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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大部分供电局虽然开展了电费专业化管理,但受制于人力资源,各供电局对低压用户抄、核、收采取的是分片管理模式:一名电工不仅负责抄表,同时要负责收费和核算工作,在工作中常出现电费差错,给用户或企业造成损失或麻烦。为了给广大用电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降低电费差错率,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据工作中实践经验,与同行探讨。
关键词:供电企业;电费差错;管理
中图分类号:U2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电费管理是电力企业工作中的一个重点,电费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收回,账务是否清楚,统计报表数字是否准确,关键在于电费管理的工作质量。电费管理是一个跨部门的综合性财务管理工作,需要部门和人员之间的支持、理解与配合,需要电费管理模式及管理手段的不断深化与完善,需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系统,使其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1原因分析
1.1电费差错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差错率=差错电费×100%
应收电费
在“应收电费”一定的情况下, 差错率的高低直接由“差错电费”决定。差错电费是指由于业务人员的工作疏漏, 如误抄表、计费收费错误、工作单填写错误等, 从而造成需要对相关用户追补的电费。在实际的用电营业工作中, 还有很多原因需要对某些用户的电量电费进行追补, 如故障换表对故障表产生的计量追补, 用电稽查人员发现用户用电分类有误而需要对用户电量电费追补的部分等, 但这些原因所产生的电量或电费的追补是不能作为差错电费而进行考核的。
1.2 产生差错的原因
(1)个别抄表员责任心不强,存在错抄、漏抄、估抄现象。
(2)个别营业员对新增用户的用电性质认定错误而导致电价执行错误。此外,个别营业员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理解不正确而导致功率因数执行标准错误。
(3)没有完全贯彻执行《供电营业规则》中有关基本电费收取的规定,漏收用户的基本电费。《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三条第5 点“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两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和《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第3 点“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均对用户的新增和变更用电作了基本电费收取的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未能得到完全贯彻执行,导致在上级稽查以及国家审计发现后才强行补收这些漏收的基本电费。一方面,增大了电费差错率。另一方面,回收难度大,增大了电费回收风险。
(4)计量装置(电能表和互感器)接线错误。由于日常的计量装置是委托产业公司人员安装的,特别是轮换的计量装置大都是聘请社会电工安装的,而这些安装人员受业务水平的限制,加上验收人员把关不严,时有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现象发生。
(5)计量装置(电能表和互感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一方面,受资金安排的限制,尚有少部分计量装置未能按周期及时轮换,当中就可能存在误差已超出允许范围的计量装置;另一方面,营业人员工作不细致,导致计量装置配置错误。此外,用户暂停配电变压器后没有及时更换计量装置,致使电量计收失准。
(6)业扩流程归档不及时,特别是专变用户的业扩流程归档不及时。由于专变用户的业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人员,工作单传递过程中时会出错或流程停滞,进而错计、漏计电费。
(7)营销信息系统的用户档案、计量装置档案与现场实物不一致。如用户的缴费帐号不正确,导致错扣了其他用户的电费;两个用户的计量装置调换,导致错收电费;营销信息系统的计费倍率与现场实际倍率不一致,导致电费差错。
(8)抄表周期由每月抄改为隔月抄,延长了差错发现的周期,增大了差错电费的发生率。
(9)人员配置不足,用电检查工作乏力。目前,各供电所基本上都没有开展常态化的用电检查工作,仅在线损率过高或过低时才开展突击性的用电检查工作。
2改进措施
根据上述的原因分析,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和笔者多年的工作实践和体会,认为可以通过推行以下改进措施有效降低电费差错率。
(1)采用集中培训、点对点培训、以师带徒培训的差异化方式加强营业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培训。常言道“态度决定一切”。 提高营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加强思想、业务素质的培训,增强工作责任心,对减少工作失误起到决定性作用。对于接受能力强的员工,可采用集中培训的形式。对于接受能力弱的员工,应采用点对点培训的形式,而且要循环培训。对于新进员工,应采用以师带徒的培训式。
