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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诠释我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观,前提是经济观要科学而且扎实。但是,现状令人遗憾,中国的经济学教授们宣称,市场经济的人性假设就是“经济人”。所谓经济人,就是“追求自己利益极大化”的“自利”人。有的教授甚至直截了当地把“经济人”定性为“自私自利”的人,其典型的市场行为是“无利不起早”、“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于是,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成了市场经济的天经地义。而且,经济学制造的谬误正在误导政治学、法学等领域,危害甚大,必须澄清。
笔者反复研读过亚当·斯密的市场经济理论奠基之作《国富论》(且不说《道德情操论》),关于“经济人”,得出来结论介于“大公无私”与“自私自利”之间:经济人的行为准则必然是先利他后利己。
斯密非常具像地表述出来的经济人思想,并没有让人感到“经济人”是赤裸裸地“利己”甚至“自私”,从而令人讨厌。在斯密的经济学框架内,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目的确实是出于“自利的打算”,但是,他要把“打算”变成现实,又必须为他人生产并送去“每天需要的食料和饮料”等各种财富,也就是说,市场主体在产生了“利己”的动机之后,必须见之于“利他”的行动。而且从实际经济运行过程来看,真正的利己即消费只能在利他即生产与销售之后。显然,我国的一些经济学家只用属于主观因素的“利己心”来概括经济人的本质,忽视了具有客观属性的利他行为,带有明显的片面性。
斯密的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比任何人都更早地发现了社会分工对于财富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任何商品都不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企业能够生产出来的,而是很多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分工、发挥专长、进行交换的结果。所谓利益,严格地说,是生产周期开始与结束两个时间点上以货币计量的财富价值差额。分配财富价值差额的基本机制是等价交换。所谓等价交换,严格的数学意义是,市场主体依据贡献大小以货币为媒介对利益进行加权平均分配。所以,任何市场主体都不能单方面地将利益近于全部地归自己占有,只能获得与自己的贡献相匹配的份额。
有人会问:先利他后利己,能够做得到么,会不会又是画饼充饥?提出这样的疑问并不奇怪,因为当今社会上赤裸裸的唯利是图行为比比皆是。但是,只要我们深刻理解市场经济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先人后己”成为市场主体的普遍行为准则就不应持有异议。
但是,要使先人后己成为市场主体的普遍行为准则,仅仅靠个人操守是不够的,更为重要的是国家要切实承担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对于国家而言,履行职责的核心是维护货币代表的国家信用。货币是对社会做出贡献的凭证,贡献的大小与获得货币的多少成正比。现阶段,财富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巨大,说穿了是货币流向出现了严重偏差:一是有些人靠偷、骗、抢、贪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货币收入,尤其是公务人员以权谋私危害最大,却得不到严厉打击和有效禁止;二是一部分行业和一部分个人靠垄断和特权而不是靠能力和贡献获得高额收入,造成严重的行业性分配不公。这都是国家失信于民的具体表现。但遗憾的是,在“右倾”经济人理论延长线上,有的教授宣称公务员从事公务也要追求自己利益,还有的教授宣称政党也要追求自身利益。这就给公务人员代表的国家公然失信于民找到了冠冕堂皇的理由。
总之,重新诠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观,首先要科学诠释经济观,既不能“左”,也不能“右”。今后按“左倾”那一套搞阶级斗争,几乎没有可能,但“右倾”的歪理邪说正大行其道。如果经济上不顾他人利益赤裸裸追求自己利益极大化的那一套延伸到政治领域,中国的混乱程度就可想而知了。对此,政治家、理论家乃至普通民众不可不察。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教授)
责编/徐艳红 美编/李祥峰
笔者反复研读过亚当·斯密的市场经济理论奠基之作《国富论》(且不说《道德情操论》),关于“经济人”,得出来结论介于“大公无私”与“自私自利”之间:经济人的行为准则必然是先利他后利己。
斯密非常具像地表述出来的经济人思想,并没有让人感到“经济人”是赤裸裸地“利己”甚至“自私”,从而令人讨厌。在斯密的经济学框架内,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目的确实是出于“自利的打算”,但是,他要把“打算”变成现实,又必须为他人生产并送去“每天需要的食料和饮料”等各种财富,也就是说,市场主体在产生了“利己”的动机之后,必须见之于“利他”的行动。而且从实际经济运行过程来看,真正的利己即消费只能在利他即生产与销售之后。显然,我国的一些经济学家只用属于主观因素的“利己心”来概括经济人的本质,忽视了具有客观属性的利他行为,带有明显的片面性。
斯密的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比任何人都更早地发现了社会分工对于财富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任何商品都不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企业能够生产出来的,而是很多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分工、发挥专长、进行交换的结果。所谓利益,严格地说,是生产周期开始与结束两个时间点上以货币计量的财富价值差额。分配财富价值差额的基本机制是等价交换。所谓等价交换,严格的数学意义是,市场主体依据贡献大小以货币为媒介对利益进行加权平均分配。所以,任何市场主体都不能单方面地将利益近于全部地归自己占有,只能获得与自己的贡献相匹配的份额。
有人会问:先利他后利己,能够做得到么,会不会又是画饼充饥?提出这样的疑问并不奇怪,因为当今社会上赤裸裸的唯利是图行为比比皆是。但是,只要我们深刻理解市场经济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先人后己”成为市场主体的普遍行为准则就不应持有异议。
但是,要使先人后己成为市场主体的普遍行为准则,仅仅靠个人操守是不够的,更为重要的是国家要切实承担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对于国家而言,履行职责的核心是维护货币代表的国家信用。货币是对社会做出贡献的凭证,贡献的大小与获得货币的多少成正比。现阶段,财富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巨大,说穿了是货币流向出现了严重偏差:一是有些人靠偷、骗、抢、贪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货币收入,尤其是公务人员以权谋私危害最大,却得不到严厉打击和有效禁止;二是一部分行业和一部分个人靠垄断和特权而不是靠能力和贡献获得高额收入,造成严重的行业性分配不公。这都是国家失信于民的具体表现。但遗憾的是,在“右倾”经济人理论延长线上,有的教授宣称公务员从事公务也要追求自己利益,还有的教授宣称政党也要追求自身利益。这就给公务人员代表的国家公然失信于民找到了冠冕堂皇的理由。
总之,重新诠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观,首先要科学诠释经济观,既不能“左”,也不能“右”。今后按“左倾”那一套搞阶级斗争,几乎没有可能,但“右倾”的歪理邪说正大行其道。如果经济上不顾他人利益赤裸裸追求自己利益极大化的那一套延伸到政治领域,中国的混乱程度就可想而知了。对此,政治家、理论家乃至普通民众不可不察。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教授)
责编/徐艳红 美编/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