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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民俗学这门人文科学的整理和研究,由于长期以来存在着不应有的冷漠态度,因而也影响到一些文学史家和文学评论家们对民俗学的文学功能缺乏正确的认识。譬如有人就讥讽过老舍是一位“靠着卖乡土神话而成名的作家。”可贵的是,老舍生前并没有因为这种贬斥而动摇过;反而认为这是自己最拿手的“一招”。他说:“有一招拿出一招来,总比一招也没有好一些,大家都拿出自己的一招,也就百花齐放了。”(《小花朵集·题材与生活》)老舍对北京风情民俗的了解和重视,可以说使老舍和老北京虽二犹一。他的作品把北京艺术化了,或者说通过艺术的描绘使北京更加生活化了。正因为如此,老舍作品的卓越艺术成就,不仅得到了国内外读者的一致公认,而且从民俗学的角度看,其价值也是很高的。
北京曾是五代帝都,解放后又成了中国人民的伟大首都。作为礼义之邦的首善之区,它一直是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北方各民族人民生活习俗和思想文化的交汇地。因此,在这里有多层次的社会结构和不同职业的各色人等。他们一起在漫长的生活岁月里,自然形成、积淀下了一种地方文化,即独特的北京民俗风情。这种地方文化,既有相对凝固的稳定性,又在世代相沿袭的过程中随着政治、经济和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生着变易。考察和分析一个地区的民俗风情,可以帮助我们寻检生活变迁的踪迹,阐明存在于现实社会生活中的问题。北京近一个世纪来的变化,远远地超过了历史上五六百年的变化。从时间上说,虽然去古未远,但从各种环境事物风土上说,许多都已完全不同了。现在年纪轻一些的人,对于过去北京社会生活的一些具体事象,感到非常隔膜,有的已很茫然了。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再过若干年,客观的变化更大,未来的人对往昔所知也就更少。所以能从生活的角度,风土的角度记录下一些北京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的真实情况、风俗资料、历史掌故,虽然看来有些细微琐碎,但对于现在和未来的读者,却是十分有意义的。
“旗人”风俗
在北京多层次的市民结构中,清末的“八旗子弟”以其特异的风俗俚习、人情世故,形成了自己的社会阶层。然而要目睹八十多年前这一阶层的社会面貌,实属不可能。老舍的《正红旗下》对于这一阶层的生活和当时北京市容的再现,则使我们看到,这个由末代封建统治者以其腐朽性造成的“吃铁杆庄稼”的寄生阶层,在大清皇朝濒临“残灯末庙”之时,依然过着那种“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的生活方式,以“耗财买脸,傲里夺尊,誉满九城”而自荣。比如遇上了婚丧大事,连那些胯骨上的亲戚也要来吊丧或贺喜,借此机会,主客双方比仪式的隆重,宴席的丰盛,礼金礼品的厚薄,鞋袜衣裳的华贵和所坐车、轿的品第。结果,办婚丧大事的主人往往倾家荡产,而亲友中舍命陪君子的也不乏其人。繁缛的规矩礼节,使主客双方觉着若是行礼不周,就没脸再活下去,死了也欠光荣。就是生个婴儿刚满三天,进行所谓“洗三”时,也要兴亲动邻,来念那说过不知多少遍的祝词,什么“先洗头,作王侯;后洗腰,一辈倒比一辈高;洗洗蛋,作知县;洗洗沟,作知州!”一边洗,亲友一边往盆里抛铜板。当他们的生活每况愈下,入不敷出,寅吃卯粮,甚至债台高筑,被讨债的打破门板时,却仍然表现得谦和豁达,随遇而安,津津有味地讲起养鸟、养蝈蝈与蛐蛐的经验来,便忘了时间。正如老舍说的,这是满族人入关后二百多年所积下的历史尘垢,它使一般的旗人不仅忘了自谴,也忘了自励,完全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汪死水里,把毕生的精力都花费在摆弄鸟笼子以及考究笼里的小磁食罐、小磁水池、清除鸟粪的小竹铲等小刺激与小趣味里。此外,旗人中有关妇女的风俗,与其说特别,不如说反映了女人的被歧视。她们手中虽然也和男人一样,人人都离不开一个“燃着兰花烟”的烟袋锅子,但在许多场合下却有不能违犯的禁忌。
当年旗人所奉行的这些习俗,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封建制度的必然崩溃,而他们只不过是承担了不可避免的历史性的悲剧命运而已。随着帝制的结束,这些沦落为平民的旗人,虽然在过去传承的礼俗中养成了一种所谓豪爽大方、气度雍容、举止娴雅、事事讲究的习惯,然而悲剧也正在这里。因为他们将“豪爽”“闲雅”浪费在提笼架鸟、走票唱曲这样的“艺术生活”上,他们的谦和温厚到失去了对一切“不公正”的反抗的本能。
街、屋、市廛
