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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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后,占信访总量80%以上的违法举报类信访被列入“揭发控告”类法定事项,从此信访的数量锐减,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大半年没有信访,出现了天下无“访”,人人办“访”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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