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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减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初步设计的变更,文章结合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实践经验,在对规划设计变更的形式、变更原因及变更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局性观念、遵循技术规范和提高规划设计质量等建议。
关键词:土地开发;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变更
规划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中最为常见的变更,指在工程没有开工时,或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现场条件的改变、工程使用意图的变化等,对原规划设计进行的修改,增加或减少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既会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会加大实施阶段的管理难度和管理的工作量。
一、变更的原因
第一,规划设计脱离项目区实际。设计过程中为了追求图面的美观性、可视性和绘图的便利性,忽略了项目区实际的地形、地貌、权属关系、地面建筑物等重要限制因素,以致经常出现一些违背自然规律、脱离实际的情况。因此,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不符合实际的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第二,规划设计时前瞻性和全局性意识不强。规划设计要有前瞻性和超前性,否则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规划设计要有完整科学的项目工程的布局,要求合理地安排好各项用地。实际工作中对项目区考虑得较多,对项目区周边配套衔接考虑得较少。没有全局性的意识必然会导致各项用地布局不合理而需更改。
第三,项目区实测地形图质量差和精度不高。受土地开发整理测量规范不健全、测量范围广、地形条件复杂、测量要素多以及技术设备不齐全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实测地形图质量与精度不高,达不到设计要求。因此,实测地形图内容不详实、测量精度不够是造成目前设计变更频繁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四,施工条件的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一是地质勘探深度不足,开挖后暴露的地质条件与规划设计提供的情况不符,被迫更改设计;二是遭遇特大洪水、地震、灾害性的地质滑动等人们无法预测和抗拒的自然力作用。
第五,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在规划设计时,必须熟悉土地、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等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否则设计没有可行性。
二、变更的形式
第一,土地平整工程设计变更。土地平整工程的变更主要因土地勘测和规划设计的时间太仓促,漏掉了部分需整理的田块,造成项目建设规模增加、工程量漏算等情况而提出变更;对土地用途的变更,而引起土地平整工程设计的变更。
第二,农田水利工程设计的变更。水源与灌溉取水工程的变更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无法满足灌溉或排涝要求而提出的换址建设,小型抽水站数量增减和水泵型号改变等变更。灌排渠系遍布整个项目区,数量较大,因此,渠系工程的变更最为普遍,主要包括渠道位置、数量、长度、断面尺寸、材质等的变更。在渠系建筑物工程的变更中,涵管的数量变更较多、闸的数量和位置的变更较常见,有因增加机耕桥或人行桥数量导致的变更和跌水的变更等。
第三,田间道路工程设计变更。道路设计变更十分普遍,包括道路位置的平移,道路长度、宽度的变更以及道路铺设材料的变更。
三、变更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基础资料不扎实,规划设计质量不高。前期勘察时,收集到的图件等基础资料的时效性较差、精度不高,规划设计的水平不高,使得规划设计方案与实际有偏差。
第二,变更申请材料质量较差,不具可审性。近年来,各项目区所在地的国土部门上报的变更申请材料多数为几页纸的“申请变更理由”,既无项目的变更设计内容,也无相应的设计图纸,审查人员对这种变更无法进行审查,也难以做出科学、合理的答复。
第三,变更内容多,处理难度大。要求变更的内容非常多,既涉及到技术问题,也牵扯到项目区的权属调整问题。处理这种变更,需要的现场资料多,协调、磋商的工作量大,变更设计的技术含量高,要达成各方均满意的变更设计方案,难度很大。
四、变更的建议
第一,严格执行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的法律法规,规范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工作。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按规定执行项目实施中期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二,树立前瞻性和全局性观念。规划设计前,必须严格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为前提,确保建设项目可行。在规划设计时应具有超前意识和全局观念,要明确项目的规划目标,深入基层,拟出多个供选方案,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当地群众的意见。通过全面的论证后,确定好合理的规划方案,明确主体工程、重大工程的布局。
第三,加强规划设计工作管理,提高规划设计质量。规划设计变更既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会加大实施阶段的管理难度和管理的工作量。要减少规划设计变更,科学、严谨的项目规划设计是必要的前提。建议进一步加强规划设计阶段的管理力度,切实提高设计报告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孟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初探[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1).
2、邓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探讨[J].科技资讯,2009(2).
3、蒋建俊.强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J].国土资源导刊,2008(2).
4、张万江.济阳县做好土地开发整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J].山东国土资源,2009(1).
