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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菲律宾是东南亚国家唯一一个信仰天主教的国家,宗教问题也是长期影响其国内稳定的重要因素。宗教沖突导致菲律宾社会的激烈动荡,带来了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大损失。本文试以七八十年代菲律宾南部的穆斯林和天主教徒之间的冲突为例,追溯菲律宾宗教问题产生的历史根源,并进一步从制度角度探讨菲律宾政府的宗教政策。
【关键词】宗教冲突;菲律宾宗教;摩落穆斯林;天主教
【中图号】D691.73【文献标示码】A【文章编号】1005-1074(2009)02-0059-01
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将是21世纪困扰人类社会最复杂的问题。东南亚国家菲律宾就是深受其扰。菲律宾是东南亚国家唯一一个信仰天主教的国家,宗教问题也是长期影响其国内稳定的重要因素。本文试以70、80年代菲律宾南部的穆斯林和天主教徒之间的冲突为例,追溯菲律宾宗教问题产生的历史根源,并进一步从制度角度探讨菲律宾政府的宗教政策。
菲律宾是亚洲唯一的天主教国家,信奉天主教的人数占总人数的 80%以上,由菲律宾独特的历史和文化发展特点,使得菲律宾的穆斯林和天主教徒之间发生了几百年的冲突。
菲律宾的穆斯林与天主教徒之间的冲突有着十分深刻的历史渊源。13世纪起,伊斯兰教开始在东南亚国家进行传播,14-15世纪,伊斯兰教势力逐渐向北推进,在各地相继建立了一些伊斯兰苏丹、大督政权。 1556年西班牙侵占马尼拉,随后吕宋岛(被其改为菲律宾)成为西班牙的殖民地。但是在菲律宾的南部地区,由于建立了比较稳固的政权组织,并且深受伊斯兰文化的影响,穆斯林对西班牙的殖民侵略进行了坚决的抵抗。
美西战争以后,美国取代了西班牙成为菲律宾新的宗主国。在宗教政策方面,美国废弃了西班牙的宗教迫害政策,对天主教地区和穆斯林地区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在摩洛省的各级政府实行“菲律宾化”,借用菲律宾人和新教徒来排挤西班牙天主教势力。另一方面,解决菲律宾天主教教团的土地问题,是美国殖民当局在进占菲律宾初期碰到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在西班牙统治时期,天主教教团圈占土地,建立了大量的种植园。美国殖民者继续西班牙人的移民政策,提出“把土地分给无地者”,鼓吹向南部移民是“穷人的新机会”,致使许多菲律宾南部的穆斯林失去了他们世代耕种的土地,使得宗教问题激化。
1946年,菲律宾从美国的殖民统治下获得独立,政府为了解决北部地区土地和资源缺乏的问题,正式制定了对穆斯林的“整合政策”,继续鼓励天主教徒向棉兰老岛地区移民,“这一法令在于以更快、更全面的方法来实现非基督徒菲律宾人或者国家的少数文化集团在经济、社会、意识、政治上的进步;来把所有这些国家的少数文化集团真正、全面、永远地整合进政治实体。”实质是企图采取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手段削弱,乃至抹煞穆斯林的民族文化,把穆斯林整合进菲律宾主流文化——基督教文化。这种文化的同化行为引起了南部穆斯林的广泛不满。
