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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潮流中,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纷纷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倾注全部精力,持续开展各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努力打造高效、便民的服务窗口的同时,却没有认识到不动产查询工作的重要性。本文针对这种现状,阐明了不动产查询工作发挥的重要作用,不容小觑,并就如何做好不动产查询工作,提出自己的几点看法,希望可为广大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有效的参考。
【关键词】不动产;查询工作;不容;小觑
不动产查询就是指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从概念上不难看出,不动产查询分为查询出具证明和复制登记资料两部分。不动产查询因流程单一、操作简便、当场办结等原因往往被许多人轻视。但笔者认为,它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社会管理中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千万不容小觑。其重要作用表现在:
1、体现物权登记的公示作用
不动产登记的根本目的和意义在于物权公示,就是将不动产权利变动的信息向社会公开显示,让公众知晓不动产的权利状况特别是不动产权利的变动情况。通过不动产查询出具的证明和复制的资料同样发挥物权登记公示作用,能清晰准确地展现出不动产上物权的归属和内容,体现不动产登记簿的权利推定效力,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5条规定:“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由此可见不动产信息查询在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中,涉及部门之多,应用范围之广,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着社会管理秩序,为相关职能部门正确行使职能提供基础资料、参数和执行依据,发挥具体作用有:(1)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检察、审判、纪检作为调查、处理案件的凭证;(2)税务部门征收不动产交易执行的税率基础,决定纳税人是否享受政策优惠;(3)组织部门准确真实清查干部的资产,作为考评和提拔干部的重要参数;(4)民政、社会保障核查低保、困难家庭的不动产信息,确定补贴对象和标准,提升社会保障部门的公信力;(5)金融部门办理房贷确定合理利率、实现经济杠杆的有效调节作用等。
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时间不长,如何科学开展不动产信息查询工作,切实提升查询工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质量性,对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结合一些地方的不动产登记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做好不动产查询工作,笔者认为应做到如下三点:
3、从严审查查询申请,保证查询工作依法依规
一方面审查查询的目的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8条规定:“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为防止出现滥用查询证明和资料,损害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查询工作应具有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根據申请人的查询目的,出具相应的证明或复制相应的资料,出具的证明单应载明申请查询人、被查询人、查询的信息、查询的用途和出具日期,最后加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专用章交予申请人,复制的资料也要注明具体用途。另一方面审查查询申请的合法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99条明确规定了不予查询的几种情形,包括:(1)申请查询的不动产不属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管辖范围的;(2)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3)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规定的;(4)申请查询的目的不合法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审查申请人的查询申请,符合规定的当场查询,出具证明和复制资料;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不予查询,不得出具证明和复制资料。
4、加快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保证查询信息完整准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3条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刚刚起步,各地都在将房屋、土地等登记信息整合到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但过去房屋、土地登记数据还存在不少遗留问题,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解决,将会影响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利用。因此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尽快将原房屋与土地登记信息数据匹配落宗,并纳入到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才能确保出具的查询信息证明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那些原房屋与土地登记档案中坐落不一致以及产权人身份不明的情况,应安排外业勘查人员去现场调查,做好勘查记录,补充相关信息数据,依程序办理相应的登记登簿后,方可提供查询。
5、不断提升查询人员综合素养,保证查询工作高效便捷
不动产登记机构一般为服务窗口单位,信息查询人员作为其中一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养和专业业务素质,只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创新服务理念,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才能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需要。由于历史原因,过去房屋、土地由两个部门分别登记,现整合成一个部门,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当中肯定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这就需要不动产登记部门,积极组织信息查询操作人员,加强学习,开展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水准和实际应用能力,迅速适应岗位需要,保证查询工作顺利开展。
信息查询是不动产登记工作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不动产登记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抽调精兵强将,注意信息查询,持之以恒、尽善尽美地开展好这项工作,更好地为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出力,让不动产统一登记之花在现实生活中开得更艳、更靓、绚丽多彩。
【关键词】不动产;查询工作;不容;小觑
不动产查询就是指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从概念上不难看出,不动产查询分为查询出具证明和复制登记资料两部分。不动产查询因流程单一、操作简便、当场办结等原因往往被许多人轻视。但笔者认为,它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社会管理中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千万不容小觑。其重要作用表现在:
1、体现物权登记的公示作用
不动产登记的根本目的和意义在于物权公示,就是将不动产权利变动的信息向社会公开显示,让公众知晓不动产的权利状况特别是不动产权利的变动情况。通过不动产查询出具的证明和复制的资料同样发挥物权登记公示作用,能清晰准确地展现出不动产上物权的归属和内容,体现不动产登记簿的权利推定效力,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5条规定:“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由此可见不动产信息查询在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中,涉及部门之多,应用范围之广,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着社会管理秩序,为相关职能部门正确行使职能提供基础资料、参数和执行依据,发挥具体作用有:(1)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检察、审判、纪检作为调查、处理案件的凭证;(2)税务部门征收不动产交易执行的税率基础,决定纳税人是否享受政策优惠;(3)组织部门准确真实清查干部的资产,作为考评和提拔干部的重要参数;(4)民政、社会保障核查低保、困难家庭的不动产信息,确定补贴对象和标准,提升社会保障部门的公信力;(5)金融部门办理房贷确定合理利率、实现经济杠杆的有效调节作用等。
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时间不长,如何科学开展不动产信息查询工作,切实提升查询工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质量性,对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结合一些地方的不动产登记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做好不动产查询工作,笔者认为应做到如下三点:
3、从严审查查询申请,保证查询工作依法依规
一方面审查查询的目的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8条规定:“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为防止出现滥用查询证明和资料,损害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查询工作应具有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根據申请人的查询目的,出具相应的证明或复制相应的资料,出具的证明单应载明申请查询人、被查询人、查询的信息、查询的用途和出具日期,最后加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专用章交予申请人,复制的资料也要注明具体用途。另一方面审查查询申请的合法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99条明确规定了不予查询的几种情形,包括:(1)申请查询的不动产不属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管辖范围的;(2)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3)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规定的;(4)申请查询的目的不合法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审查申请人的查询申请,符合规定的当场查询,出具证明和复制资料;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不予查询,不得出具证明和复制资料。
4、加快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保证查询信息完整准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3条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刚刚起步,各地都在将房屋、土地等登记信息整合到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但过去房屋、土地登记数据还存在不少遗留问题,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解决,将会影响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利用。因此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尽快将原房屋与土地登记信息数据匹配落宗,并纳入到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才能确保出具的查询信息证明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那些原房屋与土地登记档案中坐落不一致以及产权人身份不明的情况,应安排外业勘查人员去现场调查,做好勘查记录,补充相关信息数据,依程序办理相应的登记登簿后,方可提供查询。
5、不断提升查询人员综合素养,保证查询工作高效便捷
不动产登记机构一般为服务窗口单位,信息查询人员作为其中一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养和专业业务素质,只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创新服务理念,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才能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需要。由于历史原因,过去房屋、土地由两个部门分别登记,现整合成一个部门,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当中肯定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这就需要不动产登记部门,积极组织信息查询操作人员,加强学习,开展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水准和实际应用能力,迅速适应岗位需要,保证查询工作顺利开展。
信息查询是不动产登记工作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不动产登记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抽调精兵强将,注意信息查询,持之以恒、尽善尽美地开展好这项工作,更好地为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出力,让不动产统一登记之花在现实生活中开得更艳、更靓、绚丽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