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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通过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状况的分析,阐述当前监理制度存在的弊端,借鉴国内外优秀项目管理公司的良好经验和发展前景,寻求一条适合我国工程监理制度发展和改革方向的道路。
【关键词】 监理制度 建立 发展 问题 思考
一、概述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监理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的委托,承担其部分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控制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活动。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建设领域也是日新月异,无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还是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在建设速度和工程业绩上,都取得了相当大的突破,这些成绩的取得和我国实施工程监理制度是分不开的。也可以说,工程监理制度作为我国建设工程四项基本制度之一,为国家、为人民、为行业的发展和兴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贡献了突出的力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在过去20多年间,我国开展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公路建设,走完了发达国家40年走过的路程,实现了公路交通的跨越式发展,公路监理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可是,对着监理行业的发展与深入,我国监理制度也碰到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否则,将严重影响着工程领域监理行业的发展,甚至可能导致监理行业走向灭亡的不归路。当前形势下,我国工程监理主要朝着两个方向发展:一是为了适应我国建筑工程行业发展特点,大部分监理企业都在面向专业化及其旁站监理的方向发展;二是考虑与国际接轨,一小部分有条件的监理企业向全过程、全方位项目管理公司发展。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推动我国监理事业再向新的高度和新的水平前进。
二、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
上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改革开发使得经济快速发展,造成建设工程领域投资增长形势迅猛,国家基础工程建设一片大干快干情景,交通行业发展也不例外。但由于当时国家建设工程领域管理技术与经验匮乏,传统建设管理体系和制度很不完善,导致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频繁发生,随后采取的政府对建设工程在投资、质量、市场等行为上的直接监督和管理,仍不能从根本上有效解决问题,暴露出在时间上的滞后性和方法上的片面性,实际政府只能进行宏观管理。出于对西方发达国家建设工程管理模式上的借鉴和国家建设制度的需要,我国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政府重点投资工程中试点施行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由此产生了我国自己的监理行业。
总而言之,我国监理制度的建立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①对传统建设管理体系的反思;②改革开放的推动;③治理整顿建设市场的要求。
三、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经历的主要阶段及特征
我国于1988年开始工程监理工作的试点,1996年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度。自提出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经历了准备阶段(1988年)、试点阶段(1989-1992年)、稳步发展阶段(1993-1995年)以及全面推广阶段(1996年-至今)四个发展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在创立过程呈现出的特征有:①政府推动;②补充国家建设主管机构的职能;③主要分管工程质量;④现在监理的职责中又增加了安全监理等内容。
四、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
由于我国监理制度是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模式监理起来的,从建立到如今,经过二十多年的摸索、变迁与发展,对工程建设管理与控制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创造了一些成绩,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但随着当前社会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我国建设领域投资规模不断地扩大,对工程管理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此阶段的工程建设监理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尤其是个别比较突出的问题,逐渐成为阻碍监理行业发展的瓶颈。甚至出现了把工程监理仅仅当成工程建设制度上的需要,形同摆设,监理工程师根本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事实上,就当前国际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水平来看,我们同国外先进行业水平存在一定的距离,且监理模式差异较大。国外监理机构大多具有人才高素质化、业务宽深化、酬金优厚化、职业道德准则化等特点,并涵盖了建设前期的工程咨询,建设实施阶段的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直至建设后期的验收、运转和保修在内的各个阶段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同时包括了项目质量、成本、进度和安全等多方面控制与管理。从理论上讲,我们把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并为其提供一切服务活动的行为统称为监理,也就是国际上所说的工程咨询的一部分。但现行社会对监理的理解和认知与业界相差甚远,以至于存在严重的偏差,随着监理实践的不断深入,业界也感到了理论和实践的严重不足。相比较而言,我们的监理只管施工一个阶段,甚至只管施工质量一项内容,差不多只相当于监工的角色,且大多数的现场监理人员干的也就是监工的工作,只不过他们不是承包商的监工,而是业主雇用的监工罢了。