一个人热爱祖国总是与热爱自己的家乡、父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老舍在作品里对北京的乡土风物、市廛、建筑的追忆与描绘,常常流露出其爱国之心、怀乡之情。北京处于水甘土厚、风高气寒之地,又是自辽金以来衣冠文物异于其他地方的一座古老都城。它不仅有自己风景秀美的山光水色与堂皇富丽的高大宫殿,而且也有与它极不协调的城市风情。以住房而论,最早的老式住宅,几乎都是“四合院”,有大四合、普通四合、小四合、假四合之分。这种建筑格局,原本是为了冬日阳光充足,夏日高爽迎风,适宜住人。然而,在老舍笔下,这些四合院不少已成了名符其实的“大杂院”。老舍差不多在每一个作品里都写到“大杂院”。由四合院变成大杂院,不但说明房子的主人换了,也说明随着人口的增加,都市规模日渐宏大了。同样,北京的街道,从明代永乐年间开始营建,一直到清朝末年,在布局与规模上都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大街之外,有小街小巷,并把这些坊巷叫做“胡同”。随着时代的推移,这样的胡同则越来越多,所谓“大胡同三千六,小胡同赛牛毛”,可以想见其稠密了。《四世同堂》里写的那个葫芦状的“小羊圈胡同”,不但实有其名,而且还是老舍的出生地,就在护国寺北边现在改名为谐音的小杨家胡同。早在老舍写的一些散文里就曾多次提到过这条小胡同:“我们住的小胡同,连轿车也进不来,一向不见经传。”①“那里的住户都是赤贫的劳动人民,最贵重的东西不过是张大妈的结婚戒指(也许是白铜的),或李二嫂的一根银头簪”。“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们的小胡同里……夏天作饭的‘菜’往往是盐拌小葱,冬天是白菜帮子,放点辣椒油。还有比我们更苦的,他们经常以酸豆汁度日。它是最便宜的东西,一两个铜板可以买很多。把所能找到的一点粮或菜叶子掺在里边,熬成稀粥,全家分而食之。”②由于老舍对这条小胡同了解的深,感受的切,对劳动人民有着深厚的感情,所以,这个“一向不见经传的小胡同”,竟入了书卷,编进了故事。通过对这条小胡同里的风情、习俗与各色人等的逼真刻绘,让我们看到了日伪统治时期北平市民社会的横断面。作家老舍就是从他所熟知的大杂院、小胡同,这样由小及大看北京的。这可以说是他观察和反映生活的一个独特角度。
老舍说:“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吆喝的声音,我全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完整的,象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的描画它。”③这样,当年天桥的说书场,白塔寺的市声,串街走巷挑担小贩的叫卖,以及北京的食肆、茶馆、冷摊、铺户等等,不仅为我们留下了详尽的记载,老舍还象一个民俗学者那样,对各行各业的“规矩”作过专门研究。他说:“在北京做买卖都得有规矩,不准野腔无调。”比如“客人进了烟铺,把烟壶儿递出去,店伙必先把一小摄鼻烟倒在柜台上,以便客人一边闻着,一边等着往烟壶里装烟。这叫作规矩。”而“在古时候,店中的伙計并不懂先‘敬’烟,后装烟这个规矩,叫客人没事可作,等得不大耐烦。……一来二去,就创造了,并且巩固下来,那条‘敬’烟的规矩。”④
“百年风气自辽金”。北京这座古帝都兼文化名城,长期以来在市民社会里,不但“人多技艺”,而且还形成了“重许可”、“蹈礼义而服声名”等传统的风俗。老舍自小耳濡目染,对北京的熟悉就象他幼年熟读的一部书一样,总是采撷不尽,温故知新,“涉以成趣”。经常是寥寥几笔的记载,一经钩稽,人情风俗便跃然纸上。以茶馆为例:在解放前,北京的茶馆不仅遍布于城内与郊外,而且名目繁多,特点各异。诸如荤茶馆、素茶馆、大茶馆、小茶馆、清茶馆、书茶馆、棚茶馆、野茶馆等,不一而足。是一些闲人、劳动者聊天、歇脚、听书和进行各种交往的传统场所。清末徐珂《清稗类钞》中说:“京师茶馆,列长案,茶叶与水之资,须分计之,有提壶以往者,可自备茶叶,出钱买水而已。”以上这些特点,在南方的茶馆里是少见的。老舍说:“我有一些旧社会的生活经验,我认识茶馆里那些小人物。”因此,他在许多作品里都有关于北京茶馆的细节描写。特别是象话剧《茶馆》里所写的“裕泰”茶馆,就是一个典型的喝茶、说书、代卖“烂肉面”,后来又兼开“学生公寓”的荤茶馆。把北京茶馆的摆设、规矩、习俗、风情,写得一应俱全。由于茶馆是三教九流会面之处,能容纳各色人等,一个大茶馆往往就是一个小社会。老舍正是抓住这一特点,凭借这家祖传的老茶馆,巧妙地从侧面展露出了一个个重大的政治事件和时代动向。通过“裕泰”茶馆的盛衰和茶馆主人的今昔,既向我们描绘下了戊戌政变时期,北洋军阀时期,和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三幅完整的北京世俗社会的风俗画;微而言之,又可以说是一部近现代北京茶馆变迁史。茶馆是作为北京这个古老都城特有的风情,和旧社会市民阶层传统的活动中心而出现的。象老舍所分析的那样,北京解放后,由于社会性质变了,移风易俗,今天大家都上班工作,谁还上茶馆?茶馆的逐渐消灭,说明游手好闲的人少了,这是社会变迁的结果。
