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给多少拿多少”的传统工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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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7月14日22时,这大概是全球最大的连锁零售商沃尔玛成立以来最不寻常的时刻。沈阳市总工会依照法定程序,指导沃尔玛沈阳公司工会与公司行政方签订了中国境内首份集体合同,它标志着中国工会与沃尔玛企业多年“博弈”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2008年,时值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间,我们见证了时代开放的诸多变化。
  因此,当我们追溯这30年,发现有太多的变化与劳动者息息相关。工资是劳动者最关心的切身利益,一种以人为本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正在改变着工资由用人企业主导的模式,并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200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要求,这是中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从法律层面上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制定的《企业工资条例》草案已经完成,将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内容纳入了法律的轨道,目前国务院正在考虑出台这部法规。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正式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究竟走过了怎样的发展历程,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着哪些问题?为此,本刊邀请三位嘉宾深入探讨这一转折期形成的轨迹。同时,我们也期望与嘉宾的对话能给未建制企业开启“工资共商共决”新思路。
  
  回溯工资集体协商的破冰之旅
  
  记者
  今年9月6日,美国波音公司机械师工会会员因不满意资方在一项3年期的新劳动合约中开出的条件,近2.7万名机械师参与罢工,拒绝新合约。这项3年期的新劳动合约,涉及的主要问题就是工资。工会组织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如何确保职工诉求落到实处?
  段阳
  工会组织表达职工愿望的能力,以及工会就职工诉求与企业进行协商的水平,直接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2001年修改的我国《工会法》,强化了工会在集体协商中的核心地位,为集体协商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前提条件。2007年,沈阳市总工会向市政府提出制定《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的立法建议,同年经政府讨论通过并颁布实施。接着我们确定以指导沃尔玛公司签订集体合同为突破口,全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今年5月28日,沈阳沃尔玛公司工会向公司行政方提出集体协商邀约,并正式提交集体合同文本,同时市总工会委托律师向沃尔玛(中国)公司发出律师函。7月4日,沈阳沃尔玛公司按照总部授权,向工会明确答复:“尽快依照法定程序启动集体合同协商。”7月14日16时开始,沈阳沃尔玛公司工会同行政方历经六个小时、三个回合的协商谈判,最终达成一致,签订了集体合同,实现了沃尔玛企业在中国境内集体合同零的突破。
  这次签订的集体合同,对职工最关心的劳动报酬、工资增幅、带薪休假、加班工资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双方同意2008年工资比2007年平均增长8%,2009年工资比2D08年再增加8%以上,职工最低工资高于沈阳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每年12月份,沃尔玛与工会协商下一年度公司职工平均增长幅度。
  
  记者
  据悉,我国将力争在未来5年内,即从2008年搭配2012年,使各类企业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今年,各级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加速推进步伐,那么各地区都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呢?
  苏海南
  目前全国有二十多个省、区、市制定了在本区域内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地方法规。例如,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河北省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成为国内首创性地方法规;如山东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取消“工效挂钩”办法,要求所有企业都应依据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宏观调控政策,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的方式,制订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
  王祖申
  不久前,我们对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督查,各市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把它作为一项“富民强市”的民生工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各市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推动、企业认同、职工参与的社会化推进格局。如本溪市人大、政协把企业是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审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的条件。
  
  记者
  我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时间不长,但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日臻完善的制度正在完成西方国家两个世纪才完成的跨越式巨变。相比西方国家工资集体协商的产生和发展,这期间我们走过了怎样的发展历程呢?
  苏海南
  从1994年起,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开始分重点、有步骤地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总结十多年的工作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试点摸索阶段:即1994年至1999年。在此期间,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开始选择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试行集体协商决定工资标准和增资水平制度,通过试点逐步建立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为基本形式的劳动关系主体自主协商机制。至1999年底,全国已有2000多户企业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
  重点实施阶段:即2000年至2006年。2000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003年底颁布了《集体合同规定》。接着确定在建立企业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和已改制的国有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的思路,并得到了劳动关系三方的共同关注和支持。2006年全面启动了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全面推进阶段:从2D07年起,国家劳动关系协调三方会议明确提出了要在全国范围内启动集体合同覆盖计划,同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的范围进行了规范。至2007年底,集体协商覆盖职工超过9D00多万人。
  
