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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轨迹侦查技术在公安工作中应用广泛,而公安院校中却很少有开设相关课程。而公安工作中轨迹侦查应用广泛,这就要求民警具备一定的轨迹侦查的基础知识,公安院校对公安大学生进行相关教育是有必要的。本文基于对A校的实证调查来探讨公安院校开设轨迹侦查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轨迹侦查;侦查课程;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D9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20-0019-03
作者简介:潘一帆(1992-),男,汉族,安徽宣城人,硕士研究生,安徽公安职业学院侦查系,研究方向:犯罪学以及侦查学。
轨迹,可指一个点在空间移动,它所通过的全部路径叫做这个点的轨迹。相对侦查学术界,公安机关实务部门使用得更为频繁。但公安机关经常提到的轨迹,更多偏向于通信(手机)轨迹、网络轨迹。[1]轨迹侦查是指侦查机关通过排查和发现与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行为相关的各种目标客体留下的活动轨迹信息,从而查清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刑事案件的侦查思维和侦查方法。[2]相比于犯罪情报时空分析中的“时空”概念来说,时空只是一个节点轨迹分析法的“轨迹”往往代表多个节点,事实上,刑事案件一般都涉及多个节点,“轨迹”更能代表犯罪的多点特征。[3]在实践中,轨迹侦查既能针对犯罪结果,通过逆向分析来逆向查证犯罪行为的轨迹,为证明犯罪,缉捕涉案嫌疑人提供轨迹线路上的参照。除此以外,也可以结合和高危人群相关的犯罪情报进行行为研判来主动侦查。通过信息的分析研判,刻画出他们近阶段的活动轨迹,而这些轨迹必然会指向某些已发案件,或可能要发生犯罪活动的区域。[4]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网络信息以及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除了给社会带来了诸多变化以外,给公安工作也创造了机遇,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类在享受便利条件的同时,也使得过去无法保留的无形轨迹逐渐可以有踪可查。[5]
(一)为侦查工作提供的更多的突破口
人在社会生活中,会不可避免地与他人产生联系。人们在交流过程中使用手机,固定电话,网络通讯软件产生的通话记录、手机号码,网络聊天账号,实时通讯位置,IP地址等。而犯罪活动中的人也难免会产生人员,车辆以及各种电磁类的轨迹。通过内网的各种数据库或者其他手段进行查询,常常会获得更多的线索,为案件找到突破口。
(二)提高侦查效率
我国刑事案件侦查一直有成本高,效益低的问题。因为资源配置等各种原因侦查的破案成本和时间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尤其随着无明显痕迹物证现场的增多以及非接触式的诈骗案件不断增多,使传统侦查工作①遭遇到更多困难。
侦查行为由犯罪行为引起,目标轨迹侦查围绕着犯罪活动的轨迹展开。[6]而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不管是人员移动,还是通过通信网络活动,以及物联网以及卡类活动等都会产生相应的电磁轨迹或者其他轨迹。按照目标物产生的轨迹可以更好地理清案件顺序,确定嫌疑人的活动情况和轨迹。
同时通过整合互联网,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大数据。侦查人员可以通过刑警超级情报系统(SIS)以及其他内网的侦查协作平台获取目标轨迹,减少了对案件侦办的人力投入。
(三)拓展了获取案件证据的途径