寓民族意识于节令习俗之中
北京的节令习俗,同全国其他地方比较起来,更是同中有异。比如以前北京人过端阳节和中秋节,都有一套俗信和迷信。老舍说,北京人过端阳节时,“家家必须用粽子、桑葚、樱桃,供佛”。较殷实人家还要吃“五毒饼”。因此,“‘在往年,到了五月初一和初五,从天亮,门外就有喊:‘黑白桑葚大樱桃’的,一个接着一个,一直到快吃午饭的时候,喊声不断。”“满汉饽饽铺”也陈列出特制的应节点心“五毒饼,上边的蝎子,蜈蚣,都是模子磕出来的,没有毒!”再有,到处是卖棕子的。“北平的卖棕子的有好几个宗派”,而“真正北平的正统的粽子是(一)北平旧式满汉饽饽铺卖的,没有任何馅子,而只用顶精美的糯米包成很小,很小的,粽子;吃的時候,只撒上一点白糖。这种粽子也并不怎么好吃,可是它洁白,娇小,摆在彩色美丽的盘子里显着非常的官样。(二)还是这样的小食品,可是由沿街吆喝的卖蜂糕的带卖,而且用冰镇过。(三)也是沿街叫卖的,可是个子稍大,里面有红枣。这是最普通的粽子。此外,另有一些乡下人,用黄米包成粽子,也许放红枣,也许不放,个儿都包得很大。这,专卖给下力的人吃,而内容与形式都不足登大雅之堂的。”总之,“人们只有照着自己的文化方式——象端阳节必须吃棕子、樱桃,与桑葚——生活着才有乐趣。”再就是,到了初五过节这一天,家家“要买几张神符贴在门楣上”。这些“神符”有的是在黄纸上“印着红的钟馗,与五个编蝠的,贴在大门口”,并用“蒲子,艾子,插在门前”;有的是“买几张粘在白纸上的剪刻的红色‘五毒儿’图案,分贴在各屋的门框上。”同时,还要在男孩子的脑门上“用雄黄抹王字”;女孩子要佩带“葫芦”,“葫芦是用各色的绒线缠成的樱桃,小老虎,桑葚,小葫芦……联系成一串儿”。老舍说,人们“也许相信,也许根本不相信,这些玩艺儿有什么避邪作用”,但却“表示出一点到底有点象过节的样子。”老舍对北京过中秋节的回忆,其思乡之情更是溢于言表。他说:“中秋前后是北平最美丽的时候。天气正好不冷不热,昼夜的长短也划分得平匀。……在太平年月,街上的高摊与地摊,和果店里,都陈列出只有北平人才能一一叫出名字来的水果。……同时,在街上的‘香艳的’果摊中间,还有多少个兔儿爷摊子,一层层的摆起粉面彩身,身后插着旗伞的兔儿爷——有大有小,都一样的漂亮工细,有的骑着老虎,有的坐着莲花,有的肩着剃头挑儿,有的背着鲜红的小木柜;这雕塑的小品给千千万万的儿童心中种下美的种子。”用“枕形西瓜拜月”,“用鲜果供养兔子王”,这是北京人过中秋节时必然要举行的传统仪式。以上这些北京节日习俗的例子,是从《四世同堂》里摘引出来的。老舍在这部反映北平沦陷后市民生活的作品里,为什么用了那么多篇幅尽兴地回忆过去北京的风情民俗和北京闹市的风光呢?当然,这不是“发思古之幽情”。这里既倾注着流亡异地的作家对故乡北京的思念,又通过这些风俗画面的描写,同日本侵略者占领北平后的黑暗现实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明乎彼,知乎此。是日本侵略者的掠夺与破坏,不但“北平什么东西都缺乏”,而且连“北平人也已经不再是可以完全照着自己的意思活着的人。”写昔日“北平之秋就是人间的天堂”,是用来对比日本统治下的北平已百业凋敝,死水一潭。抒发这种“亡国惨”之慨,是叫人们“要忍辱而不忘了复仇。”老舍就是借怀念乡土风物,真实地写出了尚未被组织起来的北平市民自发地用民族意识这种情感对抗着异族的入侵。“小羊圈胡同”里那些朴实善良的居民,越是在他们的生活秩序被搅乱,面临着失业、饥饿,甚至被杀害的亡国奴处境时,对传统的文化、习惯和节日礼俗,就更自觉不自觉地产生强烈的怀念和向往。这是一个民族在民族灾难面前,所表现出来的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的最好说明。而这种力量,是任何异族侵略者所不能摧毁的。这在人类历史上也不乏先例。比如近代的芬兰,就曾同时遭受到瑞典和俄国对这块国土及其广大农民群众的昏庸的统治和异族文化的渗透。但一些爱国的芬兰民俗学者却发现了寓于口头文学、民间风俗和农民的宗教信仰中所表现出来的芬兰人民的才能和力量,而这种才能和力量显然没有受到外国的影响。一些爱国人士就以这为基础培养起一种强烈的民族思想,从而使芬兰能够趁一九一七年世界局势动乱之际,建成一个国家。庶几可以明白,老舍为什么在北平沦陷后,在作品里大写特写过去北京的风情民俗,展现一帧帧让人感同身受的风俗画。这些描写,无疑起到了唤醒民族意识,达到了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
方言、俗语