进入20世纪70年代,菲律宾进入了社会经济加速发展时期,国内各种矛盾也不断积聚激化。马科斯政府对南部穆斯林问题的处理出现的种种偏差,导致南部穆斯林走上武装斗争的道路。1968年3月爆发的雅比达镇基地军官屠杀受训的穆斯林新兵的事件成为矛盾激化的导火线。南方的摩洛人对此反应激烈,并由先前分散的、无组织的反抗迅速演变为群体的、有组织的反抗。摩洛伊斯兰解放阵线和摩洛民族解放阵线是两大主要组织。前者还仅是少数摩洛人精英掌控的力量薄弱的组织,复兴伊斯兰教成为其政治思想的重要部分。后者则是有一定群众基础的、以建立独立的伊斯兰国家为目标的武装反抗集团,并坚持了长期的斗争。其领导人密苏阿里放弃了伊斯兰教,而从世俗角度出发,试图打造一个“摩洛民族”,使人们产生“以‘民族’为共同的自觉认识”,最终建立一个民族国家。它们的成立都标志着摩洛人与菲律宾主体民族的矛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71年,“摩洛民族解放阵线”的领导人密苏阿里在成立纲领中宣布把菲律宾南部的穆斯林地区从菲律宾分离出去,成立一个独立的“摩洛民族国”。随着穆斯林在地方选举中的全面失败,该组织成为穆斯林同菲律宾政府进行斗争的领导力量。“摩洛民族解放阵线”拥有自己的武装军队,其成员大多数是狂热的穆斯林青年,规模最大时曾经达到1.5万人。1972年,马科斯总统宣布,“鉴于棉兰老岛和苏禄群岛的许多地方实际上处于战争状态”,颁布“军管法”,对全国实行军法管制并派遣数千名政府军前往穆斯林地区,以控制日益恶化的局势。“摩洛民族军”和政府军展开激战,菲律宾穆斯林和政府之间的矛盾最终转化成了武装冲突。仅从1972年9月至1973年4月,被打死的摩洛人武装分子及其家属就达1700人。经过4年的战争和谈判,菲律宾政府同“摩洛民族解放阵线”在1976年12月签署了《的黎波里协议》,确定在南部建立穆斯林自治区。但双方在实施自治的进程方面存在极大分歧。“摩洛民族解放阵线”拒不接受这一结果,要求接管这一自治区,遭到政府的拒绝,武装冲突再度爆发。这场冲突一直持续到90年代中期。
1996年9月,拉莫斯政府和“摩洛民族解放阵线”经过 47个月的和平谈判,最终签订了和平协议。该协议决定在菲律宾南部的穆斯林聚居区建立自治区,自治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教育、财政的管理权力,摩洛民族解放阵线的领导人密苏阿里不再是游击队的指挥官,而是棉兰老岛穆斯林自治区民选政府的行政官员。通过这个和平协议,结束了始于1972年,经历23年,夺走120,000人生命的民族宗教冲突。拉莫斯总统也因为在和平谈判中所起的作用而被国内舆论认为应该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菲律宾宗教冲突的最根本原因并不在于信仰上的分歧与矛盾,而是各种历史的、经济的、政治的原因的综合表现。只有把它放在该国社会经济的大背景下加以分析,才能探明其实质。从历史上看,葡萄牙、荷兰、西班牙和美国等殖民统治者以及二战时期的日本侵略者都在菲律宾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导致了不同宗教徒之间的隔阂、敌视。这其中不同宗教便是一个“区分”的标准。长期、人为的隔阂使菲律宾的不同宗教徒之间联系少、了解少、交流少,但误解多、偏见多、仇恨多。殖民者和人侵者甚至挑拨不同宗教徒之间的矛盾,以达到以当地人打当地人,削弱殖民地的反抗力量的目的。同时,引起宗教冲突的直接导火索并不是信仰上的分歧,不是精神世界的矛盾,而是各种经济政策、政治形势等外在的因素。特别是土地问题。菲律宾独立后,土地问题一直是该国社会的根本问题。二战后,农业人口仍占该国人口的3/ 4 以上,而农业收入却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 3 略强。20 世纪50年代末,在生产方式落后的广大农村,佃农人口的比例高达50 %。在这种情况下,土地问题自然成为引发社会动乱的根源,也是农业资本主义化的最大障碍。少数民族以宗教为旗号进行的反抗斗争,实际上是对其所遭受的不公正的社会经济待遇的回应。从菲律宾国家伊斯兰教和天主教之间发生的冲突可以看出,属于精神层面的宗教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一些制度层面的失误。因此,解决宗教冲突的关键并不是单纯地针对精神层面的因素,而是应该更多地从宗教的外部寻找。
参考文献
[1]谢为民.论菲律宾的“穆斯林问题”[J].东南亚研究,1990,(2)
