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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题,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成功实践,完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顶层设计,更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迈向经常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全会通过的《条例》和《准则》,立足于构筑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突出彰显了制度治党的理念和方向,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新的偉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必须突出“全”字,确保制度治党有法可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就是全面从严治党。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统一,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治国执政,从修订《党章》到最新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立新修党内法规多达50余部,为加强执政党建设奠定了实践基础和制度保证,也得到全党全社会高度认同和自觉遵循。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为标志,制度治党的法规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开启了党的建设新的篇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全方位地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体系,使之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保障,成为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力量源泉,成为全体党员的行为自觉和习惯。
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必须突出“严”字,确保制度治党执法必严。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作保证。建立完善的党内法规體系,必须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纪律挺在前面,决不能拉低党员标准,坚持用制度管理党员干部,切实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在党的制度体系之中开展工作,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只有坚持制度治党,才能经受住“四大考验”,才能赢得党心民心。
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必须突出“实”字,确保制度治党违法必究。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就要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让人民真正拥有监督的权利,这是延安时期我们党围绕跳出“历史周期律”提出的重要课题。坚持制度治党,就要不断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要着眼于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根本问题,注重从制度层面补齐短板,扎紧笼子,用制度促进监督。要坚持党内监督无禁区,把组织信任与严格监督相结合,促使党员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始终传递出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特殊权力和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的强烈信号,强化保持依规依纪监督的高压态势,切实保证制度治党的有效执行。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推进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在全社会营造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尚。
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必须突出“恒”字,确保制度治党长效持久。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事关我们党长期执政的艰巨任务,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强化制度治党,同样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永恒主题。无论是制度体系的日臻完善,还是现有制度的贯彻执行,都必须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紧紧扭住管党治党责任不放松,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管党治党责任始终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大力构建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长效机制,使铁的纪律和规则生威发力,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良好习惯,让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作者单位:本溪市委讲师团)
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必须突出“全”字,确保制度治党有法可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就是全面从严治党。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统一,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治国执政,从修订《党章》到最新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立新修党内法规多达50余部,为加强执政党建设奠定了实践基础和制度保证,也得到全党全社会高度认同和自觉遵循。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为标志,制度治党的法规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开启了党的建设新的篇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全方位地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体系,使之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保障,成为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力量源泉,成为全体党员的行为自觉和习惯。
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必须突出“严”字,确保制度治党执法必严。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作保证。建立完善的党内法规體系,必须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纪律挺在前面,决不能拉低党员标准,坚持用制度管理党员干部,切实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在党的制度体系之中开展工作,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只有坚持制度治党,才能经受住“四大考验”,才能赢得党心民心。
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必须突出“实”字,确保制度治党违法必究。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就要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让人民真正拥有监督的权利,这是延安时期我们党围绕跳出“历史周期律”提出的重要课题。坚持制度治党,就要不断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要着眼于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根本问题,注重从制度层面补齐短板,扎紧笼子,用制度促进监督。要坚持党内监督无禁区,把组织信任与严格监督相结合,促使党员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始终传递出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特殊权力和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的强烈信号,强化保持依规依纪监督的高压态势,切实保证制度治党的有效执行。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推进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在全社会营造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尚。
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必须突出“恒”字,确保制度治党长效持久。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事关我们党长期执政的艰巨任务,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强化制度治党,同样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永恒主题。无论是制度体系的日臻完善,还是现有制度的贯彻执行,都必须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紧紧扭住管党治党责任不放松,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管党治党责任始终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大力构建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长效机制,使铁的纪律和规则生威发力,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良好习惯,让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作者单位:本溪市委讲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