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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律师界,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卓伦,可谓是大名鼎鼎的通天能人。陈卓伦的知名度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他年轻有为,凭借自己的勤奋敬业创造的辉煌业绩,为业内人士望尘莫及,高看一眼;二是他曾经与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已判刑)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已判刑)这两位重量级人物的特殊关系而引发人们的种种猜测。黄松有、杨贤才因涉嫌受贿等重大经济犯罪被检察机关查处后,陈卓伦也因涉案其中而落人法网。他被捕后,一时间新闻媒体和民间议论纷起,有关陈卓伦犯罪的内幕众说纷纭。日前,陈卓伦因犯行贿罪被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这位昔日的广东“明星律师”、公关法官,其戏弄法律的罪恶行径也随之昭然于世人。
农村孩子的奋斗
陈卓伦为1964年生人。他出身贫寒,但天资聪颖,1986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刚刚组建不久的广东省律师事务所,从此成了一名职业律师。
20世纪90年代,他开始在广东律师界渐露锋芒。自那时起他先后办理了多起诉讼标的达千万元以上的经济纠纷案、房地产纠纷案、投资纠纷案、知识产权侵权案等,都以胜诉的业绩闻名南粤。一时间,陈卓伦在广东律师界名声鹊起。2000年4月,广东律师事务所改制为广东法制律师事务所,陈卓伦成为合伙人之一,并担任该所主任。两年后,法制律师事务所和盛帮律师事务所合并成为法制盛帮律师事务所,陈卓伦成为该所最早的一批合伙人。
这一年,陈卓伦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一个亿,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年收入过亿的律师,此情形在全国也不多见。2005年,陈卓伦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在此前,他还被评为“广州市十佳律师”。这期间,他随着名气的升高,先后当选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被聘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成为广东省司法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然而,就是这样一名优秀的律师,却由于对金钱狂热的追求和旺盛的好胜心,将自己大好的前程葬送。他忘了做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宗旨,走上了一条歧路。律师与法官的“深厚友情”
陈卓伦工于心计,身为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般情况下他自己不代理案件,代理案件的事情由助理来做。他日常的主要任务就是与法官沟通,通过送钱、请吃请玩,进行感情投资。每受理一起案件,他都要先打探清楚主审法官是谁,然后再想方设法和主办案件的法官取得联系,搞清楚有胜诉把握再接,无胜诉把握的案件,哪怕案值标的再大也不接,从不代理冒风险的案件。所以在常人眼里看来,只要陈卓伦同意代理的案件几乎都是凡诉必胜。
据陈卓伦交代,他在执业期间,为求得案件胜诉,曾先后向30多名法官施以贿赂。在众多的行贿对象中,有两名特殊的关系人,一名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另一名是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前者是他的同乡,后者则是他通过杨贤才介绍认识的同校毕业的学兄。
陈卓伦和杨贤才相识于1989年,那时,陈卓伦是广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贤才是广东省高级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由于同是潮汕老乡的缘故,两人熟悉后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往来。
依仗着和杨贤才的特殊关系,陈卓伦办事张狂,在外界从不回避他和杨贤才之间的亲密友情,借以抬高自己的身价。在业内,许多人对陈卓伦既羡慕,又嫉妒,因为陈卓伦能办别人办不了的案子,有着令其他律师望尘莫及的人脉能量。
案发后,据陈卓伦和杨贤才交代,陈卓伦先后给杨贤才送过3次钱:一次是在代理广州宏峰投资咨询公司执行案结束后,他送给杨贤才12万元人民币帮助其买房。一次是深圳某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龙岗区布吉镇政府、香港佳联置业有限公司、宝安区住宅公司合作开发莲花山庄纠纷一案中给杨贤才送了5万元钱。1996年12月,该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审理,杨贤才时任民庭庭长。陈卓伦代理该案件后,向杨贤才请求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送给杨贤才5万元人民币现金。2008年春节前后,陈卓伦在请杨贤才吃饭时又送上5万元。
陈卓伦和黄松有是通过杨贤才介绍认识的。黄松有1957年生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苑村的一个普通农家,从地域上讲与杨贤才、陈卓伦是地地道道的老乡。1982年,黄松有大学毕业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期间,他和同是潮汕老乡、年长他7岁的杨贤才相识,并成为莫逆之交。当陈卓伦经过杨贤才牵线搭桥后,很快便攀上了这棵广东法院系统的参天大树。加上陈卓伦与黄松有都是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的校友,又同是潮州人,两人很快走到了一起,成为“知己”。
