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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对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来电科技”)诉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街电科技”)侵犯两件实用新型专利权案分别作出终审判决,均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即两起案件均认定街电科技侵权成立,须在30日内停止使用侵权产品,共计赔偿来电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