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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改革措施不断,郭树清再发天问,IPO向备案制改革成为关注焦点。股票不再是稀缺资源,扩张将给市场带来短期阵痛。IPO最终路向何方?道路跟方向决定IPO改革成败。
“新股发行可不可以不审核?”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一次内部会议上向发审委员们提问。
发审委的官员跟发审委员的表情是愕然。郭树清上台以来,一直在推动股市改革,分红制度、预披露制度等等,备案制的改革已不再是传说。
郭树清此问一出,随即引发各方关注,这是否预示着中国的新股发行将走向备案制?对比海外成熟的新股发行体制,我国的新股改革未来走向何方?
走向备案制?
IPO备案制是许多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采用的新股发行制度,以市场为主导,由投资者判断新股能否上市。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企业申报文件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做出审查。随着郭树清主席的一问,效仿海外的备案制似乎成为了中国IPO改革的最高呼声,支持者众多。那么,中国的IPO制度能否走向备案制?
改革新股发行的审核制,实行备案制对整个中国股市是个大利。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曾表示,“‘IPO不审行不行’?完全可以,在目前完全可以搞真正市场化发行的注册制。”有学者认为,废除审批制后,大量企业上市,股市市盈率回归合理水平,企业将不再对IPO趋之若鹜。
如果IPO向备案制改革,IPO的数量在短期内增加,IPO将不再是稀缺资源,初期可能会受到IPO规模剧增导致股指下挫的阵痛,但是随着市场选择,改善后的情况肯定比现在好。
一位香港基金人士对本刊记者表示,“在海外,有一套完整而严格的司法体制对资本市场进行约束和监督,规范资本市场中的各个主体,同时也保护各方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还配合着良好的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机制。”
上述人士认为,目前中国还不具备这样成熟的环境,一旦盲目地实行备案制,可能会带来更大的问题。经济学家华生并不反对取消审批,他忧虑现行的股市制度与取消审批相距甚远,仅靠取消上市审批以扩容暴跌,来达到所谓大乱后大治并不足够。
道路和方向的建立
对备案制的讨论更多的侧重于企业进入股票市场方式的改革,但同时还需要股票发行机制道路和方向的改变。
“‘可不可以不审’的潜台词不是不审,而是审什么。即使美国联邦证交会也会进行审核,比如在判断实质信息与非实质信息的披露中,部分地开展实质审核。IPO改革更应该强化审核,但审的不是企业的好坏,而是企业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在这方面,更应该以法律方式约束和制裁。”前述基金人士认为。
同时,在新股发行的定价机制、网下配售比例、首日新股供应量等方面同样可以参考一些海外模式。国外的发行机制对于公开发行部分的配售都能争取做到散户“一人一手”,同时也具有调整幅度较大的、灵活的回拨机制。
国泰君安分析师解静认为,新股发行的核心是定价机制,它与网下配售比例、首日新股供应量之间都是相辅相成的。其中一方面跟不上,还是会造成新股发行的稀缺性,三高问题还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以定价方面为例,建议学习改良式的荷兰式招标或者美式招标,因为它更多的加大了询价者对自己报价的负责任性,对一些类似抬高股价的非典型行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可见,在使市场能够正常发挥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的同时,还需要法制与监管的完善,道路和方向的建立,从而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帮助上市公司合法合规良性发展。
“新股发行可不可以不审核?”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一次内部会议上向发审委员们提问。
发审委的官员跟发审委员的表情是愕然。郭树清上台以来,一直在推动股市改革,分红制度、预披露制度等等,备案制的改革已不再是传说。
郭树清此问一出,随即引发各方关注,这是否预示着中国的新股发行将走向备案制?对比海外成熟的新股发行体制,我国的新股改革未来走向何方?
走向备案制?
IPO备案制是许多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采用的新股发行制度,以市场为主导,由投资者判断新股能否上市。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企业申报文件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做出审查。随着郭树清主席的一问,效仿海外的备案制似乎成为了中国IPO改革的最高呼声,支持者众多。那么,中国的IPO制度能否走向备案制?
改革新股发行的审核制,实行备案制对整个中国股市是个大利。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曾表示,“‘IPO不审行不行’?完全可以,在目前完全可以搞真正市场化发行的注册制。”有学者认为,废除审批制后,大量企业上市,股市市盈率回归合理水平,企业将不再对IPO趋之若鹜。
如果IPO向备案制改革,IPO的数量在短期内增加,IPO将不再是稀缺资源,初期可能会受到IPO规模剧增导致股指下挫的阵痛,但是随着市场选择,改善后的情况肯定比现在好。
一位香港基金人士对本刊记者表示,“在海外,有一套完整而严格的司法体制对资本市场进行约束和监督,规范资本市场中的各个主体,同时也保护各方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还配合着良好的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机制。”
上述人士认为,目前中国还不具备这样成熟的环境,一旦盲目地实行备案制,可能会带来更大的问题。经济学家华生并不反对取消审批,他忧虑现行的股市制度与取消审批相距甚远,仅靠取消上市审批以扩容暴跌,来达到所谓大乱后大治并不足够。
道路和方向的建立
对备案制的讨论更多的侧重于企业进入股票市场方式的改革,但同时还需要股票发行机制道路和方向的改变。
“‘可不可以不审’的潜台词不是不审,而是审什么。即使美国联邦证交会也会进行审核,比如在判断实质信息与非实质信息的披露中,部分地开展实质审核。IPO改革更应该强化审核,但审的不是企业的好坏,而是企业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在这方面,更应该以法律方式约束和制裁。”前述基金人士认为。
同时,在新股发行的定价机制、网下配售比例、首日新股供应量等方面同样可以参考一些海外模式。国外的发行机制对于公开发行部分的配售都能争取做到散户“一人一手”,同时也具有调整幅度较大的、灵活的回拨机制。
国泰君安分析师解静认为,新股发行的核心是定价机制,它与网下配售比例、首日新股供应量之间都是相辅相成的。其中一方面跟不上,还是会造成新股发行的稀缺性,三高问题还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以定价方面为例,建议学习改良式的荷兰式招标或者美式招标,因为它更多的加大了询价者对自己报价的负责任性,对一些类似抬高股价的非典型行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可见,在使市场能够正常发挥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的同时,还需要法制与监管的完善,道路和方向的建立,从而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帮助上市公司合法合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