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罪刑相适应原则是重要基本原则之一,在我国《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此条具有贯穿我国刑法的始终性、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罪刑相适应原则是重要基本原则之一,在我国《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此条具有贯穿我国刑法的始终性、指导性和抽象性等特征,是刑事司法实践的基础和指导方针,罪刑相适应原则所涉刑罚目的是法律制定、犯罪人诉求、刑法第裁量、判决的执行和法律监督刑罚所预期想要达到的综合效果,关系司法公平与正义的实现,有必要进行探讨与研究.
其他文献
越南刑法典规定了“亲亲相隐”制度.该制度契合刑法谦抑性之要求、符合刑法期待可能性之规定,是人性的彰显.我国历史上曾规定过“亲亲相隐”制度,但如今该制度已不复存在.对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经济中心建设的关键环节,对经济发展起到基础性、导向性、推动性作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法治保障对其建设发展起到规范性作用,是完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将长期存在的威胁,国际知识产权竞争的激烈化和药品专利研发的市场化,我国有必要完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缺乏使用费计算标准是我国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阻碍之一。包括日本、加拿大和美国在内的国际社会提出了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计算标准或药品研发激励机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可以采用仿制药价格为计算基础,设置可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基础收费率和浮动收费率,细化浮动率影响因素,并以药品研发基金制度为补充,建立健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费用计算标准。
公司进行纳税是企业本身的义务所在,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税务的风险,本文对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对税务风险的方案,方案的实行过程中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背景下,法律本科人才实践教育培养面临着新挑战.地方性院校法律本科人才培养应当与以理论教学为主的重点法学院校相区分,培养具有法律实践技
通过Bootstrap法对家庭教育投入各指标在家庭背景对学生发展影响过程中是否存在中介效应进行检验,研究结果表明:不同阶层学生群体通过家庭教育投入实现学业和心理健康发展存在路径差异。父母的教育期望是优势阶层家庭背景对学生学业表现和心理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路径;货币性的基本性教育支出、亲子交流是中等阶层家庭背景对学生学业表现和心理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中介路径;亲子交流和亲子陪伴是弱势阶层家庭背景对学生学业成绩和心理健康产生影响的关键途径,是弱势阶层群体突破家庭背景藩篱、提高学业表现、实现阶层流动的关键。
《民法典》规定了人格权诉前禁令制度,但人格权禁令不同于诉前行为保全,而是一项实体法律规范。人格权诉前禁令制度,与诉前行为保全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一方面具有诉前行为保全制度的程序法性质,另一方面作为一项实体法律制度又有其独特的审查适用标准。申请人在提出人格权禁令时应提供相应担保必要性的证据,同时还应当增补防范诉前禁令滥用的规定,以给予被申请人最后一道的权利保障。
随着跨境电商经济的发展,我国跨境问题产品侵害跨境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越发增多。其中,有的海关对部分跨境产品不直接进行检验从而不时导致产品质量没有保障,诉讼纠纷经司法审判完结后面临对外请求司法裁判、仲裁裁定执行难问题,跨境消费者司法求偿出现不少困境。为此,我国海关有必要完善海关二维风险抽检机制,增加信用惩罚性机制,严格控制跨境电商问题产品入境,营造高质消费法治环境。
放眼当前世界,对一国的经济安全法治理念的研究,应从本国的经济安全法治现状出发,同时也要反映自身的经济安全利益诉求,亦应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社会的相关理念包容并存.这意
2019年11月25日,《全球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公约》在联合国教科书文组织第40届大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成为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国高等教育条约。在详细分析该公约发展前景的基础上,中国应当重新审视学历学位互认现状,及时解决现存问题,进一步推动跨地区学术流动。对此,中国可以在未来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发展中从建立高等教育认证制度、平衡互认中的内在等值、积极搭建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这几个方面深入挖掘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