每个地区都有一些带着本地区特色的方言、俗语,表现着这一地区所特有的生活习俗、人情风物。老舍是北京人,老北京通。北京市民的唇舌,不仅是他文学语言的主要来源,而且由于他在北京的街头、大杂院、茶馆、说书场接受了最初的美感教育,对北京地方的口头文学、曲艺(如相声、说书、鼓词、数来宝等)非常熟悉,这都为他掌握和运用北京的方言俗语提供了丰富的营养。老舍用北京的方言俗语写人物,不管三教九流、五行八作,还是新时代的工农兵学商,无不写什么人,象什么人,写一个活一个。他作品中语言本身的独特意蕴,可以说是我们了解北京人的性格气质、心理结构和北京风情民俗的活字典。如北京人的语言称谓、习惯、口气、神态、音调、节奏,特别是活在人们口头上的方言俗语、行业语,都包涵着丰富的耐人寻味的地方生活内容,与老舍的描写对象之间,有一种惊人的和谐。老舍说:“我很会运用北京的方言,发为文章。”⑤当然,他并不是对北京的方言俚语原封不动地照搬,而是进行筛选和提炼,用老舍自己的话说,运用北京方言是为了烧出它的“原味儿”来。语言的丰富来源于生活的丰富。老舍从他所熟知的北京市民生活里选择出来和加工过的北京话,由于保存了自己的特色和神韵,都是从生命与生活的根源流出来的,这种与生活的联系因而使人总能找到人人都能感知、随时可以从自身经验中唤出生动的意象,并由此产生对社会的联想,把握到人物的人格与心理,考知其民俗与风情。
老舍运用北京地方语言的才能是人所共知的。他虽然没有象民俗学家那样,运用民俗学的观点与方法对北京的方言俗语进行过专门的记录和整理,然而,真正反映现实生活的文学作品本来就有着多方面的价值,他作品里所摄取的大量丰富生动的北京方言俗语,则为我们研究北京城市民俗学提供了十分宝贵的资料。
民俗学对文学的功能
列夫·托尔斯泰指出,优秀文学作品最富于魅力的艺术因素之一,是“基于历史事件写成的风俗画面”。⑥老舍就是这样一位善于通过风情民俗的描写反映时代风貌的卓越作家。他曾说过:“深入生活好比掘井,虽然直径不大,可是能够穿透许多层土壤。……在文学史上,许多有才能的作家总是写他亲手掘成的那口‘井’。”⑦老舍对養育他的故乡北京的民俗、人情的了解,那么深,那么细,自然也就驾轻就熟地把它带进了自己的作品。而这种真实而具体、诚实而非玄虚地写自己最熟悉的生活的作品,其地方风味和艺术魅力,就会扑面而来的。有的作家也写了风情民俗,但只是把它作为“猎奇好异”的一种浮光掠影的点缀,读者从这样的作品中看不到富于民族特色的风俗画、人情美。老舍则不同,他不仅善于叙人情之妙,写人物之肖,使人触性性通,触情情出,在运用民俗风情塑造人物上取得了较高的成就;而且他的高明之处还在于,他决不把所描绘的那一幅幅异彩纷呈的风俗画面生硬地“嵌进”作品,也不仅仅是作为渲染生活气息的一种点缀,而是由表及里,深入开掘,按着独出心裁的艺术构思,把民俗用来为描写环境、拓展故事情节、突现人物性格、更好地表达作品的主题思想服务的。一句话,北京风情民俗的描写,已经成了他艺术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老舍也没有只注意孤零零地描写北京的风情民俗,因为单有了特殊的风土人情的描写,充其量不过让人们看一幅异域的图画,虽然能引起人们的兴趣,然而给读者的只是好奇心的餍足。老舍笔下的北京市民的人情与风俗画,是与整个时代声息相通,与我们民族共同的对于命运的挣扎血肉相连。老舍在紧紧抓住北京人民生活特殊性的同时,把它与整个社会生活密切沟通起来。唯其如此,老舍的以反映北京市民的生活、心理和地方风物、人情、习俗为特征的小说或剧本,不仅有着极浓的“民俗学风味”,并且成了我国传统的现实主义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别林斯基曾经指出:“一切这些习俗,……构成一个民族的面貌,没有了它们,这民族就好比是一个没有脸的人物”。⑧风俗习惯,对一个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起重要作用,并间接地、曲折地又反映一个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由于它具有物质条件和明显的活动方式,是一眼就可以看出的社会现象,因而它对突出文学作品的民族性特征,就是不言而喻的了。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是不能脱离地方的,是伸根在各地方的。各地方的民俗、生活方式、生活习惯上的差别,在具有它本地区特殊色彩的同时,也就具有了民族特色。这是一般和个别之间的辩证关系。所以鲁迅说,文学作品越是“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⑨
老舍笔下的北京民俗里边,虽然也有一些落后的陈规陋俗以及不良的恶俗,但这并不是作骸骨的迷恋;而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从移风易俗的正确立场和观点出发的。正如他塑造了一些小市民性格是为了达到批判的目的一样,对它正确地描写本身也就是一种扬弃。因为旧风俗、旧文化的淘汰,跟新风俗、新文化的产生和流行是辩证地关联着的。老舍在谈到北京市民生活的变化、北京风俗习惯的改变时说:“好多的老风俗还保存下来”,象“腊八,家里也熬粥,工厂里也熬粥”;“春节了,我们还是照常的庆祝,还是贴贴对子,挂挂画,但是那种迷信的东西少了。”“老的风俗还继续下来,但是改变了它的内容了。”⑩他还说过:“只有人变了,才是真的变化——这不仅是变化,而是发展与进步。北京还有古老的城墙、古老的皇宫、古老的文化传统,可是因为人变了,这些古老的东西便有了新的作用,新的精神,和新的生命。”⑾