(2)对特殊用户集中一起抄表,提高抄表准确率的同时也保障了抄表人员的人身安全,解除思想忧患有些用户地处偏僻并饲养狗,经常发生狗袭击抄表员的事件,直接威胁抄表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为保障自身安全,个别抄表员只好估抄这些特殊用户,因而产生了差错电费。针对这种特殊情况,各供电所可安排两人集中一起抄表,一人抄表一人监护,提高抄表准确率的同时也保障了人身安全。
(3)建立营业普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营业普查是供电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以查偷漏、查帐卡、查倍率、查电表及接线为主。近年来,虽然开展了专项营业普查工作,但流于形式而不够深入和持续,收到的效果也不明显。因此,应建立营业普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实实在在地、持续有效地开展营业普查工作,并执行PDCA 循环,做到有计划、有执行、有检查、有行动,确保营业普查工作落到实处。
(4)建立交叉復核制度,加强电量复核和电费复核。目前,各营业人员普遍使用营销信息系统的电量复核功能和电费复核功能进行所辖用户电量电费的复核,但惰性思维会导致一些差错未能及时发现和避免。因此,应建立交叉复核制度,发现差错后要双方现场核实,多重保障确保电费差错率降到最低。同时,对于专变用户的新增用电和变更用电,要实行供电所复核和核算中心复核的双复核规定。
(5) 根据安全用电普查工作和线路缺陷排差工作的反馈,重新修编今年的计量轮换方案,及时、准确更换超差计量装置。
今年,我局开展了安全用电普查工作和线路缺陷排差工作。根据这两项工作的反馈结果,我们应重新修编今年的计量轮换方案,将一些安装过高、过偏僻而难以抄读的和超龄运作的遗留计量装置优先轮换。
(6) 加强用电检查职能及计量装置的验收工作。改革后,各供电局都配备了专职用检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因而,各供电所应严格执行用电检查工作要求,切实开展用电检查工作和计量轮换的工程管理工作,严把验收关,确保计量装置接线正确。
(7) 强化核算中心的发票管理职能。核算中心目前的基本工作是批量计算电费、批量发行、批量打印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批量扣费、凭证管理及统计报表,但没有批量打印居民发票,而且对居民发票的作废和核销工作也管理不严。在改进措施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8)每月开展差错电费分析,及时提出预防措施。目前,我们着重于购电量、购电费、购电平均单价、售电量、售电收入、售电平均单价和线损的分析,少有差错电费的专题分析。由于电费差错率是考核电费工作质量的指标之一,因而我们应每月专题分析差错电费,找出原因并及时提出预防、改进措施。
3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措施,能有效降低电费差错率,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得到广大人民的信赖,提高企业的服务品牌。
参考文献:
[1]临沧供电局.营销管理制度汇编[G].
[2]薛顺宝.创新营销管理体制 实现电费集中管理[J].农电管理
关键词:供电企业;电费差错;管理
中图分类号:U2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电费管理是电力企业工作中的一个重点,电费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收回,账务是否清楚,统计报表数字是否准确,关键在于电费管理的工作质量。电费管理是一个跨部门的综合性财务管理工作,需要部门和人员之间的支持、理解与配合,需要电费管理模式及管理手段的不断深化与完善,需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系统,使其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1原因分析
1.1电费差错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差错率=差错电费×100%
应收电费
在“应收电费”一定的情况下, 差错率的高低直接由“差错电费”决定。差错电费是指由于业务人员的工作疏漏, 如误抄表、计费收费错误、工作单填写错误等, 从而造成需要对相关用户追补的电费。在实际的用电营业工作中, 还有很多原因需要对某些用户的电量电费进行追补, 如故障换表对故障表产生的计量追补, 用电稽查人员发现用户用电分类有误而需要对用户电量电费追补的部分等, 但这些原因所产生的电量或电费的追补是不能作为差错电费而进行考核的。
1.2 产生差错的原因
(1)个别抄表员责任心不强,存在错抄、漏抄、估抄现象。
(2)个别营业员对新增用户的用电性质认定错误而导致电价执行错误。此外,个别营业员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理解不正确而导致功率因数执行标准错误。
(3)没有完全贯彻执行《供电营业规则》中有关基本电费收取的规定,漏收用户的基本电费。《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三条第5 点“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两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和《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第3 点“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均对用户的新增和变更用电作了基本电费收取的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未能得到完全贯彻执行,导致在上级稽查以及国家审计发现后才强行补收这些漏收的基本电费。一方面,增大了电费差错率。另一方面,回收难度大,增大了电费回收风险。
