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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建设服务型政府进程的不断推进,公众需求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受社会事务增多和机构编制员额总量控制等因素影响,它们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出现供给不足的现象。自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以来,政府购买服务成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强化政务和公益服务的做法,越来越引起各级政府的认同。但是,当前政府购买服务的顶层制度仅存在于行政指导层面,体制机制处于探讨阶段,具体操作程序缺乏规范,致使各地在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