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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国务院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于一九八三年四月一日颁布,这是关于我国国营工业企业的一项重要立法。我国国营工业企业的年产值约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八十,每年上交给国家的税和利大约也占国家全年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八十。国营工业企业所拥有的财富,是国民经济命脉之所在,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搞好了国营工业企业的立法工作,其它工业企业的立法问题也就比较好办了。《条例》总则中明确规定,我国国营工业企业是"法人"。"法人"这个概念,在我国现实生活中,人们还是比较陌生的。"法人"制度发源于罗马法,首先使用"法人"这个名词的是德国民法典。"法人"制度是在商品经济流转过程中形成和完备起来的一种法律制度,是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