  工资协商制度的瓶颈问题
  
  记者
  西方国家工资集体协商是经历了漫长的非理性的做法后才实现的。我国在探索和推进这一工作中都遇到了哪些现实问题,最突出的难点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段阳
  集体协商是劳资博弈的过程,双方从各自利益出发,在协商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阻碍。比如我们在指导某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时遇到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企业方不配合,故意拖延时间;二是给职工代表施加压力,警告其不要轻易表态;三是双方协商不对等,企业方代表都是领导,职工方代表大多是一线职工。劳资双方虽然法律地位平等,但双方掌握的信息量和协商能力不对等。在协商过程中,往往导致职工方处于弱势地位。
  王祖申
  的确,劳资双方关系不对等是阻碍工资集体协商推进的重要原因。我国普通劳动力总量长期供过于求,使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者的劳动机会来之不易,往往不敢向雇主提出要求,一旦 提出就有可能保不住饭碗了。
  苏海南
  我认为,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企业一方没有与工会组织或劳动者代表谈判的主动性和意愿,即“不愿谈”;而劳动者一方认识不到协商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能勇于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缺乏相应的协商能力和必要的知识,即“不敢谈”和“不会谈”。
  从企业类型角度来讲,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中小型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部分竞争性领域中效益不太好的国有企业。由于劳动者没有形成有力的组织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加上政府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手段不足,实质上形成了企业单方决定工资。
  
  记者
  在已经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和地区,还存在哪些短报?
  苏海南
  目前在建制企业中,主要有两方面问题。一是重集体协议和签约,轻集体协商。一些企业并没有根据企业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协商讨论,在签订集体合同时,未经协商就签了,使工资集体协商及工资协议流于形式。二是执行不力。多数企业将工资集体协议束之高阁,不能对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协商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双方求同存异、逐步达成共识、解决矛盾和分歧的过程。没有实际协商的过程,事实上就不可能通过协商达到解决纠纷和冲突的目的。
  王祖申
  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地区存在只重数量,忽视质量的现象。有的企业尽管也完成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但在实施过程中流于形式。如:协商合同文本不按规范操作,企业行政方与职工谈判沟通不够,未能让广大职工真正了解工资协商工作的内容和意义。
  
  让劳资双方步入双赢
  
  记者
  近年来,我们切身感受到,劳动者的“不安全感”在放大。据资料显示,我国劳动争议整体上呈现不断上升趋势。其中,因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占立案劳动争议总数的比例较高。工资是劳动音最关心的切身利益,工资分配问题能否妥善处理,直接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而当前许多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表面上。那么如何正确引导职工和企业走出认识上的误区呢?
  王祖申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或宣传内容上的片面性,使个别企业的经营者和劳动者误解了协商的真正意义。劳资双方往往认为集体工资协商就是为员工争取工资增长,而不能降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单纯地提高劳动报酬,而是促进劳资双赢。既避免资方肆意克扣和压低员工工资,也要防止过度分配造成企业的发展后劲不足。
  苏海南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民主经济,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必然要遵循市场经济的通行规律。只有将企业和劳动者纳入与他们切身利益有关问题的决策过程中,才能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工资集体协商是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对话,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能够增进劳动者以及用人企业的自主性,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从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也是协调矛盾的过程。劳动力供求双方进行这种有组织的协调,才能实现双方正当利益诉求。
  
  记者
  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还需要做实哪些工作才能有助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康、快速地推进?
  段阳
  在指导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实践中,我们有几点启示。一是发挥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作用。上级工会代行下级工会职责,指导、帮助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是成功签订集体合同的重要保障;二是依照法定程序做好要约提出、集体合同文本起草、职工代表培训等工作,确保合同内容合法、程序规范;三是坚持互利互赢的基本原则。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确保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四是专家指导员直接参与协商,解决劳资双方不对等,职工代表不敢谈、不会谈的问题;五是运用法律武器,对拒不协商或执行不力的企业,要采取法律手段,保证协商顺利进行。
  王祖申
  首先,大力培育协商主体,组建能够真正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组织,解决各类企业工会组织自身存在的缺位和错位问题。其次,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培训,帮助协商指导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工资协商的内容、程序、操作方式和薪酬设计方法等有关知识,提高协商谈判的方法和技巧,切实解决敢谈、会谈的问题。再次,作为劳动保障部门,要完善对工资集体协商程序、政策和参考文本的制定,加强对工资集体合同的审查,履行工资协议的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受理工资集体合同争议仲裁等工作。
  苏海南
  我个人认为,在当前资强劳弱的情况下,工资协商机制要采取协商外部化。即先由外部化谈判慢慢转入企业内部化谈判。外部化就是请企业外部的人代表职工来谈判,也就是说由地方工会以及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代表职工与资方谈判。比如在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第一年可以由外部人员代表职工谈;第二年外部人员谈,职工代表参加;第三年内外结合谈;最后职工就可以自己谈了。对于大中型企业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代表工人出面进行谈判。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可以由当地工会用工会经费培训,或由政府出钱建立的公益性岗位雇人做这项工作。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则可以由工会和职工代表直接在企业内部进行集体协商,不必走先外部再内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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