①老舍:《吐了一口气》。
②老舍:《勤俭持家》。
③老舍:《三年写作自述》。
④老舍:《正红旗下》。
⑤见《<老舍选集>自序》。
⑥托尔斯泰《日记》(一八六五年九月三十日)见《古典文艺理论译丛》第一册第200—201页。
⑦老舍:《青年作家应有的修养》。
⑧见《别林斯基选集》。
⑨见《鲁迅书信集·致何白涛信》。
⑩见《老舍与日本友人的一次谈话》。
⑾老舍:《北京》。
北京曾是五代帝都,解放后又成了中国人民的伟大首都。作为礼义之邦的首善之区,它一直是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北方各民族人民生活习俗和思想文化的交汇地。因此,在这里有多层次的社会结构和不同职业的各色人等。他们一起在漫长的生活岁月里,自然形成、积淀下了一种地方文化,即独特的北京民俗风情。这种地方文化,既有相对凝固的稳定性,又在世代相沿袭的过程中随着政治、经济和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生着变易。考察和分析一个地区的民俗风情,可以帮助我们寻检生活变迁的踪迹,阐明存在于现实社会生活中的问题。北京近一个世纪来的变化,远远地超过了历史上五六百年的变化。从时间上说,虽然去古未远,但从各种环境事物风土上说,许多都已完全不同了。现在年纪轻一些的人,对于过去北京社会生活的一些具体事象,感到非常隔膜,有的已很茫然了。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再过若干年,客观的变化更大,未来的人对往昔所知也就更少。所以能从生活的角度,风土的角度记录下一些北京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的真实情况、风俗资料、历史掌故,虽然看来有些细微琐碎,但对于现在和未来的读者,却是十分有意义的。
“旗人”风俗
在北京多层次的市民结构中,清末的“八旗子弟”以其特异的风俗俚习、人情世故,形成了自己的社会阶层。然而要目睹八十多年前这一阶层的社会面貌,实属不可能。老舍的《正红旗下》对于这一阶层的生活和当时北京市容的再现,则使我们看到,这个由末代封建统治者以其腐朽性造成的“吃铁杆庄稼”的寄生阶层,在大清皇朝濒临“残灯末庙”之时,依然过着那种“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的生活方式,以“耗财买脸,傲里夺尊,誉满九城”而自荣。比如遇上了婚丧大事,连那些胯骨上的亲戚也要来吊丧或贺喜,借此机会,主客双方比仪式的隆重,宴席的丰盛,礼金礼品的厚薄,鞋袜衣裳的华贵和所坐车、轿的品第。结果,办婚丧大事的主人往往倾家荡产,而亲友中舍命陪君子的也不乏其人。繁缛的规矩礼节,使主客双方觉着若是行礼不周,就没脸再活下去,死了也欠光荣。就是生个婴儿刚满三天,进行所谓“洗三”时,也要兴亲动邻,来念那说过不知多少遍的祝词,什么“先洗头,作王侯;后洗腰,一辈倒比一辈高;洗洗蛋,作知县;洗洗沟,作知州!”一边洗,亲友一边往盆里抛铜板。当他们的生活每况愈下,入不敷出,寅吃卯粮,甚至债台高筑,被讨债的打破门板时,却仍然表现得谦和豁达,随遇而安,津津有味地讲起养鸟、养蝈蝈与蛐蛐的经验来,便忘了时间。正如老舍说的,这是满族人入关后二百多年所积下的历史尘垢,它使一般的旗人不仅忘了自谴,也忘了自励,完全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汪死水里,把毕生的精力都花费在摆弄鸟笼子以及考究笼里的小磁食罐、小磁水池、清除鸟粪的小竹铲等小刺激与小趣味里。此外,旗人中有关妇女的风俗,与其说特别,不如说反映了女人的被歧视。她们手中虽然也和男人一样,人人都离不开一个“燃着兰花烟”的烟袋锅子,但在许多场合下却有不能违犯的禁忌。
当年旗人所奉行的这些习俗,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封建制度的必然崩溃,而他们只不过是承担了不可避免的历史性的悲剧命运而已。随着帝制的结束,这些沦落为平民的旗人,虽然在过去传承的礼俗中养成了一种所谓豪爽大方、气度雍容、举止娴雅、事事讲究的习惯,然而悲剧也正在这里。因为他们将“豪爽”“闲雅”浪费在提笼架鸟、走票唱曲这样的“艺术生活”上,他们的谦和温厚到失去了对一切“不公正”的反抗的本能。
街、屋、市廛
