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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财政从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6亿元资金,下拨给黑龙江、辽宁、山东、安徽、江西5个粮食主产省,用于五省继续开展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并提出要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范围。
据悉,这笔财政部补贴原则上通过项目支持的形式实施,主要采取“贴息”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帮助种粮大户改善生产条件,重点支持种粮大户的生产成本补偿、生产能力建设以及金融机构为种粮大户提供金融服务。
2012年,财政部在黑龙江、辽宁、山东、安徽、江西五省启动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财政部要求有关各省在总结2012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完善试点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健全配套制度,切实做好2013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并提出要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范围。
据悉,这笔财政部补贴原则上通过项目支持的形式实施,主要采取“贴息”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帮助种粮大户改善生产条件,重点支持种粮大户的生产成本补偿、生产能力建设以及金融机构为种粮大户提供金融服务。
2012年,财政部在黑龙江、辽宁、山东、安徽、江西五省启动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财政部要求有关各省在总结2012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完善试点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健全配套制度,切实做好2013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