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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每当一个政权推翻另一个政权成为统治阶级的时候,就会留下有益其统治的历史、文化等,当父权社会代替了母系社会,《圣经》便出现了。这里之所以不用“母权社会”而用“母系社会”称呼她,就是因为在那个时候,虽重女却不轻男,是个男女平等的和平时代。而接下来的社会却被称之为“父权社会”,这个时候男女不再平等,女性不但不受到重视反而遭到压迫。为了使女性不再受压迫,历史上人们也做过许多努力,而今天,新一代的女性需要的并不是支配男人的统治关系,而是男女平等的合作关系。
关键词:蛇 女神 米诺斯文明 母系社会 男权社会 超性社会
人们往往关注夏娃是由亚当的一根肋骨创造的,但又有多少人注意到了引诱夏娃吃下禁果的蛇的形象呢?“这一题材被千百次表现出来,但是万变不离其宗……蛇那时还没有被罚以腹部着地,吃吐为生,在画家笔下反而千姿百态,但是画家往往有意赋予它女性的特质”[1],在胡斯的《原罪》中,蛇就是这样的一个女性形象[2]。
上帝与蛇——男人与女人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许与欧洲史前崇拜女神有关,而《圣经》是男权文化的产物。因此《圣经》里面清除了女神的事实并以男权的视野俯视,如在信奉女神的欧洲古代文明中(米诺斯文明等),蛇是女神形象之一,而圣经中却说她有“罪”。蛇究竟犯了什么罪呢?
蛇劝告夏娃不服从上帝的命令而吃下了善恶的果实,并同样给亚当吃下。我们是不是可以将其理解为:蛇(女神)劝告夏娃(女人)不服从上帝(一个男性神)的命令而吃下善恶的果实,并同样给亚当(服从女人领导的男人)吃下。这便是基督教徒们所称的“原罪”,是人类一切灾难和不幸的根源。
在这里,女神变成了罪恶,人类一切灾难和不幸也都是因为夏娃这个女人没有服从男神的命令。然而蛇真的错了吗,她并没有说谎,因为人类“吃(果实)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了。这么说来,上帝并不希望人类和他一样“眼睛明亮”、“知道善恶”,所以隐瞒了果实的作用,而只称“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从侧面暴露了男人要统治世界的欲望。
既然犯了“罪”就要受到惩罚。蛇将不再美丽,“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并企图让女神和女人产生分离“蛇和女人彼此为仇,蛇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蛇要伤女人的脚跟。女人要忍受生育之苦,加剧分娩的疼痛剥夺女人的生育主动权,并永远听命于男人。”“这至少暗示了,在犯罪之前他们还享有原始的平等[3]”而男人呢,则是终年劳作,才能从地里获得食物。他为亚当选择了生存方式:既要女性(夏娃)服从于自己,又要掠夺女性(大地之母),间接的告诉了男性要有对女性的绝对领导。
和谐共生的母系社会
考古发现,在欧洲新石器时代的母系社会遗址中,墓葬大小没有明显的差异,也几乎看不出有任何财产的差别,说明这是一个平等而不是家长制的社会。既然如此,母系社會很可能就不存在一性对另一性的压制,男女之间存在分工,但并不存在明显的地位差异,而是一种相互协作,和谐共生的关系。
由此我们可以大胆的设想,在母系社会中,女性的地位虽然很崇高,但却是个“重女不轻男”的男女平等的社会。这也是不用“母权社会”而用“母系社会”称呼她的原因。而接下来的却不是“父系社会”而被大多数人称之为“父权社会”,这个时候男女不再平等,女性不但不受到重视反而遭到压迫。