(4)计量装置(电能表和互感器)接线错误。由于日常的计量装置是委托产业公司人员安装的,特别是轮换的计量装置大都是聘请社会电工安装的,而这些安装人员受业务水平的限制,加上验收人员把关不严,时有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现象发生。
(5)计量装置(电能表和互感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一方面,受资金安排的限制,尚有少部分计量装置未能按周期及时轮换,当中就可能存在误差已超出允许范围的计量装置;另一方面,营业人员工作不细致,导致计量装置配置错误。此外,用户暂停配电变压器后没有及时更换计量装置,致使电量计收失准。
(6)业扩流程归档不及时,特别是专变用户的业扩流程归档不及时。由于专变用户的业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人员,工作单传递过程中时会出错或流程停滞,进而错计、漏计电费。
(7)营销信息系统的用户档案、计量装置档案与现场实物不一致。如用户的缴费帐号不正确,导致错扣了其他用户的电费;两个用户的计量装置调换,导致错收电费;营销信息系统的计费倍率与现场实际倍率不一致,导致电费差错。
(8)抄表周期由每月抄改为隔月抄,延长了差错发现的周期,增大了差错电费的发生率。
(9)人员配置不足,用电检查工作乏力。目前,各供电所基本上都没有开展常态化的用电检查工作,仅在线损率过高或过低时才开展突击性的用电检查工作。
2改进措施
根据上述的原因分析,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和笔者多年的工作实践和体会,认为可以通过推行以下改进措施有效降低电费差错率。
(1)采用集中培训、点对点培训、以师带徒培训的差异化方式加强营业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培训。常言道“态度决定一切”。 提高营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加强思想、业务素质的培训,增强工作责任心,对减少工作失误起到决定性作用。对于接受能力强的员工,可采用集中培训的形式。对于接受能力弱的员工,应采用点对点培训的形式,而且要循环培训。对于新进员工,应采用以师带徒的培训式。
(2)对特殊用户集中一起抄表,提高抄表准确率的同时也保障了抄表人员的人身安全,解除思想忧患有些用户地处偏僻并饲养狗,经常发生狗袭击抄表员的事件,直接威胁抄表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为保障自身安全,个别抄表员只好估抄这些特殊用户,因而产生了差错电费。针对这种特殊情况,各供电所可安排两人集中一起抄表,一人抄表一人监护,提高抄表准确率的同时也保障了人身安全。
(3)建立营业普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营业普查是供电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以查偷漏、查帐卡、查倍率、查电表及接线为主。近年来,虽然开展了专项营业普查工作,但流于形式而不够深入和持续,收到的效果也不明显。因此,应建立营业普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实实在在地、持续有效地开展营业普查工作,并执行PDCA 循环,做到有计划、有执行、有检查、有行动,确保营业普查工作落到实处。
(4)建立交叉復核制度,加强电量复核和电费复核。目前,各营业人员普遍使用营销信息系统的电量复核功能和电费复核功能进行所辖用户电量电费的复核,但惰性思维会导致一些差错未能及时发现和避免。因此,应建立交叉复核制度,发现差错后要双方现场核实,多重保障确保电费差错率降到最低。同时,对于专变用户的新增用电和变更用电,要实行供电所复核和核算中心复核的双复核规定。
(5) 根据安全用电普查工作和线路缺陷排差工作的反馈,重新修编今年的计量轮换方案,及时、准确更换超差计量装置。
今年,我局开展了安全用电普查工作和线路缺陷排差工作。根据这两项工作的反馈结果,我们应重新修编今年的计量轮换方案,将一些安装过高、过偏僻而难以抄读的和超龄运作的遗留计量装置优先轮换。
(6) 加强用电检查职能及计量装置的验收工作。改革后,各供电局都配备了专职用检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因而,各供电所应严格执行用电检查工作要求,切实开展用电检查工作和计量轮换的工程管理工作,严把验收关,确保计量装置接线正确。
(7) 强化核算中心的发票管理职能。核算中心目前的基本工作是批量计算电费、批量发行、批量打印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批量扣费、凭证管理及统计报表,但没有批量打印居民发票,而且对居民发票的作废和核销工作也管理不严。在改进措施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8)每月开展差错电费分析,及时提出预防措施。目前,我们着重于购电量、购电费、购电平均单价、售电量、售电收入、售电平均单价和线损的分析,少有差错电费的专题分析。由于电费差错率是考核电费工作质量的指标之一,因而我们应每月专题分析差错电费,找出原因并及时提出预防、改进措施。
3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措施,能有效降低电费差错率,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得到广大人民的信赖,提高企业的服务品牌。
参考文献:
[1]临沧供电局.营销管理制度汇编[G].
[2]薛顺宝.创新营销管理体制 实现电费集中管理[J].农电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