改首先应该肯定他们的成绩,珍视学生作文中的独特感受,同时指出应当改进的地方。既不能求之过急,也不能一味批评,更不能冷嘲热讽。教师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作文,善于从学生的作文中发现优点,并及时给以鼓励,特别是对于作文基础较差的学生,更要善于从他们的作文中找出正在萌芽的哪怕是微小的进步因素,并及时给以鼓励、表扬。
当然,多鼓励少批评绝不是只看优点,不看缺点,而是必须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多鼓励不是言过其实,任意拔高;少批评,当然也不是不批评。对于缺点错误,教师必须严肃指出,但态度要诚恳,要使学生从表扬中觉察到自己的不足,从批评中认识到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多保留,少修改
学习写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学生写作的水平只能从他们的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我们坚持多保留、少修改的作文批改原则,正是为了让学生从教师的批改中认识自己的写作水平,看到成绩,看到进步,增强信心。因此在作文批改中,教师不能轻易删改和随意改动学生习作的原意,而把自己的看法强加给学生,应当珍惜学生习作中表达的真情实感,认真考虑学生的独立见解。肯定其对的一面,并从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耐心地指出其不足或错的地方,顺着学生习作的原意,做些必要的删减和修改。
教师如果脱离学生实际,根据自己的欣赏水平和主观设想,认为学生这句不合适,那句不合理,大删大改,弄得学生的作文面目全非,自以为很细致、很认真、很负责,结果却往往适得其反。学生对这种近于重写的批改并不一定能完全领会,或根本不领会。更为严重的是学生原作没有留下几句话,文面却成了“满堂红”,容易使学生望而生畏,失去信心,甚至产生厌恶和逃避作文的情绪。这就难以达到作文教学的目的。
多保留,少修改,也不是说可以迁就学生作文的缺点和错误,而是说要通过尽可能少的改动,使学生习作的原意正确、明白、通顺地得以表达。改得少而精,重点突出,才能便于学生接受,从而使学生受到较深的教育。
三、多提示,少代笔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是实践性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因而,应该让学生多读多写,日积月累,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体会、把握运用语文的规律。”作文批改,应该是作文指导的延续,教师应着力抓住“批”这一环,做好提示,使学生知道,哪个地方写得不好,为什么不好,该怎么修改才好。然后让学生自己动手,把它改过来,而不是由教师大段大段地代笔。作文批改应该是教师和学生的共同活动《语文课程标准》强调:要“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根据表达需要,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因此,教师不能把“批”和“改”统统都揽在自己身上,大笔一挥,又批又改,不给学生思考、修改、实践的机会。我们应该彻底改变这种“学生只管写,教师只管批”的局面,让所有的学生都参与到批改中来,在批改这一环节中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作文批改活动中,教师和学生可以有个分工:教师侧重于“批”,以“批”为主,通过“批”加强对学生的习作指导,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侧重于“改”,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自改和互改等多种方法,取长补短,通过“改”,促进学生相互合作与交流,共同提高写作水平,从而使每一位学生都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