一个人热爱祖国总是与热爱自己的家乡、父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老舍在作品里对北京的乡土风物、市廛、建筑的追忆与描绘,常常流露出其爱国之心、怀乡之情。北京处于水甘土厚、风高气寒之地,又是自辽金以来衣冠文物异于其他地方的一座古老都城。它不仅有自己风景秀美的山光水色与堂皇富丽的高大宫殿,而且也有与它极不协调的城市风情。以住房而论,最早的老式住宅,几乎都是“四合院”,有大四合、普通四合、小四合、假四合之分。这种建筑格局,原本是为了冬日阳光充足,夏日高爽迎风,适宜住人。然而,在老舍笔下,这些四合院不少已成了名符其实的“大杂院”。老舍差不多在每一个作品里都写到“大杂院”。由四合院变成大杂院,不但说明房子的主人换了,也说明随着人口的增加,都市规模日渐宏大了。同样,北京的街道,从明代永乐年间开始营建,一直到清朝末年,在布局与规模上都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大街之外,有小街小巷,并把这些坊巷叫做“胡同”。随着时代的推移,这样的胡同则越来越多,所谓“大胡同三千六,小胡同赛牛毛”,可以想见其稠密了。《四世同堂》里写的那个葫芦状的“小羊圈胡同”,不但实有其名,而且还是老舍的出生地,就在护国寺北边现在改名为谐音的小杨家胡同。早在老舍写的一些散文里就曾多次提到过这条小胡同:“我们住的小胡同,连轿车也进不来,一向不见经传。”①“那里的住户都是赤贫的劳动人民,最贵重的东西不过是张大妈的结婚戒指(也许是白铜的),或李二嫂的一根银头簪”。“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们的小胡同里……夏天作饭的‘菜’往往是盐拌小葱,冬天是
老舍说:“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吆喝的声音,我全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完整的,象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的描画它。”③这样,当年天桥的说书场,白塔寺的市声,串街走巷挑担小贩的叫卖,以及北京的食肆、茶馆、冷摊、铺户等等,不仅为我们留下了详尽的记载,老舍还象一个民俗学者那样,对各行各业的“规矩”作过专门研究。他说:“在北京做买卖都得有规矩,不准野腔无调。”比如“客人进了烟铺,把烟壶儿递出去,店伙必先把一小摄鼻烟倒在柜台上,以便客人一边闻着,一边等着往烟壶里装烟。这叫作规矩。”而“在古时候,店中的伙計并不懂先‘敬’烟,后装烟这个规矩,叫客人没事可作,等得不大耐烦。……一来二去,就创造了,并且巩固下来,那条‘敬’烟的规矩。”④
“百年风气自辽金”。北京这座古帝都兼文化名城,长期以来在市民社会里,不但“人多技艺”,而且还形成了“重许可”、“蹈礼义而服声名”等传统的风俗。老舍自小耳濡目染,对北京的熟悉就象他幼年熟读的一部书一样,总是采撷不尽,温故知新,“涉以成趣”。经常是寥寥几笔的记载,一经钩稽,人情风俗便跃然纸上。以茶馆为例:在解放前,北京的茶馆不仅遍布于城内与郊外,而且名目繁多,特点各异。诸如荤茶馆、素茶馆、大茶馆、小茶馆、清茶馆、书茶馆、棚茶馆、野茶馆等,不一而足。是一些闲人、劳动者聊天、歇脚、听书和进行各种交往的传统场所。清末徐珂《清稗类钞》中说:“京师茶馆,列长案,茶叶与水之资,须分计之,有提壶以往者,可自备茶叶,出钱买水而已。”以上这些特点,在南方的茶馆里是少见的。老舍说:“我有一些旧社会的生活经验,我认识茶馆里那些小人物。”因此,他在许多作品里都有关于北京茶馆的细节描写。特别是象话剧《茶馆》里所写的“裕泰”茶馆,就是一个典型的喝茶、说书、代卖“烂肉面”,后来又兼开“学生公寓”的荤茶馆。把北京茶馆的摆设、规矩、习俗、风情,写得一应俱全。由于茶馆是三教九流会面之处,能容纳各色人等,一个大茶馆往往就是一个小社会。老舍正是抓住这一特点,凭借这家祖传的老茶馆,巧妙地从侧面展露出了一个个重大的政治事件和时代动向。通过“裕泰”茶馆的盛衰和茶馆主人的今昔,既向我们描绘下了戊戌政变时期,北洋军阀时期,和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三幅完整的北京世俗社会的风俗画;微而言之,又可以说是一部近现代北京茶馆变迁史。茶馆是作为北京这个古老都城特有的风情,和旧社会市民阶层传统的活动中心而出现的。象老舍所分析的那样,北京解放后,由于社会性质变了,移风易俗,今天大家都上班工作,谁还上茶馆?茶馆的逐渐消灭,说明游手好闲的人少了,这是社会变迁的结果。
寓民族意识于节令习俗之中