1999年6月,黄松有从广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上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此后,陈卓伦经常到北京看望黄松有,两人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往来。陈卓伦每次到京都是黄松有的座上宾,陈卓伦只要想见黄松有,黄松有无论政务多忙,都要抽出时间接见一下小学弟。两人关系之密切,由此可见一斑。
2002年12月,黄松有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主管全国法院系统的执行和民事审判,而这领域又是陈卓伦代理案件常常所涉及的范围。黄松有的高升和手中的重权,无形中使陈卓伦的腰板硬实了许多。在陈卓伦的心目中,北京有学兄黄松有在上面支撑,广东有挚友杨贤才罩着,他所代理的案子没有攻不了的难关,没有实现不了的胜诉。而陈卓伦和杨贤才、黄松有之间的铁三角关系也为外界所熟知,许多人慕名找到陈卓伦,在这些人看来,只要陈卓伦答应接手,他们的案子基本上就能够胜诉了。一时间,在广东律师业界流传着“没有陈卓伦摆平不了的事儿,没有陈卓伦拿不下的案子”之说,因此,他也有着“最牛律师”之称。
“铁三角”的崩塌
这期间,陈卓伦在广东代理了一起标的上亿元的执行案件,他找到黄松有帮忙。黄松有不负学弟之托,很快给广东高院执行局打了个招呼,使案件最终得以调解解决。事后,陈卓伦送给黄松有好处费300万元,他将这笔钱打到了黄松有亲戚公司的账户上。2008年,陈卓伦闻听中纪委在调查黄松有的违法违纪问题,为排除干系,不给学兄找麻烦,他又把这300万元重新划归自己的账户。
然而,他的亡羊补牢之举并没有使学兄黄松有走出困境。2008年,中央纪委在调查“中诚广场”有关司法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过程中,发现了包括黄松有、杨贤才、陈卓伦等人在内的经济犯罪行为。
2008年6月28日,杨贤才在广东被中纪委双规。7月21日,陈卓伦以涉嫌行贿犯罪被河北保定检察机关依法刑事拘留,8月1日,被依法逮捕。10月15日,黄松有在北京被中纪委双规。至此,闻名南粤司法界的“铁三角”全部摘下了头顶的光环,落入了法网。
2010年5月31日,杨贤才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0年1月19日,黄松有以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被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法庭审理认证,在黄松有贪污公款120万元、受贿人民币390余万元中,就包括陈卓伦送的300万。从审判结果上看,如果没有陈卓伦送上的300万元人民币这一罪章,黄松有不至于罪判无期徒刑。从这一点上说,是陈卓伦把黄松有这位校友加挚友送人人生政治生命的尽头。
在受审期间,陈卓伦说了一番发人深省的话:“其实,律师每一次送钱给法官都感觉是一次对心灵的侮辱,是失去人格尊严的表现,但也是一种无奈。因为律师是无权无势的群体,律师在与法官交往的过程中,始终是有权的人和无权的人在交往。”陈卓伦的言辞虽然有为自己开脱罪责之意,但其中寓意应令我们每一个执法者自醒自警。
日前,陈卓伦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本人对这一刑罚表示认罪服法,不再上诉。戏弄法律的“明星律师”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农村孩子的奋斗
陈卓伦为1964年生人。他出身贫寒,但天资聪颖,1986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刚刚组建不久的广东省律师事务所,从此成了一名职业律师。
20世纪90年代,他开始在广东律师界渐露锋芒。自那时起他先后办理了多起诉讼标的达千万元以上的经济纠纷案、房地产纠纷案、投资纠纷案、知识产权侵权案等,都以胜诉的业绩闻名南粤。一时间,陈卓伦在广东律师界名声鹊起。2000年4月,广东律师事务所改制为广东法制律师事务所,陈卓伦成为合伙人之一,并担任该所主任。两年后,法制律师事务所和盛帮律师事务所合并成为法制盛帮律师事务所,陈卓伦成为该所最早的一批合伙人。
这一年,陈卓伦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一个亿,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年收入过亿的律师,此情形在全国也不多见。2005年,陈卓伦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在此前,他还被评为“广州市十佳律师”。这期间,他随着名气的升高,先后当选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被聘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成为广东省司法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然而,就是这样一名优秀的律师,却由于对金钱狂热的追求和旺盛的好胜心,将自己大好的前程葬送。他忘了做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宗旨,走上了一条歧路。律师与法官的“深厚友情”
陈卓伦工于心计,身为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般情况下他自己不代理案件,代理案件的事情由助理来做。他日常的主要任务就是与法官沟通,通过送钱、请吃请玩,进行感情投资。每受理一起案件,他都要先打探清楚主审法官是谁,然后再想方设法和主办案件的法官取得联系,搞清楚有胜诉把握再接,无胜诉把握的案件,哪怕案值标的再大也不接,从不代理冒风险的案件。所以在常人眼里看来,只要陈卓伦同意代理的案件几乎都是凡诉必胜。