[2]金应熙.菲律宾史[M].河南大学出版社,1990
[3]吴杰伟.属灵的冲突——东南亚宗教冲突初探[J].东南亚研究,2003,(1)
[4]陈衍德.马科斯时期菲律宾的穆斯林问题[J].世界民族,2004,(3)
【关键词】宗教冲突;菲律宾宗教;摩落穆斯林;天主教
【中图号】D691.73【文献标示码】A【文章编号】1005-1074(2009)02-0059-01
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将是21世纪困扰人类社会最复杂的问题。东南亚国家菲律宾就是深受其扰。菲律宾是东南亚国家唯一一个信仰天主教的国家,宗教问题也是长期影响其国内稳定的重要因素。本文试以70、80年代菲律宾南部的穆斯林和天主教徒之间的冲突为例,追溯菲律宾宗教问题产生的历史根源,并进一步从制度角度探讨菲律宾政府的宗教政策。
菲律宾是亚洲唯一的天主教国家,信奉天主教的人数占总人数的 80%以上,由菲律宾独特的历史和文化发展特点,使得菲律宾的穆斯林和天主教徒之间发生了几百年的冲突。
菲律宾的穆斯林与天主教徒之间的冲突有着十分深刻的历史渊源。13世纪起,伊斯兰教开始在东南亚国家进行传播,14-15世纪,伊斯兰教势力逐渐向北推进,在各地相继建立了一些伊斯兰苏丹、大督政权。 1556年西班牙侵占马尼拉,随后吕宋岛(被其改为菲律宾)成为西班牙的殖民地。但是在菲律宾的南部地区,由于建立了比较稳固的政权组织,并且深受伊斯兰文化的影响,穆斯林对西班牙的殖民侵略进行了坚决的抵抗。
美西战争以后,美国取代了西班牙成为菲律宾新的宗主国。在宗教政策方面,美国废弃了西班牙的宗教迫害政策,对天主教地区和穆斯林地区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在摩洛省的各级政府实行“菲律宾化”,借用菲律宾人和新教徒来排挤西班牙天主教势力。另一方面,解决菲律宾天主教教团的土地问题,是美国殖民当局在进占菲律宾初期碰到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在西班牙统治时期,天主教教团圈占土地,建立了大量的种植园。美国殖民者继续西班牙人的移民政策,提出“把土地分给无地者”,鼓吹向南部移民是“穷人的新机会”,致使许多菲律宾南部的穆斯林失去了他们世代耕种的土地,使得宗教问题激化。
1946年,菲律宾从美国的殖民统治下获得独立,政府为了解决北部地区土地和资源缺乏的问题,正式制定了对穆斯林的“整合政策”,继续鼓励天主教徒向棉兰老岛地区移民,“这一法令在于以更快、更全面的方法来实现非基督徒菲律宾人或者国家的少数文化集团在经济、社会、意识、政治上的进步;来把所有这些国家的少数文化集团真正、全面、永远地整合进政治实体。”实质是企图采取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手段削弱,乃至抹煞穆斯林的民族文化,把穆斯林整合进菲律宾主流文化——基督教文化。这种文化的同化行为引起了南部穆斯林的广泛不满。
进入20世纪70年代,菲律宾进入了社会经济加速发展时期,国内各种矛盾也不断积聚激化。马科斯政府对南部穆斯林问题的处理出现的种种偏差,导致南部穆斯林走上武装斗争的道路。1968年3月爆发的雅比达镇基地军官屠杀受训的穆斯林新兵的事件成为矛盾激化的导火线。南方的摩洛人对此反应激烈,并由先前分散的、无组织的反抗迅速演变为群体的、有组织的反抗。摩洛伊斯兰解放阵线和摩洛民族解放阵线是两大主要组织。前者还仅是少数摩洛人精英掌控的力量薄弱的组织,复兴伊斯兰教成为其政治思想的重要部分。后者则是有一定群众基础的、以建立独立的伊斯兰国家为目标的武装反抗集团,并坚持了长期的斗争。其领导人密苏阿里放弃了伊斯兰教,而从世俗角度出发,试图打造一个“摩洛民族”,使人们产生“以‘民族’为共同的自觉认识”,最终建立一个民族国家。