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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鲜卑自东汉初年开始与中原王朝发生朝贡关系,在汉魏晋各王朝于鲜卑地区建构的朝贡制度运作下,东部鲜卑由汉魏时期不稳定的塞外朝贡成员,发展成为在郡县地区追随北方边郡长官角逐势力的朝贡成员,到十六国时期诸燕鲜卑政权开始营建自己的朝贡体系,高句丽、夫余、契丹、库莫奚曾一度成为其朝贡成员。诸燕政权营建的东北民族朝贡制度,承晋启魏,为北魏政权所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