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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强有力的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在监督体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我国现行的权力制约体系中,舆论监督是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并行的利器。与其他监督形式相比,舆论监督又具有许多独特的优势,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舆论监督参与度高、覆盖面广。舆论监督实质上是人民的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舆论媒介对党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也是党和人民通过新闻工具对社会进行的监督。监督主体广泛分布于各个社会组织和群体之中,每个舆论监督者地位平等、意见自由,因此,人民群众乐于参与其中。同时,舆论监督的对象和内容是开放性的,监督客体包括党政及一切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务,乃至整个社会思想和风尚等。舆论监督还不受地域、行业限制,在时间和空间上,大事小情都躲不过广大群众的眼睛。
2.舆论监督速度快、成本低。舆论监督的载体很多,既有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也有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传媒,反映问题非常迅速。对报纸来说,今天的事件明天就可以见报;对广播电视来说,白天的事件晚上就可以播报;对网络等新兴传媒来说,甚至可以做到现场直播。同时,平面媒体、广电媒体和网络媒体都实行了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自我消化了社会监督成本,无需专门投入。与之相比,监督机关的监督则需要专门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还要聚集相当数量的精英人才。
3.舆论监督威慑强、警示早。“不怕内部通报,就怕公开见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七次会议座谈会上,王岐山透露:“我们中纪委坚持一条,就是曝光。有省长、书记跟我讲,岐山同志,你怎么处理都行,就是别给我曝光。我说,就是不处理也得曝你的光。”无论省长、书记还是当事人,不怕处理怕曝光,恰恰反证了舆论监督的巨大威力。同时,舆论监督还可以揭露和抑制社会丑恶现象。新闻记者是舆论监督的代言人,他们就像船头上的瞭望者,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提前发出警告。
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舆论监督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的。党领导下的新闻媒体是正义的捍卫者,是丑恶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眼睛”。在全面从严治党主旋律下,新闻媒体更应当牢牢掌握舆论监督主导权,发挥舆论引导主力军作用。
1.新闻媒体要有勇气有正气有锐气。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权利,新闻媒体要树立惩治邪恶与腐败的勇气,克服阻力,排除困难,及时反映老百姓的“深恶痛绝”,敢于直面监督一切违背党规党纪的“明令禁止”;要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热心为弱势群体的利益及社会不公现象奔走呼号;要有求实精神和思辨色彩,注意时时创新,积极大胆出色地搞好新闻批评和新闻监督。目前,各级各类媒体普遍开设了舆论监督栏目,并且形成了一批个性独特、立场鲜明的品牌栏目,如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等,在舆论监督中发挥了中流砥柱、定海神针的作用。
2.新闻媒体要依法依规依纪监督。监督无禁区,宣传有纪律。在纷繁复杂的各类事件中,并非所有的现象都应作新闻报道,即使在报道过程中,也要遵守相关的规定要求,做到依法依规依纪监督。如,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指出法院应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同时,规定又提出媒体不应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报道严重失实或者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公正审判;也不应接受一方当事人请托,歪曲事实,恶意炒作,干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等等。因此,在对事实进行监督报道前,新闻媒体必须进行合法、合规、合纪的审视,确保舆论监督引导到位。
3.新闻媒体要把握好时度效。新闻监督是一种锐利的思想武器,在揭露问题、针砭时弊方面,有着特殊的战斗力。他像一把双刃剑,用得好,起到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用得不好,则会起到消极破坏作用。新闻媒体在开展舆论监督时,既要有“问题意识”,又要有“建设心态”,本着“帮忙不添乱”的原则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不能熟视无睹、不能主观臆断、不能推波助澜,力求方向更准确,把握更科学,效果更明显。在具体的舆论监督实践中,新闻媒体应当从全局的角度出发,结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建设性舆论监督,而不能图一时之快,片面追求轰动效应。
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善管善待善用新闻媒体。加强新闻媒体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有力举措。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善管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正确认识新闻媒体工作,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为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创造条件和提供便利。
1.认清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对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把握好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辩证统一关系,就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利用新闻媒體了解社情民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对新闻媒体来说,要做到事实准确、分析客观,激浊扬清、针砭时弊。有效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三方面的力量,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纠正舆论监督就是负面报道的错误认识。长期以来,不少领导干部习惯于把舆论监督叫作负面报道,直到现在这种错误看法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对于新闻媒体正常开展的舆论监督,有些领导干部心理上抵触,行动上反对,把舆论监督视为“洪水猛兽”,甚至利用权力来横加干涉。这种行为只会养痈成患,让小问题酿成大祸端,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更大损失。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推进,新闻媒体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将走向常态。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把接受舆论监督看成一种生活常态,不仅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还要通过舆论监督改进工作。
3.营造舆论监督的良好环境。舆论监督离不开舆论环境,开展舆论监督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无法完全落实。对于新闻媒体来说,缺少的不是社会各界对舆论监督的空泛支持,而是对舆论监督真正切实有效的保护,只有优化舆论监督环境,才能使舆论监督健康开展,才能真正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辽宁省委讲师团)