在米诺斯文明中,我们可以看到“妇女和男人……都持合作态度,为共同的礼仪劳作……女祭司和男祭司的职责并不是为残忍的男性精英服务并给他们以宗教支持,而是为社区全体人民的利益服务”[4]。
母系社会这种长达数千年的平衡,却被游牧民族的入侵打破了。他们带来的刀剑和战火,席卷了整个大陆,也带来了他们手持雷电的男性战神。侵略的发生与神话的改造几乎是同步进行,旧神被杀死,或沦为新神的从属,亦或被放逐为恶魔,再后来干脆消失。这就是母系社会被父权社会取代的那场变革。
我们都知道,每当一个政权推翻另一个政权成为统治阶级的时候,就会留下有益其统治的历史、文化等,当父权社会代替了母系社会,《圣经》便出现了。我们可以看到,在画家卡瓦利耶的笔下,将亚当夏娃驱逐出伊甸园的执行天使,也是一个男性[5]。
由“父权社会”到“超性社会”的蜕变
女权主义这个名词容易造成的两种误解,一种是建立在统治条件的两性关系上,女性取代男性,成为上位者;另一种是无视差异,将男女平等等同于从绝对意义上消除男女差异,都以“男性化”的标准要求所有的人。真正的女权,既不是要求女性占据男性的统治地位,也不是无视差别,将女性等同于男性的平等主义,而应是在充分尊重个体差异的前提下,要求重建更合乎自然天性、更和谐平等的男女伙伴关系。或许我们可以回归到母系社会的男女关系中,这里说的回归,并不是说女性的地位要比男性地位高,而是说回归到母系社会时的男女平等关系,而非某一性占主导权,另一性要受压迫。
我们完全可以跳出“母系社会”和“父权社会”的枷锁从而上升到另一种两性关系中,暂且称之为“第三性社会”亦或“超性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没有压迫,没有从属关系,有的只是两性的平等,男人成为男人,女人成为女人,共同完成从男性统治到男女合作的蜕变。因为我们所要争取的,不仅是有女性权利的社会,也是男性拥有同样权利,一个超越性别的社会。
参考文献:
[1](法)雷吉斯·德布雷,著.张延风,译. 00名画——旧约[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08(1):24.
[2](佛兰德斯)胡斯 Hugo van der Goes.原罪(约1440—1482)[M].现收藏于奥地利维也纳美术馆.
[3](法)雷吉斯·德布雷,著.张延风,译.100名画——旧约[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08(1):26.
[4](美)里安·艾斯勒,著.程志民,译,圣杯与剑——男女之间的战争[M].社会文献出版社,1995-11(2):56.
[5](意大利)卡瓦利耶 Cavaliere d'Arpino1568—1640).逐出天堂[M].现收藏于法国巴黎 卢浮宫博物馆.
关键词:蛇 女神 米诺斯文明 母系社会 男权社会 超性社会
人们往往关注夏娃是由亚当的一根肋骨创造的,但又有多少人注意到了引诱夏娃吃下禁果的蛇的形象呢?“这一题材被千百次表现出来,但是万变不离其宗……蛇那时还没有被罚以腹部着地,吃吐为生,在画家笔下反而千姿百态,但是画家往往有意赋予它女性的特质”[1],在胡斯的《原罪》中,蛇就是这样的一个女性形象[2]。
上帝与蛇——男人与女人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许与欧洲史前崇拜女神有关,而《圣经》是男权文化的产物。因此《圣经》里面清除了女神的事实并以男权的视野俯视,如在信奉女神的欧洲古代文明中(米诺斯文明等),蛇是女神形象之一,而圣经中却说她有“罪”。蛇究竟犯了什么罪呢?
