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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务合同是现代民商事交易的主要形态,而基于双务合同所产生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获得救济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对双务合同当事人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主张该抗辩权所获得的判决书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相关规定.文章通过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的分析,对司法实践中的同时履行判决的相关问题进行一系列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