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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固定价格协议认定、不景气卡特尔之适用、电力行业及相关企业《反垄断法》适用是山西电力价格垄断案涉及的三个关键法律问题.其研究将对今后同类案件查处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提供重要借鉴。固定价格协议属《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列举的五种禁止类垄断协议之一.可采用本身违法原则直接认定其违法并进行处罚。不景气卡特尔的适用要在综合考虑背景要件、效果要件和利益要件基础上作出认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竞争的协议不可适用除外,反之,则可免于处罚。电力行业应区分自然垄断业务和非自然垄断业务,对发电、售电非自然垄断环节要严格适用《反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