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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实现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化、产权明晰化、管理信息化、制度规范化、监督多元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若干意见》(沪府发[2014]70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金山区按照改革时间节点、相关流程和要求,积极探索,试点开展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