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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与台湾之间的经贸往来,积开拓之艰辛,已设有海沧、杏林、集美和马尾4个台商投资区,沿海与内地还有不少地区供台商进行土地成片开发。进入90年代以来,间接贸易也急剧上升。至1993年12月,已批准兴办合资企业2937家,合同台资金额40亿美元,约占整个大陆同期引进台资项目和投资金额的30%。在闽台资企业获利面达85%以上,厦门经济特区更高达90%以上,一些台资企业已发展成立足福建、回馈台湾、面向大腕、业务遍及海内外的企业集团。这仅仅是起步。对于闽台经济交往合作,应该有世界意识和世纪意识。从长远来看,福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