同时,政府和业主不断关注和强调工程质量监理的重要性,也限制了监理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范围,加之绝大多数的监理单位都不具备建设前期的工程咨询能力,且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又属于计划部门管理,诸多原因导致工程监理仅限于工程实施阶段,使得监理的路越走越窄,失去了发展的空间。这是我国监理目前的基本狀况,在过分地强调国情,而又不随着国情的变化——市场主体成分和政府职能的变化进行调整,使监理单位既不能代替质量监督机构,又不能成为具有社会公信力的质量评价机构;既不能发展成为拥有现代科学技术、经济管理、法律和工程技术等方面知识,为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智力服务的咨询公司,又不具备向业主提供建设前期工程咨询的能力。随着工程造价和工程咨询(投资)业务的分切,原本包罗万象的建设工程监理只剩下了质量监督的内容,建设监理从引进到现在,发生了质的变化。
五、我国监理制度发展和改革方向的思考
综上所述,监理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结合我国基本建设发展状况,以及行业特点,以为进一步深化监理制度的改革首要重点,是放在确立监理单位和工程师的身份与地位上,合理确定权利与责任范围,从而保证监理行业良性发展,逐步向国际同行先进水平看齐,最终转换为具有国际水准的咨询服务类公司。
首先,将监理单位直接设置成或转变为业主管理机构的一个部门,将传统的业主管理与现行的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合二为一。如采取设置监理办或管理处,监理办或管理处的总监理工程师为业主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监及驻地监理人员由监理单位派驻,业主与监理单位共同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既避免业主管理人员与监理机构人员在工程管理功能上的人员机构的重复浪费设置,又很好地解决了业主技术不足,监理身份、地位位置尴尬,夹在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充当第三方监工角色的问题。
其次,由于此时的监理单位俨然等同于业主本身这个主体,从而会参与项目的全面管理,在项目建设的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直至建设后期的运转保修等各个阶段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同时必然也就参与了项目质量、成本、进度和安全等多方面控制与管理。这样间接大大提高项目监理能力,扩大了监理行业发展的空间,同时也加强了业主决策与管理技术力量。
再者,随着监理与业主单位高度融入与发展,建立健全该项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将传统业主管理费与监理费相结合,提高监理酬金,减少监理人员流动,把监理人员统一纳入职工管理体系,提供监理人员与队伍素质,制定长期有效地发展规划制度,彻底解决监理人才的年龄与知识老化等问题。
同时,将目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独立出来,由第三方检测公司来负责,并由第三方检测公司向项目提供检测数据,供参建单位参考。从而减少监理、施工试验仪器设备方面的投入,也没必要重复进行各项检测,费时费力。
最后,全面实现管理与监理的二合一,做到全过程的融会贯通。“国金管理”在多年项目委托管理实践中早已推行项目管理与监理的合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践表明,通过合并建设项目管理与施工监理工作,减少了项目管理的内部工作界面,实现了资源的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质量。并且这一新型的管理模式也与国际工程咨询业的一般作法非常接近,实现了与国际通用作法的接轨,也符合中国政府关于培育和扶持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政策倾向及近期颁布的关于推动“监管合一”的相关法规。
参考文献
[1] 刘建新主编.监理概论.北京:人民交通出版,1999
[2] 詹炳根.工程建设监理(第三版).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12
【关键词】 监理制度 建立 发展 问题 思考
一、概述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监理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的委托,承担其部分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控制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活动。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建设领域也是日新月异,无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还是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在建设速度和工程业绩上,都取得了相当大的突破,这些成绩的取得和我国实施工程监理制度是分不开的。也可以说,工程监理制度作为我国建设工程四项基本制度之一,为国家、为人民、为行业的发展和兴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贡献了突出的力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在过去20多年间,我国开展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公路建设,走完了发达国家40年走过的路程,实现了公路交通的跨越式发展,公路监理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可是,对着监理行业的发展与深入,我国监理制度也碰到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否则,将严重影响着工程领域监理行业的发展,甚至可能导致监理行业走向灭亡的不归路。当前形势下,我国工程监理主要朝着两个方向发展:一是为了适应我国建筑工程行业发展特点,大部分监理企业都在面向专业化及其旁站监理的方向发展;二是考虑与国际接轨,一小部分有条件的监理企业向全过程、全方位项目管理公司发展。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推动我国监理事业再向新的高度和新的水平前进。
二、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
上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改革开发使得经济快速发展,造成建设工程领域投资增长形势迅猛,国家基础工程建设一片大干快干情景,交通行业发展也不例外。但由于当时国家建设工程领域管理技术与经验匮乏,传统建设管理体系和制度很不完善,导致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频繁发生,随后采取的政府对建设工程在投资、质量、市场等行为上的直接监督和管理,仍不能从根本上有效解决问题,暴露出在时间上的滞后性和方法上的片面性,实际政府只能进行宏观管理。出于对西方发达国家建设工程管理模式上的借鉴和国家建设制度的需要,我国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政府重点投资工程中试点施行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由此产生了我国自己的监理行业。
总而言之,我国监理制度的建立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①对传统建设管理体系的反思;②改革开放的推动;③治理整顿建设市场的要求。