(作者单位:蒋胜强,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匡春峰,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郭岚,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关键词:土地开发;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变更
规划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中最为常见的变更,指在工程没有开工时,或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现场条件的改变、工程使用意图的变化等,对原规划设计进行的修改,增加或减少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既会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会加大实施阶段的管理难度和管理的工作量。
一、变更的原因
第一,规划设计脱离项目区实际。设计过程中为了追求图面的美观性、可视性和绘图的便利性,忽略了项目区实际的地形、地貌、权属关系、地面建筑物等重要限制因素,以致经常出现一些违背自然规律、脱离实际的情况。因此,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不符合实际的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第二,规划设计时前瞻性和全局性意识不强。规划设计要有前瞻性和超前性,否则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规划设计要有完整科学的项目工程的布局,要求合理地安排好各项用地。实际工作中对项目区考虑得较多,对项目区周边配套衔接考虑得较少。没有全局性的意识必然会导致各项用地布局不合理而需更改。
第三,项目区实测地形图质量差和精度不高。受土地开发整理测量规范不健全、测量范围广、地形条件复杂、测量要素多以及技术设备不齐全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实测地形图质量与精度不高,达不到设计要求。因此,实测地形图内容不详实、测量精度不够是造成目前设计变更频繁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四,施工条件的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一是地质勘探深度不足,开挖后暴露的地质条件与规划设计提供的情况不符,被迫更改设计;二是遭遇特大洪水、地震、灾害性的地质滑动等人们无法预测和抗拒的自然力作用。
第五,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在规划设计时,必须熟悉土地、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等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否则设计没有可行性。
二、变更的形式
第一,土地平整工程设计变更。土地平整工程的变更主要因土地勘测和规划设计的时间太仓促,漏掉了部分需整理的田块,造成项目建设规模增加、工程量漏算等情况而提出变更;对土地用途的变更,而引起土地平整工程设计的变更。
第二,农田水利工程设计的变更。水源与灌溉取水工程的变更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无法满足灌溉或排涝要求而提出的换址建设,小型抽水站数量增减和水泵型号改变等变更。灌排渠系遍布整个项目区,数量较大,因此,渠系工程的变更最为普遍,主要包括渠道位置、数量、长度、断面尺寸、材质等的变更。在渠系建筑物工程的变更中,涵管的数量变更较多、闸的数量和位置的变更较常见,有因增加机耕桥或人行桥数量导致的变更和跌水的变更等。
第三,田间道路工程设计变更。道路设计变更十分普遍,包括道路位置的平移,道路长度、宽度的变更以及道路铺设材料的变更。
三、变更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基础资料不扎实,规划设计质量不高。前期勘察时,收集到的图件等基础资料的时效性较差、精度不高,规划设计的水平不高,使得规划设计方案与实际有偏差。
第二,变更申请材料质量较差,不具可审性。近年来,各项目区所在地的国土部门上报的变更申请材料多数为几页纸的“申请变更理由”,既无项目的变更设计内容,也无相应的设计图纸,审查人员对这种变更无法进行审查,也难以做出科学、合理的答复。
第三,变更内容多,处理难度大。要求变更的内容非常多,既涉及到技术问题,也牵扯到项目区的权属调整问题。处理这种变更,需要的现场资料多,协调、磋商的工作量大,变更设计的技术含量高,要达成各方均满意的变更设计方案,难度很大。
四、变更的建议
第一,严格执行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的法律法规,规范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工作。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按规定执行项目实施中期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二,树立前瞻性和全局性观念。规划设计前,必须严格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为前提,确保建设项目可行。在规划设计时应具有超前意识和全局观念,要明确项目的规划目标,深入基层,拟出多个供选方案,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当地群众的意见。通过全面的论证后,确定好合理的规划方案,明确主体工程、重大工程的布局。
第三,加强规划设计工作管理,提高规划设计质量。规划设计变更既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会加大实施阶段的管理难度和管理的工作量。要减少规划设计变更,科学、严谨的项目规划设计是必要的前提。建议进一步加强规划设计阶段的管理力度,切实提高设计报告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孟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初探[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1).
2、邓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探讨[J].科技资讯,2009(2).
3、蒋建俊.强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J].国土资源导刊,2008(2).
4、张万江.济阳县做好土地开发整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J].山东国土资源,2009(1).
(作者单位:蒋胜强,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匡春峰,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郭岚,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