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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资料,证据的完整度和真实度决定着案件事实情况被还原的程度。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定义和分类以及收集手段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定案证据来源于证据,但并非所有的证据都能成为定案证据,只有经过举证、质证、认证以及审查判断后的证据才能最终成为判定待决案件的定案证据。二者的范围和含义不同,在法律上的地位也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