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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外交官的薪俸问题对地方外交官队伍建设与地方外交的现状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除交涉使具有俸禄和养廉外,洋务局、交涉局等机构的主要官员只有薪水和(或)津贴。交涉使的俸禄和养廉比照正三品官职拟定,其他官员的薪水等由各省根据本省外交和财政状况自定。由于清政府未制定统一的标准,各省筹措此项费用的渠道、数额等差别较大。这种差别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各省外交的繁简程度。总体看,地方外交官的收入是比较丰厚的,这给地方外交官队伍建设和地方外交带来了正负双=面的影响。各省自主筹措和决定地方外交官员的薪水、津贴等,反映出晚清地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