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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6 年12 月16日经教育部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17 年9 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对高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就此,从学籍管理工作的功能出发,探讨改革创新学籍管理工作的几个关键要素。
关键词:学籍管理;改革创新
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新生规模将近1000万,2018年预计毕业生超900万,生源结构和质量不断发生变化,高校的办学资源、教育教学管理以及毕业生就业等方面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高校必须与时俱进,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模式。高校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学籍的取得和注册管理、课程考核和学业成绩管理、纪律与考勤、学籍异动管理和学历证书管理等[1]。学籍管理工作是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2016年12月教育部颁布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对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提出了新命题,改革创新学籍管理模式,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是广大学籍管理工作者的重要使命。
一、依法进行学籍管理
教育部自1950年制定有关高等学校学生学籍问题的规程开始,历经多次修订,每次修订后的《规定》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本次新《規定》就是在高等教育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新《规定》在合理继承的基础上,体现高校学籍管理具有合法性和规范性制度创新特征,如新《规定》第五条: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因此,重视学生合法权益在学籍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屡见不鲜的“高校被诉”案例即是最好的证明,如天津轻工业学院学生刘某状告母校勒令退学案、田某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行政诉讼案、南方冶金学院法学系学生王某诉该校不授予学位证书案、广州暨南大学武某因作弊失去学位状告学校等[2]。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依法治校是各高校的发展趋势,重新修订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成为各高校改革创新教学管理模式的方向。我校根据教育部新《规定》要求,2017年全面清理和完善学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涉及学生重点权益部分如考试舞弊处分、学业警示退学制度有关认定细节进行了大幅修订,增加了学生确认和申诉权利,细化了操作流程,提升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水平。
二、加强人性化的学籍管理
1.综观我国学籍管理改革和发展的历史,学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始于90年代初,是伴随着学分制的引入而开始的。学分制首先在教育理念上具有积极的主体认定功能,从制度上承认了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尊重学生的发展自主权和学习上的合理选择权。学分制发展到今天,它的功能进一步得到拓宽,学生不仅可以自主选课,弹性学制普遍得到施行,而且有延长放宽期限的趋势,这对学生的权益是一种更人性化的保护。
2.完善和拓展学籍管理功能
我国高校学籍管理制度改革在探索中不断完善,新《规定》的颁布,是对不断变化的教学管理工作的及时指导。在新的形势下,高校的学籍管理功能还具备完善和拓展的空间。
如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这说明,教育部在学生管理上,在保证弹性机制的前提下,刚性约束原则同样重要。我校以前从最大限度考虑学生的角度出发,学生毕业时出具的学业成绩表抹去了相关补考和重修的痕迹,虽然学生拿出去的成绩表好看了,但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少部分学生对待学业无所谓的心理,有些学生一门课程重修5次以上的都有,最后侥幸得个高分可能还超过成绩好的学生,对其他学生也是一种不公平的体现,而且不能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我校在完善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时,改进了这一功能。
3.课程考核形式应多样化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高校应积极探索适合校情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创新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突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同时,尊重个性差异,遵循多样化原则,坚持考核知识与考核能力相结合。如我校学籍管理第十四条,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经历、成果,均可以折算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三、保障学生选择专业的权利
1.新《规定》使学生转专业进一步得到保障。我国现行的高考制度,学生在报考学校和专业时受高考成绩、家庭条件、社会关系等诸多因素制约,不一定考上满意的学校和专业,即使考上心仪的专业,入学后发现可能并不适合自己,尽管大部分高校都允许学生转专业,但均有严格的规定,想转专业一般难度较大。新《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2.学生转专业的操作流程变得更公平公正,杜绝了以前那种凭关系转专业和暗箱操作的可能。新《规定》中明确指出,学校应当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经,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应当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要优先考虑。我校根据新《规定》精神,2017年重新修订了学生转专业的有关制度,通过学生手册、校园网等媒介,公布有关转专业申请、考核、公示及审核等操作流程,以确保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结语
高校学籍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创新学籍管理,提高学籍管理水平,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新方向,为高校培养人才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部长令第4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丁晓丽.新形势下高校学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8,12(6):73