在流窜犯罪以及其他跨地域犯罪涉及地区较多的案件中,侦查人员往往难以获得案件证据。破案后的目标轨迹关联有利于深挖余罪串并案件,形成更加完善的证据链条。2014年度辽源市一个系列车辆内物品盗窃案中,嫌疑人拒不交代其他犯罪行为。侦查人员通过二人的话单分析进行时空碰撞,通过技术侦查部门的协同,发现3月19日一起案件,嫌疑人手机码在案发现场附近。[7]侦查人员根据该信息深挖当日行踪,嫌疑人交代了犯罪事实。部分案件中,因为目击证人相对缺乏,犯罪嫌疑人供述事实较少,给还原事实真相带来了很多麻烦。但是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以及之后的行动中只要使用到了各种科技手段,就难免会产生各种轨迹。综合利用各种信息库的资源并且进行比对,还原出嫌疑人或者受害者的相关活动轨迹,在此基础上重建犯罪现场,对已有证据进行审视以及查漏补缺,就能为后续的诉讼环节提供更加完善的证据链支撑。
(四)轨迹侦查手段能满足传统侦查方法的需要
一方面,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传统侦查侦查手段逐渐丰富发展。但是同时,犯罪手段不断更新升级、人员流动数量幅度变大,信息的传播速度也日新月异。传统侦查手段通常需要依赖密集的人力才能完成。在刑侦工作中,就容易出现人手不足,时间不够在摸底排队工作中发现不了、顺线工作中途断线,以及刑嫌调控摸不清底数的问题。而通过通信,网络以及视频等现代情报科技进行轨迹侦查分析。有了技术支撑和轨迹侦查的分析方法,传统侦查方法也能在发现犯罪线索,追踪犯罪嫌疑人的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公安院校开设相关课程现状
一方面,轨迹侦查在侦查实践部门广泛使用,不仅仅是刑侦和经侦工作,派出所在确定目标对象活动的情况都需要借助轨迹侦查的手段,近年来对这个主题的理论研究也不少,但是对轨迹侦查的教学方面的研究在知网上却难以找到,而笔者进行调查的几个院校也都没有专门的轨迹侦查的课程。
以A校②为例,侦查类专业课开设情况如下:
除了A校以外,公安大学的侦查专业课设有侦查学总論、现场勘查、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社区警务、多媒体技术、公安统计分析、技术侦查、心理测试、爆炸与反爆炸对策、创伤与救治、国际警务合作等14门课,共计292学时。[8]同样存在追求大而全以及信息化侦查特点不突出的问题。 因为轨迹侦查来源与科技飞速发展后的大数据公安实践,加之案件类型和其他情况有所不同,所以轨迹侦查的具体方法不同研究着稍有区别。根据各种资料以及公安实践的经验③可以认为,轨迹侦查的方法应该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
分析案情进行轨迹分析推理,在接触案件时候,应该对掌握的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并且从人员轨迹或者通信网络轨迹等电磁轨迹侦查等着手获得案件线索;采取措施,提取目标轨迹因为目标轨迹产生的形式不一,所以需要通过大数据信息系统查询以及传统的调查访问等方式来提取目标轨迹并对轨迹进行分析,查清人员身份以进行布控,查获嫌疑人以及进行补充侦查。
而在A校的实际侦查教学除了教授传统的侦查手段以外,对警务云平台的使用,信息获取却鲜有提及。在《侦查措施》教材中仅对技术侦查的定义,意义以及法律适用情况有所提及。另一方面,技术侦查并不等同于轨迹侦查,两者虽然在电信和网络监控上有所交叉,但是侦查措施的范围和使用上是不一样的。④
通过对A校侦查专业加上部分其他公安专业的122份问卷调查,在关于是否有必要开设轨迹侦查课程的调查中,88.52%的同学认为轨迹侦查课程的开设很有必要,9.84%的同学认为可有可无,1.64%的同学认为完全没有必要。而在关于侦查类其他课程是否能替代轨迹侦查类课程的调查中,83.61%的同学认为本校其他课程不能完全替代轨迹侦查课程,16.39%的同学认为可以替代。
综上,一方面A校的侦查专业课程在轨迹侦查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虽然少量的知识有所涉及,但并不能完全替代轨迹侦查的课程。另一方面,大部分侦查专业的同学也认为有开设轨迹侦查课程的必要。由此可见,对于公安院校的学生来说,开始该类课程还是有必要的。
(二)轨迹课程与其他侦查类课程相辅相成关系
在公安实践工作中,轨迹侦查往往不是独立使用,而是需要和传统侦查手段相结合的,并且能够配合传统侦查手段,发挥更大作用。所以轨迹侦查课程与传统侦查的课程相结合才能让公安大学生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