北京的节令习俗,同全国其他地方比较起来,更是同中有异。比如以前北京人过端阳节和中秋节,都有一套俗信和迷信。老舍说,北京人过端阳节时,“家家必须用粽子、桑葚、樱桃,供佛”。较殷实人家还要吃“五毒饼”。因此,“‘在往年,到了五月初一和初五,从天亮,门外就有喊:‘黑白桑葚大樱桃’的,一个接着一个,一直到快吃午饭的时候,喊声不断。”“满汉饽饽铺”也陈列出特制的应节点心“五毒饼,上边的蝎子,蜈蚣,都是模子磕出来的,没有毒!”再有,到处是卖棕子的。“北平的卖棕子的有好几个宗派”,而“真正北平的正统的粽子是(一)北平旧式满汉饽饽铺卖的,没有任何馅子,而只用顶精美的糯米包成很小,很小的,粽子;吃的時候,只撒上一点白糖。这种粽子也并不怎么好吃,可是它洁白,娇小,摆在彩色美丽的盘子里显着非常的官样。(二)还是这样的小食品,可是由沿街吆喝的卖蜂糕的带卖,而且用冰镇过。(三)也是沿街叫卖的,可是个子稍大,里面有红枣。这是最普通的粽子。此外,另有一些乡下人,用黄米包成粽子,也许放红枣,也许不放,个儿都包得很大。这,专卖给下力的人吃,而内容与形式都不足登大雅之堂的。”总之,“人们只有照着自己的文化方式——象端阳节必须吃棕子、樱桃,与桑葚——生活着才有乐趣。”再就是,到了初五过节这一天,家家“要买几张神符贴在门楣上”。这些“神符”有的是在黄纸上“印着红的钟馗,与五个编蝠的,贴在大门口”,并用“蒲子,艾子,插在门前”;有的是“买几张粘在白纸上的剪刻的红色‘五毒儿’图案,分贴在各屋的门框上。”同时,还要在男孩子的脑门上“用雄黄抹王字”;女孩子要佩带“葫芦”,“葫芦是用各色的绒线缠成的樱桃,小老虎,桑葚,小葫芦……联系成一串儿”。老舍说,人们“也许相信,也许根本不相信,这些玩艺儿有什么避邪作用”,但却“表示出一点到底有点象过节的样子。”老舍对北京过中秋节的回忆,其思乡之情更是溢于言表。他说:“中秋前后是北平最美丽的时候。天气正好不冷不热,昼夜的长短也划分得平匀。……在太平年月,街上的高摊与地摊,和果店里,都陈列出只有北平人才能一一叫出名字来的水果。……同时,在街上的‘香艳的’果摊中间,还有多少个兔儿爷摊子,一层层的摆起粉面彩身,身后插着旗伞的兔儿爷——有大有小,都一样的漂亮工细,有的骑着老虎,有的坐着莲花,有的肩着剃头挑儿,有的背着鲜红的小木柜;这雕塑的小品给千千万万的儿童心中种下美的种子。”用“枕形西瓜拜月”,“用鲜果供养兔子王”,这是北京人过中秋节时必然要举行的传统仪式。以上这些北京节日习俗的例子,是从《四世同堂》里摘引出来的。老舍在这部反映北平沦陷后市民生活的作品里,为什么用了那么多篇幅尽兴地回忆过去北京的风情民俗和北京闹市的风光呢?当然,这不是“发思古之幽情”。这里既倾注着流亡异地的作家对故乡北京的思念,又通过这些风俗画面的描写,同日本侵略者占领北平后的黑暗现实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明乎彼,知乎此。是日本侵略者的掠夺与破坏,不但“北平什么东西都缺乏”,而且连“北平人也已经不再是可以完全照着自己的意思活着的人。”写昔日“北平之秋就是人间的天堂”,是用来对比日本统治下的北平已百业凋敝,死水一潭。抒发这种“亡国惨”之慨,是叫人们“要忍辱而不忘了复仇。”老舍就是借怀念乡土风物,真实地写出了尚未被组织起来的北平市民自发地用民族意识这种情感对抗着异族的入侵。“小羊圈胡同”里那些朴实善良的居民,越是在他们的生活秩序被搅乱,面临着失业、饥饿,甚至被杀害的亡国奴处境时,对传统的文化、习惯和节日礼俗,就更自觉不自觉地产生强烈的怀念和向往。这是一个民族在民族灾难面前,所表现出来的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的最好说明。而这种力量,是任何异族侵略者所不能摧毁的。这在人类历史上也不乏先例。比如近代的芬兰,就曾同时遭受到瑞典和俄国对这块国土及其广大农民群众的昏庸的统治和异族文化的渗透。但一些爱国的芬兰民俗学者却发现了寓于口头文学、民间风俗和农民的宗教信仰中所表现出来的芬兰人民的才能和力量,而这种才能和力量显然没有受到外国的影响。一些爱国人士就以这为基础培养起一种强烈的民族思想,从而使芬兰能够趁一九一七年世界局势动乱之际,建成一个国家。庶几可以明白,老舍为什么在北平沦陷后,在作品里大写特写过去北京的风情民俗,展现一帧帧让人感同身受的风俗画。这些描写,无疑起到了唤醒民族意识,达到了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
方言、俗语
每个地区都有一些带着本地区特色的方言、俗语,表现着这一地区所特有的生活习俗、人情风物。老舍是北京人,老北京通。北京市民的唇舌,不仅是他文学语言的主要来源,而且由于他在北京的街头、大杂院、茶馆、说书场接受了最初的美感教育,对北京地方的口头文学、曲艺(如相声、说书、鼓词、数来宝等)非常熟悉,这都为他掌握和运用北京的方言俗语提供了丰富的营养。老舍用北京的方言俗语写人物,不管三教九流、五行八作,还是新时代的工农兵学商,无不写什么人,象什么人,写一个活一个。他作品中语言本身的独特意蕴,可以说是我们了解北京人的性格气质、心理结构和北京风情民俗的活字典。如北京人的语言称谓、习惯、口气、神态、音调、节奏,特别是活在人们口头上的方言俗语、行业语,都包涵着丰富的耐人寻味的地方生活内容,与老舍的描写对象之间,有一种惊人的和谐。老舍说:“我很会运用北京的方言,发为文章。”⑤当然,他并不是对北京的方言俚语原封不动地照搬,而是进行筛选和提炼,用老舍自己的话说,运用北京方言是为了烧出它的“原味儿”来。语言的丰富来源于生活的丰富。老舍从他所熟知的北京市民生活里选择出来和加工过的北京话,由于保存了自己的特色和神韵,都是从生命与生活的根源流出来的,这种与生活的联系因而使人总能找到人人都能感知、随时可以从自身经验中唤出生动的意象,并由此产生对社会的联想,把握到人物的人格与心理,考知其民俗与风情。
