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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王某到某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子宫肌瘤、轻度贫血,双侧附件未见明显异常”。医院在向王某及其家属解释了子宫全切术的必要性及风险后,准备为其实施手术。但是,在手术过程中,医院将王某的子宫和子宫双侧附件一并切除。医院为逃避责任,伪造了王某丈夫刘某的签字并篡改了病历等资料,坚称刘某曾在《术前告知记录》上签字认可该手术方案,并非擅自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