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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林主要培育目的在于满足市场对木材等林产品的需求。我国现行的限额采伐制度已成为落实高品林经营权、处置权的主要障碍,采伐许可证制度冲击了森林经营方案的规范,指导作用。为找寻商品林采伐制度中赋权与规制的均衡,需加强森林经营方案的规制作用,加快商品林采伐权交易市场建设等制度创新,完善商品林采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