老舍运用北京地方语言的才能是人所共知的。他虽然没有象民俗学家那样,运用民俗学的观点与方法对北京的方言俗语进行过专门的记录和整理,然而,真正反映现实生活的文学作品本来就有着多方面的价值,他作品里所摄取的大量丰富生动的北京方言俗语,则为我们研究北京城市民俗学提供了十分宝贵的资料。
民俗学对文学的功能
列夫·托尔斯泰指出,优秀文学作品最富于魅力的艺术因素之一,是“基于历史事件写成的风俗画面”。⑥老舍就是这样一位善于通过风情民俗的描写反映时代风貌的卓越作家。他曾说过:“深入生活好比掘井,虽然直径不大,可是能够穿透许多层土壤。……在文学史上,许多有才能的作家总是写他亲手掘成的那口‘井’。”⑦老舍对養育他的故乡北京的民俗、人情的了解,那么深,那么细,自然也就驾轻就熟地把它带进了自己的作品。而这种真实而具体、诚实而非玄虚地写自己最熟悉的生活的作品,其地方风味和艺术魅力,就会扑面而来的。有的作家也写了风情民俗,但只是把它作为“猎奇好异”的一种浮光掠影的点缀,读者从这样的作品中看不到富于民族特色的风俗画、人情美。老舍则不同,他不仅善于叙人情之妙,写人物之肖,使人触性性通,触情情出,在运用民俗风情塑造人物上取得了较高的成就;而且他的高明之处还在于,他决不把所描绘的那一幅幅异彩纷呈的风俗画面生硬地“嵌进”作品,也不仅仅是作为渲染生活气息的一种点缀,而是由表及里,深入开掘,按着独出心裁的艺术构思,把民俗用来为描写环境、拓展故事情节、突现人物性格、更好地表达作品的主题思想服务的。一句话,北京风情民俗的描写,已经成了他艺术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老舍也没有只注意孤零零地描写北京的风情民俗,因为单有了特殊的风土人情的描写,充其量不过让人们看一幅异域的图画,虽然能引起人们的兴趣,然而给读者的只是好奇心的餍足。老舍笔下的北京市民的人情与风俗画,是与整个时代声息相通,与我们民族共同的对于命运的挣扎血肉相连。老舍在紧紧抓住北京人民生活特殊性的同时,把它与整个社会生活密切沟通起来。唯其如此,老舍的以反映北京市民的生活、心理和地方风物、人情、习俗为特征的小说或剧本,不仅有着极浓的“民俗学风味”,并且成了我国传统的现实主义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别林斯基曾经指出:“一切这些习俗,……构成一个民族的面貌,没有了它们,这民族就好比是一个没有脸的人物”。⑧风俗习惯,对一个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起重要作用,并间接地、曲折地又反映一个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由于它具有物质条件和明显的活动方式,是一眼就可以看出的社会现象,因而它对突出文学作品的民族性特征,就是不言而喻的了。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是不能脱离地方的,是伸根在各地方的。各地方的民俗、生活方式、生活习惯上的差别,在具有它本地区特殊色彩的同时,也就具有了民族特色。这是一般和个别之间的辩证关系。所以鲁迅说,文学作品越是“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⑨
老舍笔下的北京民俗里边,虽然也有一些落后的陈规陋俗以及不良的恶俗,但这并不是作骸骨的迷恋;而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从移风易俗的正确立场和观点出发的。正如他塑造了一些小市民性格是为了达到批判的目的一样,对它正确地描写本身也就是一种扬弃。因为旧风俗、旧文化的淘汰,跟新风俗、新文化的产生和流行是辩证地关联着的。老舍在谈到北京市民生活的变化、北京风俗习惯的改变时说:“好多的老风俗还保存下来”,象“腊八,家里也熬粥,工厂里也熬粥”;“春节了,我们还是照常的庆祝,还是贴贴对子,挂挂画,但是那种迷信的东西少了。”“老的风俗还继续下来,但是改变了它的内容了。”⑩他还说过:“只有人变了,才是真的变化——这不仅是变化,而是发展与进步。北京还有古老的城墙、古老的皇宫、古老的文化传统,可是因为人变了,这些古老的东西便有了新的作用,新的精神,和新的生命。”⑾
①老舍:《吐了一口气》。
②老舍:《勤俭持家》。
③老舍:《三年写作自述》。
④老舍:《正红旗下》。
⑤见《<老舍选集>自序》。
⑥托尔斯泰《日记》(一八六五年九月三十日)见《古典文艺理论译丛》第一册第200—201页。
⑦老舍:《青年作家应有的修养》。
⑧见《别林斯基选集》。
⑨见《鲁迅书信集·致何白涛信》。
⑩见《老舍与日本友人的一次谈话》。
⑾老舍:《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