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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3年9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会上共有8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1位列席代表发表了意见。会后,法制委员会会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