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9)3338号)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3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春运期间的客货运输组织工作,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努力满足广大旅客出行需要,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确保2010年春运期间我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