它们的成立都标志着摩洛人与菲律宾主体民族的矛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71年,“摩洛民族解放阵线”的领导人密苏阿里在成立纲领中宣布把菲律宾南部的穆斯林地区从菲律宾分离出去,成立一个独立的“摩洛民族国”。随着穆斯林在地方选举中的全面失败,该组织成为穆斯林同菲律宾政府进行斗争的领导力量。“摩洛民族解放阵线”拥有自己的武装军队,其成员大多数是狂热的穆斯林青年,规模最大时曾经达到1.5万人。1972年,马科斯总统宣布,“鉴于棉兰老岛和苏禄群岛的许多地方实际上处于战争状态”,颁布“军管法”,对全国实行军法管制并派遣数千名政府军前往穆斯林地区,以控制日益恶化的局势。“摩洛民族军”和政府军展开激战,菲律宾穆斯林和政府之间的矛盾最终转化成了武装冲突。仅从1972年9月至1973年4月,被打死的摩洛人武装分子及其家属就达1700人。经过4年的战争和谈判,菲律宾政府同“摩洛民族解放阵线”在1976年12月签署了《的黎波里协议》,确定在南部建立穆斯林自治区。但双方在实施自治的进程方面存在极大分歧。“摩洛民族解放阵线”拒不接受这一结果,要求接管这一自治区,遭到政府的拒绝,武装冲突再度爆发。这场冲突一直持续到90年代中期。
1996年9月,拉莫斯政府和“摩洛民族解放阵线”经过 47个月的和平谈判,最终签订了和平协议。该协议决定在菲律宾南部的穆斯林聚居区建立自治区,自治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教育、财政的管理权力,摩洛民族解放阵线的领导人密苏阿里不再是游击队的指挥官,而是棉兰老岛穆斯林自治区民选政府的行政官员。通过这个和平协议,结束了始于1972年,经历23年,夺走120,000人生命的民族宗教冲突。拉莫斯总统也因为在和平谈判中所起的作用而被国内舆论认为应该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菲律宾宗教冲突的最根本原因并不在于信仰上的分歧与矛盾,而是各种历史的、经济的、政治的原因的综合表现。只有把它放在该国社会经济的大背景下加以分析,才能探明其实质。从历史上看,葡萄牙、荷兰、西班牙和美国等殖民统治者以及二战时期的日本侵略者都在菲律宾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导致了不同宗教徒之间的隔阂、敌视。这其中不同宗教便是一个“区分”的标准。长期、人为的隔阂使菲律宾的不同宗教徒之间联系少、了解少、交流少,但误解多、偏见多、仇恨多。殖民者和人侵者甚至挑拨不同宗教徒之间的矛盾,以达到以当地人打当地人,削弱殖民地的反抗力量的目的。同时,引起宗教冲突的直接导火索并不是信仰上的分歧,不是精神世界的矛盾,而是各种经济政策、政治形势等外在的因素。特别是土地问题。菲律宾独立后,土地问题一直是该国社会的根本问题。二战后,农业人口仍占该国人口的3/ 4 以上,而农业收入却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 3 略强。20 世纪50年代末,在生产方式落后的广大农村,佃农人口的比例高达50 %。在这种情况下,土地问题自然成为引发社会动乱的根源,也是农业资本主义化的最大障碍。少数民族以宗教为旗号进行的反抗斗争,实际上是对其所遭受的不公正的社会经济待遇的回应。从菲律宾国家伊斯兰教和天主教之间发生的冲突可以看出,属于精神层面的宗教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一些制度层面的失误。因此,解决宗教冲突的关键并不是单纯地针对精神层面的因素,而是应该更多地从宗教的外部寻找。
参考文献
[1]谢为民.论菲律宾的“穆斯林问题”[J].东南亚研究,1990,(2)
[2]金应熙.菲律宾史[M].河南大学出版社,1990
[3]吴杰伟.属灵的冲突——东南亚宗教冲突初探[J].东南亚研究,2003,(1)
[4]陈衍德.马科斯时期菲律宾的穆斯林问题[J].世界民族,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