据陈卓伦交代,他在执业期间,为求得案件胜诉,曾先后向30多名法官施以贿赂。在众多的行贿对象中,有两名特殊的关系人,一名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另一名是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前者是他的同乡,后者则是他通过杨贤才介绍认识的同校毕业的学兄。
陈卓伦和杨贤才相识于1989年,那时,陈卓伦是广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贤才是广东省高级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由于同是潮汕老乡的缘故,两人熟悉后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往来。
依仗着和杨贤才的特殊关系,陈卓伦办事张狂,在外界从不回避他和杨贤才之间的亲密友情,借以抬高自己的身价。在业内,许多人对陈卓伦既羡慕,又嫉妒,因为陈卓伦能办别人办不了的案子,有着令其他律师望尘莫及的人脉能量。
案发后,据陈卓伦和杨贤才交代,陈卓伦先后给杨贤才送过3次钱:一次是在代理广州宏峰投资咨询公司执行案结束后,他送给杨贤才12万元人民币帮助其买房。一次是深圳某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龙岗区布吉镇政府、香港佳联置业有限公司、宝安区住宅公司合作开发莲花山庄纠纷一案中给杨贤才送了5万元钱。1996年12月,该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审理,杨贤才时任民庭庭长。陈卓伦代理该案件后,向杨贤才请求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送给杨贤才5万元人民币现金。2008年春节前后,陈卓伦在请杨贤才吃饭时又送上5万元。
陈卓伦和黄松有是通过杨贤才介绍认识的。黄松有1957年生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苑村的一个普通农家,从地域上讲与杨贤才、陈卓伦是地地道道的老乡。1982年,黄松有大学毕业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期间,他和同是潮汕老乡、年长他7岁的杨贤才相识,并成为莫逆之交。当陈卓伦经过杨贤才牵线搭桥后,很快便攀上了这棵广东法院系统的参天大树。加上陈卓伦与黄松有都是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的校友,又同是潮州人,两人很快走到了一起,成为“知己”。
1999年6月,黄松有从广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上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此后,陈卓伦经常到北京看望黄松有,两人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往来。陈卓伦每次到京都是黄松有的座上宾,陈卓伦只要想见黄松有,黄松有无论政务多忙,都要抽出时间接见一下小学弟。两人关系之密切,由此可见一斑。
2002年12月,黄松有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主管全国法院系统的执行和民事审判,而这领域又是陈卓伦代理案件常常所涉及的范围。黄松有的高升和手中的重权,无形中使陈卓伦的腰板硬实了许多。在陈卓伦的心目中,北京有学兄黄松有在上面支撑,广东有挚友杨贤才罩着,他所代理的案子没有攻不了的难关,没有实现不了的胜诉。而陈卓伦和杨贤才、黄松有之间的铁三角关系也为外界所熟知,许多人慕名找到陈卓伦,在这些人看来,只要陈卓伦答应接手,他们的案子基本上就能够胜诉了。一时间,在广东律师业界流传着“没有陈卓伦摆平不了的事儿,没有陈卓伦拿不下的案子”之说,因此,他也有着“最牛律师”之称。
“铁三角”的崩塌
这期间,陈卓伦在广东代理了一起标的上亿元的执行案件,他找到黄松有帮忙。黄松有不负学弟之托,很快给广东高院执行局打了个招呼,使案件最终得以调解解决。事后,陈卓伦送给黄松有好处费300万元,他将这笔钱打到了黄松有亲戚公司的账户上。2008年,陈卓伦闻听中纪委在调查黄松有的违法违纪问题,为排除干系,不给学兄找麻烦,他又把这300万元重新划归自己的账户。
然而,他的亡羊补牢之举并没有使学兄黄松有走出困境。2008年,中央纪委在调查“中诚广场”有关司法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过程中,发现了包括黄松有、杨贤才、陈卓伦等人在内的经济犯罪行为。
2008年6月28日,杨贤才在广东被中纪委双规。7月21日,陈卓伦以涉嫌行贿犯罪被河北保定检察机关依法刑事拘留,8月1日,被依法逮捕。10月15日,黄松有在北京被中纪委双规。至此,闻名南粤司法界的“铁三角”全部摘下了头顶的光环,落入了法网。
2010年5月31日,杨贤才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0年1月19日,黄松有以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被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法庭审理认证,在黄松有贪污公款120万元、受贿人民币390余万元中,就包括陈卓伦送的300万。从审判结果上看,如果没有陈卓伦送上的300万元人民币这一罪章,黄松有不至于罪判无期徒刑。从这一点上说,是陈卓伦把黄松有这位校友加挚友送人人生政治生命的尽头。
在受审期间,陈卓伦说了一番发人深省的话:“其实,律师每一次送钱给法官都感觉是一次对心灵的侮辱,是失去人格尊严的表现,但也是一种无奈。因为律师是无权无势的群体,律师在与法官交往的过程中,始终是有权的人和无权的人在交往。”陈卓伦的言辞虽然有为自己开脱罪责之意,但其中寓意应令我们每一个执法者自醒自警。
日前,陈卓伦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本人对这一刑罚表示认罪服法,不再上诉。戏弄法律的“明星律师”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