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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逻辑的性质不能简单地看作是“形式”逻辑。传统逻辑的学科基础是对象质的认识,学科定位是知性逻辑,学科体系是内容形式的统一,学科发展是内容丰富化、形式抽象化双向同步发展。科学界定传统逻辑的性质。可促成逻辑学范式的转换。构建新的对称逻辑。对称逻辑是语言意义和价值、思维内容和形式、认识主体和客体相对应的逻辑。对称逻辑具有元逻辑的性质,它是直觉的、创新的、整体的、本质的、实证的、哲学的、全息的、方法的、反思的、审美的、实践的和可持续性发展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