三、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经历的主要阶段及特征
我国于1988年开始工程监理工作的试点,1996年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度。自提出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经历了准备阶段(1988年)、试点阶段(1989-1992年)、稳步发展阶段(1993-1995年)以及全面推广阶段(1996年-至今)四个发展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在创立过程呈现出的特征有:①政府推动;②补充国家建设主管机构的职能;③主要分管工程质量;④现在监理的职责中又增加了安全监理等内容。
四、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
由于我国监理制度是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模式监理起来的,从建立到如今,经过二十多年的摸索、变迁与发展,对工程建设管理与控制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创造了一些成绩,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但随着当前社会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我国建设领域投资规模不断地扩大,对工程管理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此阶段的工程建设监理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尤其是个别比较突出的问题,逐渐成为阻碍监理行业发展的瓶颈。甚至出现了把工程监理仅仅当成工程建设制度上的需要,形同摆设,监理工程师根本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事实上,就当前国际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水平来看,我们同国外先进行业水平存在一定的距离,且监理模式差异较大。国外监理机构大多具有人才高素质化、业务宽深化、酬金优厚化、职业道德准则化等特点,并涵盖了建设前期的工程咨询,建设实施阶段的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直至建设后期的验收、运转和保修在内的各个阶段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同时包括了项目质量、成本、进度和安全等多方面控制与管理。从理论上讲,我们把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并为其提供一切服务活动的行为统称为监理,也就是国际上所说的工程咨询的一部分。但现行社会对监理的理解和认知与业界相差甚远,以至于存在严重的偏差,随着监理实践的不断深入,业界也感到了理论和实践的严重不足。相比较而言,我们的监理只管施工一个阶段,甚至只管施工质量一项内容,差不多只相当于监工的角色,且大多数的现场监理人员干的也就是监工的工作,只不过他们不是承包商的监工,而是业主雇用的监工罢了。
同时,政府和业主不断关注和强调工程质量监理的重要性,也限制了监理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范围,加之绝大多数的监理单位都不具备建设前期的工程咨询能力,且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又属于计划部门管理,诸多原因导致工程监理仅限于工程实施阶段,使得监理的路越走越窄,失去了发展的空间。这是我国监理目前的基本狀况,在过分地强调国情,而又不随着国情的变化——市场主体成分和政府职能的变化进行调整,使监理单位既不能代替质量监督机构,又不能成为具有社会公信力的质量评价机构;既不能发展成为拥有现代科学技术、经济管理、法律和工程技术等方面知识,为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智力服务的咨询公司,又不具备向业主提供建设前期工程咨询的能力。随着工程造价和工程咨询(投资)业务的分切,原本包罗万象的建设工程监理只剩下了质量监督的内容,建设监理从引进到现在,发生了质的变化。
五、我国监理制度发展和改革方向的思考
综上所述,监理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结合我国基本建设发展状况,以及行业特点,以为进一步深化监理制度的改革首要重点,是放在确立监理单位和工程师的身份与地位上,合理确定权利与责任范围,从而保证监理行业良性发展,逐步向国际同行先进水平看齐,最终转换为具有国际水准的咨询服务类公司。
首先,将监理单位直接设置成或转变为业主管理机构的一个部门,将传统的业主管理与现行的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合二为一。如采取设置监理办或管理处,监理办或管理处的总监理工程师为业主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监及驻地监理人员由监理单位派驻,业主与监理单位共同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既避免业主管理人员与监理机构人员在工程管理功能上的人员机构的重复浪费设置,又很好地解决了业主技术不足,监理身份、地位位置尴尬,夹在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充当第三方监工角色的问题。
其次,由于此时的监理单位俨然等同于业主本身这个主体,从而会参与项目的全面管理,在项目建设的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直至建设后期的运转保修等各个阶段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同时必然也就参与了项目质量、成本、进度和安全等多方面控制与管理。这样间接大大提高项目监理能力,扩大了监理行业发展的空间,同时也加强了业主决策与管理技术力量。
再者,随着监理与业主单位高度融入与发展,建立健全该项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将传统业主管理费与监理费相结合,提高监理酬金,减少监理人员流动,把监理人员统一纳入职工管理体系,提供监理人员与队伍素质,制定长期有效地发展规划制度,彻底解决监理人才的年龄与知识老化等问题。
同时,将目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独立出来,由第三方检测公司来负责,并由第三方检测公司向项目提供检测数据,供参建单位参考。从而减少监理、施工试验仪器设备方面的投入,也没必要重复进行各项检测,费时费力。
最后,全面实现管理与监理的二合一,做到全过程的融会贯通。“国金管理”在多年项目委托管理实践中早已推行项目管理与监理的合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践表明,通过合并建设项目管理与施工监理工作,减少了项目管理的内部工作界面,实现了资源的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质量。并且这一新型的管理模式也与国际工程咨询业的一般作法非常接近,实现了与国际通用作法的接轨,也符合中国政府关于培育和扶持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政策倾向及近期颁布的关于推动“监管合一”的相关法规。
参考文献
[1] 刘建新主编.监理概论.北京:人民交通出版,1999
[2] 詹炳根.工程建设监理(第三版).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