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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审查核对程序》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对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审核工作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趋向完善。为贯彻落实《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程序》(中监所(业务)[2010]58号)有关规定,加强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管理,规范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内部审核工作,保障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制订了《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审查核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