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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全国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的通知》要求和《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全市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全市档案系统开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特别是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档案部门依法治档的水平,努力提高社会遵守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为实施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全市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是:根据档案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档案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使档案馆室的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收集、保管、利用档案的水平;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档案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为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认真组织学习档案法律法规和国家基本法律
各级档案部门要增强法律法规学习的主动性,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学习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包括学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及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档案行政执法人员还要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档案事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多种形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档案部门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科普组织的合作,采用法律咨询、知识竞赛、法制讲座、图片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继续深化档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宣传活动,提高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使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切实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基层单位,融入到群众生产生活之中,满足群众的档案法律需求,提高社会档案法律意识。要特别重视对广大干部的档案法制宣传,各区县档案局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各级党校将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增强广大干部的档案法制观念。
(三)突出重点开展档案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市档案局将开展七项重点活动:一是将“十二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好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利用每年的“档案馆日”活动,加大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三是结合档案人员职业素质教育,开展1—2次档案法制有奖征文比赛,使广大档案人员对档案法律法规有深入掌握;四是结合每年的档案行政执法重点,举办1—2期全市档案行政执法员培训班;五是结合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组织各区县档案局开展一次档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比活动;六是结合《国家档案法规体系方案》的修订出台,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工作;七是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开辟网上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园地,开展档案法规知识问答、讲座、竞赛、征文等活动,使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形成长效机制。各区县档案局、市属单位档案部门要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各具特色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安排
全市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分为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
市和区县档案局要做好宣传发动、制定规划、培训骨干等工作。各区县档案局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档案部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实施方案,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要环节,突出各自的特色和优势,于11月15日前报市档案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
各区县档案局要把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实施;要把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内容纳入本地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认真组织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下半年和2015年下半年)
市档案局将在2013年下半年开展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中期检查,2015年下半年进行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验收,评选“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并进行表彰。各区县档案局每年要对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按照市档案局要求开展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中期和末期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档案局要充分认识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将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各区县档案局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对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建立有领导、有制度、有计划、有实施、有监督的长效机制,推动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队伍,提高素质
市和区县档案局要加强档案法制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档案法制工作队伍;要将档案法律法规列入档案人员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内容,全面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督查,交流经验
各级档案部门对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阶段的任务,要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检查到位,并利用多种形式交流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经验。市档案局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做法、新成果,扎实推进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任务的落实。
编后记:《北京市档案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是北京市档案局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全国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的通知》要求和《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情况于2011年10月14日制发的。该规划明确指出十二五时期档案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对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档案馆室工作人员依法收集、保管、利用档案水平,进一步增强全体社会公民档案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市档案局将围绕“十二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馆日”活动、档案法制有奖征文比赛、档案行政执法员培训、档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比等不同重点,组织好、开展好各项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档案局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的内容、重点对象、重要环节,突出各自的特色和优势,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档案部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实施方案,如期报送市档案局备案。市属单位档案部门也要根据自身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六五”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落到实处,使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创新成绩。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全市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全市档案系统开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特别是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档案部门依法治档的水平,努力提高社会遵守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为实施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全市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是:根据档案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档案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使档案馆室的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收集、保管、利用档案的水平;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档案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为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认真组织学习档案法律法规和国家基本法律
各级档案部门要增强法律法规学习的主动性,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学习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包括学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及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档案行政执法人员还要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档案事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多种形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档案部门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科普组织的合作,采用法律咨询、知识竞赛、法制讲座、图片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继续深化档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宣传活动,提高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使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切实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基层单位,融入到群众生产生活之中,满足群众的档案法律需求,提高社会档案法律意识。要特别重视对广大干部的档案法制宣传,各区县档案局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各级党校将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增强广大干部的档案法制观念。
(三)突出重点开展档案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市档案局将开展七项重点活动:一是将“十二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好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利用每年的“档案馆日”活动,加大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三是结合档案人员职业素质教育,开展1—2次档案法制有奖征文比赛,使广大档案人员对档案法律法规有深入掌握;四是结合每年的档案行政执法重点,举办1—2期全市档案行政执法员培训班;五是结合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组织各区县档案局开展一次档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比活动;六是结合《国家档案法规体系方案》的修订出台,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工作;七是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开辟网上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园地,开展档案法规知识问答、讲座、竞赛、征文等活动,使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形成长效机制。各区县档案局、市属单位档案部门要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各具特色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安排
全市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分为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
市和区县档案局要做好宣传发动、制定规划、培训骨干等工作。各区县档案局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档案部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实施方案,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要环节,突出各自的特色和优势,于11月15日前报市档案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
各区县档案局要把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实施;要把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内容纳入本地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认真组织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下半年和2015年下半年)
市档案局将在2013年下半年开展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中期检查,2015年下半年进行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验收,评选“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并进行表彰。各区县档案局每年要对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按照市档案局要求开展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中期和末期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档案局要充分认识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将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各区县档案局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对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建立有领导、有制度、有计划、有实施、有监督的长效机制,推动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队伍,提高素质
市和区县档案局要加强档案法制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档案法制工作队伍;要将档案法律法规列入档案人员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内容,全面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督查,交流经验
各级档案部门对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阶段的任务,要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检查到位,并利用多种形式交流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经验。市档案局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做法、新成果,扎实推进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任务的落实。
编后记:《北京市档案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是北京市档案局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全国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的通知》要求和《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情况于2011年10月14日制发的。该规划明确指出十二五时期档案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对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档案馆室工作人员依法收集、保管、利用档案水平,进一步增强全体社会公民档案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市档案局将围绕“十二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馆日”活动、档案法制有奖征文比赛、档案行政执法员培训、档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比等不同重点,组织好、开展好各项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档案局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的内容、重点对象、重要环节,突出各自的特色和优势,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档案部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实施方案,如期报送市档案局备案。市属单位档案部门也要根据自身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六五”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落到实处,使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创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