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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审美教学是音乐教育的核心部分。它培养学生对美好音乐的热爱,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并能起到启迪智慧,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等作用。然而,我国当前的音乐教育中,审美教育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这就严重背离了音乐教育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这一基本理念。针对当前现状,我对音乐审美教育的改革问题做了一些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音乐 教育 审美 改革
审美教育即美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音乐教育是审美教育的表现形式之一,而审美教育又是音乐教育的核心所在。音乐教育旨在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激发学生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在掌握一定音乐知识技能的基础上,逐渐提高审美能力,让音乐这门艺术,带给他们审美的愉悦,情感的共鸣及心灵的净化,使他们成为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的人。正视审美教育的重要地位及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美教育的核心地位没有被确立
审美教育即美感教育,是培养人的审美能力、审美情操的教育,也就是美育。它以塑造完美人格为最终目的,以艺术美和现实美为教育手段。最早把审美教育作为一个独立范畴提出来的是德国著名诗人、美学家席勒,他说:“有促进道德的教育,还有促进鉴赏力的教育。”,“培养我们感性和精神力量的整体达到尽可能的和谐,”
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许多教师却忽视了这一点。比如唱歌课的教学,很多教师就是形式上单一地教会学生唱某个歌曲,片面地认为学生学会唱某首歌就达到了教学目的。即便是进行了识谱教学,也因绝大部分学生对识谱不感兴趣,对这种枯燥的教学内容,教师更要注重教学方法与手段,诸如此类的种种弊病最终导致整个音乐教学不可能让学生有情感体验及审美愉悦,与“审美核心”背道而弛。
二、“专业化”与“非艺术化”倾向使得审美教育的作用难以发挥
1、“专业化”——违背了中小学普通音乐教育的原则。普通音乐教育,是面向全体的,提高全体学生全面的音乐素质及修养的教育。《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对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总目标做了明确地阐述:“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
2、“非艺术化”——违背了音乐审美的规律。哲学家尼采所说:“语言作为现象的器官和符号,绝对不能把音乐的至深内容加以披露,有的教师把音乐课上成算术课。我在几年前曾接触过一位音乐教师,她在给学生讲授乐理知识时,一堂课从头至尾简直就是在做算术题,不断地向学生提出诸如这样一些问题:“四分之一的一半是多少?”“二分之一加上它的一半再加上四分之一等于多少?”(解释节奏型)。这样提了几次问下来,学生头脑里全是些数字符号,而完全没有了音乐意象,还谈什么音乐教育的艺术化呢?还有的在音乐课教学过程中,尤其在教唱某首教育性质很强的歌曲时,有的教师往往花很多时间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及道德品质的教育,以“说理”代替“审美”,这同样是不可取的。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思想教育的重要性,而是强调在音乐教学中,更要突出音乐的艺术性,我们的教育是审美教育,必须坚持走艺术化的道路。
三、充分利用文化市场中的文化艺术观赏及文化娱乐活动,在潜移默化中进行音乐审美教育
审美教育的过程是漫长的,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修养不仅仅在课内,课外的很多形式更加不容忽视。电视、电影、文娱晚会、文娱活动等等与音乐有关的艺术文化形式,这些对学生来说,平时接触很多,并对他们有着强大的吸引力。教师可以把片中的音乐分部分结合故事情节、电影画面给学生讲解,这样不仅能让学生在音乐的音响中同时获得视觉与听觉的审美愉悦,加深他们对音乐及电影作品的印象和感受,更重要的是能让他们养成良好的审美习惯,提高音乐修养。另外还有大众的一些文化娱乐活动,也要对学生进行适当地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音乐活动。像陈美的小提琴、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情调钢琴、雅尼的音乐、“神秘园”的音乐等等,从而促使他们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良好的音乐素养。
总之,音乐是美的艺术,音乐教师是美的传播者,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带领学生走进音乐的殿堂,去感受美、理解美、表现美与创造美,塑造美的心灵、美的人格,让学生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这个过程是漫长而曲折的,这就需要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为培养造就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具有高尚审美情趣的高素质人才而奋斗!