1.轨迹侦查需要以传统侦查手段为基础
首先,进行轨迹侦查,不论是轨迹侦查需要的人员信息⑤,还是案件相关的信息,人在活动中的电磁信息和住宿信息、交通信息等都依赖于传统侦查手段的获取以及公安基础数据情报处理工作的完成。也只有熟练掌握公安工作的基础知识以及传统侦查手段的操作执行才能为进行轨迹侦查学习打下基础。
以调查访问为例,固然现在很多案件的侦破都很依赖于视频监控的调取分析。但对目击者的调查访问所反应的信息却更加全面,像语言习惯,口音,以及交谈内容,神态,异常气味等视频监控都很难反应。所以对于公安院校的大学生来说,掌握调查访问这样的传统侦查手段对于学习轨迹侦查的相关知识是必要的。
2.轨迹侦查能更好利用传统侦查手段取得线索情报
对犯罪的侦查活动并不是一个密闭的系统,而是处于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开放性系统。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潮流中,侦查手段必会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化的不断发展而变化。深度挖掘与应用大数据潜在的价值是当前公安机关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9]而轨迹侦查的手段能够把传统侦查手段如调查询问以及现场勘查中所获得的线索情报盘活,发挥出更大作用。
在刑侦工作中,可以通过现场的痕迹物证、影像资料、涉案物品等客观信息入手,结合传统侦查措施,利用网络和计算机,通过对信息的查询,比对、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员、获取案件线索,收集犯罪证据,证实犯罪。[10]通过将传统侦查手段收集到的线索情报信息化,加之以轨迹侦查的分析办法能够提高刑侦工作的效率,成为传统侦查手段的效果倍增器。
而在公安院校的课程教育中,轨迹侦查课程的开设教授能够让学生把侦查其他课程所学的知识串联起来,在学习中开阔侦查工作的思路,以后在公安实践工作中能以轨迹侦查的思路找出更多破案的机会。
(三)公安院校开设轨迹侦查课程的可行性研究以某院校为例
以上章节对开设轨迹侦查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述,但是对于大部分公安院校包括A校来说,开设轨迹侦查类的课程还存在有如下的问题需要解决:
1.公安内网与教学场所联网以及授权问题。当前,为了保障信息安全问题,包括A校和公安大学在内,大部分教室都是不与公安内网相连的。而且因为考虑公安信息保密的问题,一般公安院校的内网授权一般都非常低。A校只有少数教职工有着授权证书,只能查到最基本的户籍信息,绝大多数教职工是没有授权证书的。而轨迹侦查的操作虽然可以结合案例进行讲授,但是如果学生不能直接进入公安云平台或者其他内网相关的情报系统进行操作查找的话就很难熟悉系统的具体使用和各个平台的优缺点。
2.公安实践部门对公安院校教学的支持问题。轨迹侦查手段在公安治安案件处理和刑事案件侦办中都已经得到的广泛运用,成功侦办的典型案件有很多。通过对案例的学习,学生能够对案例的实际处理有一定了解。但是因为不能完全保证100%的学生能够入警,出于保密考虑很多时候办案部门不愿意透露过多的办案细节给院校学生。所以在教学中能获得的相关案例也相对有限。
综上所述,轨迹侦查手段为公安工作提供了诸多便利,给刑侦工作找出了更多的突破口,也满足了传统侦查手段的需要。但是当前公安院校包括A校在内多数院校并未开设轨迹侦查的相关课程。而结合对A校的学生的调查,大部分学生都认为开设轨迹侦查的课程有必要,其他侦查课程不能完全替代轨迹侦查课程的学习。而开设轨迹侦查类的课程不但不会影响传统侦查手段课程的学习,反而可以和传统侦查手段相关的课程相辅相成,让传统侦查手段课程的教授取得更好的效果。但是教学实践中还存在有内网平台授权和保密问题,以及公安实践部门与公安院校对接不够的问题。公安院校开设轨迹侦查课程有必要性,但还有一定的问题需要克服解决,才能建设好轨迹侦查课程,服务好公安教育和公安实践工作。
[ 注 释 ]
①本文中的传统侦查手段,主要指对犯罪现场痕迹和物证的勘验检查,对被害人,证人的走访调查,以及大规模摸底排队、刑嫌调控、阵地控制等途径排查,发现重点嫌疑人的侦查手段。
②A校是安徽省的一所公安院校,为了研究的保密起见,故以A校替代.
