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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安工作评价指标由于仅重数量指标,忽视质量指标,因而不能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安工作,且在公安工作导向上形成偏差.因此,要树立"公安成本和效益"和"量质结合,以质为主"的理念;坚持"科学性与现实性,水平评价和规模评价、系统性、准确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构建以实绩、执法质量、公众安全感为主要内容对公安工作进行质量考核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