关键词:音乐 教育 审美 改革
审美教育即美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音乐教育是审美教育的表现形式之一,而审美教育又是音乐教育的核心所在。音乐教育旨在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激发学生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在掌握一定音乐知识技能的基础上,逐渐提高审美能力,让音乐这门艺术,带给他们审美的愉悦,情感的共鸣及心灵的净化,使他们成为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的人。正视审美教育的重要地位及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美教育的核心地位没有被确立
审美教育即美感教育,是培养人的审美能力、审美情操的教育,也就是美育。它以塑造完美人格为最终目的,以艺术美和现实美为教育手段。最早把审美教育作为一个独立范畴提出来的是德国著名诗人、美学家席勒,他说:“有促进道德的教育,还有促进鉴赏力的教育。”,“培养我们感性和精神力量的整体达到尽可能的和谐,”
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许多教师却忽视了这一点。比如唱歌课的教学,很多教师就是形式上单一地教会学生唱某个歌曲,片面地认为学生学会唱某首歌就达到了教学目的。即便是进行了识谱教学,也因绝大部分学生对识谱不感兴趣,对这种枯燥的教学内容,教师更要注重教学方法与手段,诸如此类的种种弊病最终导致整个音乐教学不可能让学生有情感体验及审美愉悦,与“审美核心”背道而弛。
二、“专业化”与“非艺术化”倾向使得审美教育的作用难以发挥
1、“专业化”——违背了中小学普通音乐教育的原则。普通音乐教育,是面向全体的,提高全体学生全面的音乐素质及修养的教育。《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对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总目标做了明确地阐述:“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
2、“非艺术化”——违背了音乐审美的规律。哲学家尼采所说:“语言作为现象的器官和符号,绝对不能把音乐的至深内容加以披露,有的教师把音乐课上成算术课。我在几年前曾接触过一位音乐教师,她在给学生讲授乐理知识时,一堂课从头至尾简直就是在做算术题,不断地向学生提出诸如这样一些问题:“四分之一的一半是多少?”“二分之一加上它的一半再加上四分之一等于多少?”(解释节奏型)。这样提了几次问下来,学生头脑里全是些数字符号,而完全没有了音乐意象,还谈什么音乐教育的艺术化呢?还有的在音乐课教学过程中,尤其在教唱某首教育性质很强的歌曲时,有的教师往往花很多时间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及道德品质的教育,以“说理”代替“审美”,这同样是不可取的。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思想教育的重要性,而是强调在音乐教学中,更要突出音乐的艺术性,我们的教育是审美教育,必须坚持走艺术化的道路。
三、充分利用文化市场中的文化艺术观赏及文化娱乐活动,在潜移默化中进行音乐审美教育
审美教育的过程是漫长的,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修养不仅仅在课内,课外的很多形式更加不容忽视。电视、电影、文娱晚会、文娱活动等等与音乐有关的艺术文化形式,这些对学生来说,平时接触很多,并对他们有着强大的吸引力。教师可以把片中的音乐分部分结合故事情节、电影画面给学生讲解,这样不仅能让学生在音乐的音响中同时获得视觉与听觉的审美愉悦,加深他们对音乐及电影作品的印象和感受,更重要的是能让他们养成良好的审美习惯,提高音乐修养。另外还有大众的一些文化娱乐活动,也要对学生进行适当地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音乐活动。像陈美的小提琴、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情调钢琴、雅尼的音乐、“神秘园”的音乐等等,从而促使他们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良好的音乐素养。
总之,音乐是美的艺术,音乐教师是美的传播者,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带领学生走进音乐的殿堂,去感受美、理解美、表现美与创造美,塑造美的心灵、美的人格,让学生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这个过程是漫长而曲折的,这就需要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为培养造就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具有高尚审美情趣的高素质人才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