蛇劝告夏娃不服从上帝的命令而吃下了善恶的果实,并同样给亚当吃下。我们是不是可以将其理解为:蛇(女神)劝告夏娃(女人)不服从上帝(一个男性神)的命令而吃下善恶的果实,并同样给亚当(服从女人领导的男人)吃下。这便是基督教徒们所称的“原罪”,是人类一切灾难和不幸的根源。
在这里,女神变成了罪恶,人类一切灾难和不幸也都是因为夏娃这个女人没有服从男神的命令。然而蛇真的错了吗,她并没有说谎,因为人类“吃(果实)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了。这么说来,上帝并不希望人类和他一样“眼睛明亮”、“知道善恶”,所以隐瞒了果实的作用,而只称“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从侧面暴露了男人要统治世界的欲望。
既然犯了“罪”就要受到惩罚。蛇将不再美丽,“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并企图让女神和女人产生分离“蛇和女人彼此为仇,蛇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蛇要伤女人的脚跟。女人要忍受生育之苦,加剧分娩的疼痛剥夺女人的生育主动权,并永远听命于男人。”“这至少暗示了,在犯罪之前他们还享有原始的平等[3]”而男人呢,则是终年劳作,才能从地里获得食物。他为亚当选择了生存方式:既要女性(夏娃)服从于自己,又要掠夺女性(大地之母),间接的告诉了男性要有对女性的绝对领导。
和谐共生的母系社会
考古发现,在欧洲新石器时代的母系社会遗址中,墓葬大小没有明显的差异,也几乎看不出有任何财产的差别,说明这是一个平等而不是家长制的社会。既然如此,母系社會很可能就不存在一性对另一性的压制,男女之间存在分工,但并不存在明显的地位差异,而是一种相互协作,和谐共生的关系。
由此我们可以大胆的设想,在母系社会中,女性的地位虽然很崇高,但却是个“重女不轻男”的男女平等的社会。这也是不用“母权社会”而用“母系社会”称呼她的原因。而接下来的却不是“父系社会”而被大多数人称之为“父权社会”,这个时候男女不再平等,女性不但不受到重视反而遭到压迫。
在米诺斯文明中,我们可以看到“妇女和男人……都持合作态度,为共同的礼仪劳作……女祭司和男祭司的职责并不是为残忍的男性精英服务并给他们以宗教支持,而是为社区全体人民的利益服务”[4]。
母系社会这种长达数千年的平衡,却被游牧民族的入侵打破了。他们带来的刀剑和战火,席卷了整个大陆,也带来了他们手持雷电的男性战神。侵略的发生与神话的改造几乎是同步进行,旧神被杀死,或沦为新神的从属,亦或被放逐为恶魔,再后来干脆消失。这就是母系社会被父权社会取代的那场变革。
我们都知道,每当一个政权推翻另一个政权成为统治阶级的时候,就会留下有益其统治的历史、文化等,当父权社会代替了母系社会,《圣经》便出现了。我们可以看到,在画家卡瓦利耶的笔下,将亚当夏娃驱逐出伊甸园的执行天使,也是一个男性[5]。
由“父权社会”到“超性社会”的蜕变
女权主义这个名词容易造成的两种误解,一种是建立在统治条件的两性关系上,女性取代男性,成为上位者;另一种是无视差异,将男女平等等同于从绝对意义上消除男女差异,都以“男性化”的标准要求所有的人。真正的女权,既不是要求女性占据男性的统治地位,也不是无视差别,将女性等同于男性的平等主义,而应是在充分尊重个体差异的前提下,要求重建更合乎自然天性、更和谐平等的男女伙伴关系。或许我们可以回归到母系社会的男女关系中,这里说的回归,并不是说女性的地位要比男性地位高,而是说回归到母系社会时的男女平等关系,而非某一性占主导权,另一性要受压迫。
我们完全可以跳出“母系社会”和“父权社会”的枷锁从而上升到另一种两性关系中,暂且称之为“第三性社会”亦或“超性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没有压迫,没有从属关系,有的只是两性的平等,男人成为男人,女人成为女人,共同完成从男性统治到男女合作的蜕变。因为我们所要争取的,不仅是有女性权利的社会,也是男性拥有同样权利,一个超越性别的社会。
参考文献:
[1](法)雷吉斯·德布雷,著.张延风,译. 00名画——旧约[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08(1):24.
[2](佛兰德斯)胡斯 Hugo van der Goes.原罪(约1440—1482)[M].现收藏于奥地利维也纳美术馆.
[3](法)雷吉斯·德布雷,著.张延风,译.100名画——旧约[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08(1):26.
[4](美)里安·艾斯勒,著.程志民,译,圣杯与剑——男女之间的战争[M].社会文献出版社,1995-11(2):56.
[5](意大利)卡瓦利耶 Cavaliere d'Arpino1568—1640).逐出天堂[M].现收藏于法国巴黎 卢浮宫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