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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平、廖世忠在《发展研究》2009年第3期载文《论以法定支出为主明确界定政府问支出责任》。分税制改革后,公共财政制度改革中出现了许多难题。一是政府间支出责任模糊是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根源。我国法律只有政府间财权事权划分的一般性规定,并没有相关的完整立法。实际工作中,一般是由上级政府顺次决定其下级政府的支出划分。二是科学界定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面临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