(作者单位:吉首大学)
关键词:学籍管理;改革创新
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新生规模将近1000万,2018年预计毕业生超900万,生源结构和质量不断发生变化,高校的办学资源、教育教学管理以及毕业生就业等方面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高校必须与时俱进,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模式。高校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学籍的取得和注册管理、课程考核和学业成绩管理、纪律与考勤、学籍异动管理和学历证书管理等[1]。学籍管理工作是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2016年12月教育部颁布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对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提出了新命题,改革创新学籍管理模式,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是广大学籍管理工作者的重要使命。
一、依法进行学籍管理
教育部自1950年制定有关高等学校学生学籍问题的规程开始,历经多次修订,每次修订后的《规定》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本次新《規定》就是在高等教育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新《规定》在合理继承的基础上,体现高校学籍管理具有合法性和规范性制度创新特征,如新《规定》第五条: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因此,重视学生合法权益在学籍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屡见不鲜的“高校被诉”案例即是最好的证明,如天津轻工业学院学生刘某状告母校勒令退学案、田某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行政诉讼案、南方冶金学院法学系学生王某诉该校不授予学位证书案、广州暨南大学武某因作弊失去学位状告学校等[2]。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依法治校是各高校的发展趋势,重新修订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成为各高校改革创新教学管理模式的方向。我校根据教育部新《规定》要求,2017年全面清理和完善学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涉及学生重点权益部分如考试舞弊处分、学业警示退学制度有关认定细节进行了大幅修订,增加了学生确认和申诉权利,细化了操作流程,提升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水平。
二、加强人性化的学籍管理
1.综观我国学籍管理改革和发展的历史,学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始于90年代初,是伴随着学分制的引入而开始的。学分制首先在教育理念上具有积极的主体认定功能,从制度上承认了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尊重学生的发展自主权和学习上的合理选择权。学分制发展到今天,它的功能进一步得到拓宽,学生不仅可以自主选课,弹性学制普遍得到施行,而且有延长放宽期限的趋势,这对学生的权益是一种更人性化的保护。
2.完善和拓展学籍管理功能
我国高校学籍管理制度改革在探索中不断完善,新《规定》的颁布,是对不断变化的教学管理工作的及时指导。在新的形势下,高校的学籍管理功能还具备完善和拓展的空间。
如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这说明,教育部在学生管理上,在保证弹性机制的前提下,刚性约束原则同样重要。我校以前从最大限度考虑学生的角度出发,学生毕业时出具的学业成绩表抹去了相关补考和重修的痕迹,虽然学生拿出去的成绩表好看了,但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少部分学生对待学业无所谓的心理,有些学生一门课程重修5次以上的都有,最后侥幸得个高分可能还超过成绩好的学生,对其他学生也是一种不公平的体现,而且不能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我校在完善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时,改进了这一功能。
3.课程考核形式应多样化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高校应积极探索适合校情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创新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突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同时,尊重个性差异,遵循多样化原则,坚持考核知识与考核能力相结合。如我校学籍管理第十四条,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经历、成果,均可以折算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三、保障学生选择专业的权利
1.新《规定》使学生转专业进一步得到保障。我国现行的高考制度,学生在报考学校和专业时受高考成绩、家庭条件、社会关系等诸多因素制约,不一定考上满意的学校和专业,即使考上心仪的专业,入学后发现可能并不适合自己,尽管大部分高校都允许学生转专业,但均有严格的规定,想转专业一般难度较大。新《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2.学生转专业的操作流程变得更公平公正,杜绝了以前那种凭关系转专业和暗箱操作的可能。新《规定》中明确指出,学校应当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经,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应当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要优先考虑。我校根据新《规定》精神,2017年重新修订了学生转专业的有关制度,通过学生手册、校园网等媒介,公布有关转专业申请、考核、公示及审核等操作流程,以确保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结语
高校学籍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创新学籍管理,提高学籍管理水平,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新方向,为高校培养人才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部长令第4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丁晓丽.新形势下高校学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8,12(6):73
(作者单位:吉首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