舆论监督在监督体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我国现行的权力制约体系中,舆论监督是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并行的利器。与其他监督形式相比,舆论监督又具有许多独特的优势,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舆论监督参与度高、覆盖面广。舆论监督实质上是人民的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舆论媒介对党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也是党和人民通过新闻工具对社会进行的监督。监督主体广泛分布于各个社会组织和群体之中,每个舆论监督者地位平等、意见自由,因此,人民群众乐于参与其中。同时,舆论监督的对象和内容是开放性的,监督客体包括党政及一切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务,乃至整个社会思想和风尚等。舆论监督还不受地域、行业限制,在时间和空间上,大事小情都躲不过广大群众的眼睛。
2.舆论监督速度快、成本低。舆论监督的载体很多,既有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也有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传媒,反映问题非常迅速。对报纸来说,今天的事件明天就可以见报;对广播电视来说,白天的事件晚上就可以播报;对网络等新兴传媒来说,甚至可以做到现场直播。同时,平面媒体、广电媒体和网络媒体都实行了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自我消化了社会监督成本,无需专门投入。与之相比,监督机关的监督则需要专门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还要聚集相当数量的精英人才。
3.舆论监督威慑强、警示早。“不怕内部通报,就怕公开见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七次会议座谈会上,王岐山透露:“我们中纪委坚持一条,就是曝光。有省长、书记跟我讲,岐山同志,你怎么处理都行,就是别给我曝光。我说,就是不处理也得曝你的光。”无论省长、书记还是当事人,不怕处理怕曝光,恰恰反证了舆论监督的巨大威力。同时,舆论监督还可以揭露和抑制社会丑恶现象。新闻记者是舆论监督的代言人,他们就像船头上的瞭望者,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提前发出警告。
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舆论监督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的。党领导下的新闻媒体是正义的捍卫者,是丑恶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眼睛”。在全面从严治党主旋律下,新闻媒体更应当牢牢掌握舆论监督主导权,发挥舆论引导主力军作用。
1.新闻媒体要有勇气有正气有锐气。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权利,新闻媒体要树立惩治邪恶与腐败的勇气,克服阻力,排除困难,及时反映老百姓的“深恶痛绝”,敢于直面监督一切违背党规党纪的“明令禁止”;要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热心为弱势群体的利益及社会不公现象奔走呼号;要有求实精神和思辨色彩,注意时时创新,积极大胆出色地搞好新闻批评和新闻监督。目前,各级各类媒体普遍开设了舆论监督栏目,并且形成了一批个性独特、立场鲜明的品牌栏目,如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等,在舆论监督中发挥了中流砥柱、定海神针的作用。
2.新闻媒体要依法依规依纪监督。监督无禁区,宣传有纪律。在纷繁复杂的各类事件中,并非所有的现象都应作新闻报道,即使在报道过程中,也要遵守相关的规定要求,做到依法依规依纪监督。如,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指出法院应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同时,规定又提出媒体不应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报道严重失实或者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公正审判;也不应接受一方当事人请托,歪曲事实,恶意炒作,干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等等。因此,在对事实进行监督报道前,新闻媒体必须进行合法、合规、合纪的审视,确保舆论监督引导到位。
3.新闻媒体要把握好时度效。新闻监督是一种锐利的思想武器,在揭露问题、针砭时弊方面,有着特殊的战斗力。他像一把双刃剑,用得好,起到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用得不好,则会起到消极破坏作用。新闻媒体在开展舆论监督时,既要有“问题意识”,又要有“建设心态”,本着“帮忙不添乱”的原则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不能熟视无睹、不能主观臆断、不能推波助澜,力求方向更准确,把握更科学,效果更明显。在具体的舆论监督实践中,新闻媒体应当从全局的角度出发,结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建设性舆论监督,而不能图一时之快,片面追求轰动效应。
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善管善待善用新闻媒体。加强新闻媒体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有力举措。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善管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正确认识新闻媒体工作,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为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创造条件和提供便利。
1.认清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对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把握好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辩证统一关系,就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利用新闻媒體了解社情民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对新闻媒体来说,要做到事实准确、分析客观,激浊扬清、针砭时弊。有效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三方面的力量,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纠正舆论监督就是负面报道的错误认识。长期以来,不少领导干部习惯于把舆论监督叫作负面报道,直到现在这种错误看法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对于新闻媒体正常开展的舆论监督,有些领导干部心理上抵触,行动上反对,把舆论监督视为“洪水猛兽”,甚至利用权力来横加干涉。这种行为只会养痈成患,让小问题酿成大祸端,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更大损失。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推进,新闻媒体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将走向常态。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把接受舆论监督看成一种生活常态,不仅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还要通过舆论监督改进工作。
3.营造舆论监督的良好环境。舆论监督离不开舆论环境,开展舆论监督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无法完全落实。对于新闻媒体来说,缺少的不是社会各界对舆论监督的空泛支持,而是对舆论监督真正切实有效的保护,只有优化舆论监督环境,才能使舆论监督健康开展,才能真正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辽宁省委讲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