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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出台,"谁建设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勘察谁负责"的建设管理理念被正式赋予法律地位。随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1年出台《关于做好工程永久性标牌设置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竣工验收的建筑物在明显部位必须设置永久性标识牌,标识牌载明建筑物五方责任主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