③主要根据刑事案件侦查中的轨迹分析法.刑事案件侦查中的轨迹分析法[J].中国刑事法雜志,2012,13(8):94-100.和庄华的著作《轨迹侦查》.
④通过分析A校的侦查专业的教材得出的结论.
⑤包括户籍信息等基本人员信息以及违法情况的信息.
[ 参 考 文 献 ]
[1]庄华.刍议轨迹侦查的概念与特点[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26(04):40-45.
[2]庄华.轨迹侦查[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6.9.
[3]马忠红.刑事案件侦查中的轨迹分析法[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08):94-100.
[4]陈涛.轨迹侦查的理论构建[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4(03):55-59.
[5]张学文.轨迹追查法在侦查中的运用[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1,23(05):87-91.
[6]朱伟洁,钟政. 目标轨迹在犯罪侦查中的运用[J].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6):48-50.
[7]任剑波.刑侦信息破案实践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5 :114-118.
[8]马忠红.从基层人才培养模式看公安院校培养方案的完善——以侦查学本科专业为例[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6(01):117-121.
[9]李云鹏.“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轨迹”在毒品犯罪侦查工作中的应用研究[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8(05):29-32.
[10]任剑波.刑侦信息破案实践探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北京,2015.81.
关键词:轨迹侦查;侦查课程;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D9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20-0019-03
作者简介:潘一帆(1992-),男,汉族,安徽宣城人,硕士研究生,安徽公安职业学院侦查系,研究方向:犯罪学以及侦查学。
一、轨迹侦查的概念
轨迹,可指一个点在空间移动,它所通过的全部路径叫做这个点的轨迹。相对侦查学术界,公安机关实务部门使用得更为频繁。但公安机关经常提到的轨迹,更多偏向于通信(手机)轨迹、网络轨迹。[1]轨迹侦查是指侦查机关通过排查和发现与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行为相关的各种目标客体留下的活动轨迹信息,从而查清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刑事案件的侦查思维和侦查方法。[2]相比于犯罪情报时空分析中的“时空”概念来说,时空只是一个节点轨迹分析法的“轨迹”往往代表多个节点,事实上,刑事案件一般都涉及多个节点,“轨迹”更能代表犯罪的多点特征。[3]在实践中,轨迹侦查既能针对犯罪结果,通过逆向分析来逆向查证犯罪行为的轨迹,为证明犯罪,缉捕涉案嫌疑人提供轨迹线路上的参照。除此以外,也可以结合和高危人群相关的犯罪情报进行行为研判来主动侦查。通过信息的分析研判,刻画出他们近阶段的活动轨迹,而这些轨迹必然会指向某些已发案件,或可能要发生犯罪活动的区域。[4]
二、轨迹侦查技术出现对公安工作的影响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网络信息以及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除了给社会带来了诸多变化以外,给公安工作也创造了机遇,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类在享受便利条件的同时,也使得过去无法保留的无形轨迹逐渐可以有踪可查。[5]
(一)为侦查工作提供的更多的突破口
人在社会生活中,会不可避免地与他人产生联系。人们在交流过程中使用手机,固定电话,网络通讯软件产生的通话记录、手机号码,网络聊天账号,实时通讯位置,IP地址等。而犯罪活动中的人也难免会产生人员,车辆以及各种电磁类的轨迹。通过内网的各种数据库或者其他手段进行查询,常常会获得更多的线索,为案件找到突破口。
(二)提高侦查效率
我国刑事案件侦查一直有成本高,效益低的问题。因为资源配置等各种原因侦查的破案成本和时间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尤其随着无明显痕迹物证现场的增多以及非接触式的诈骗案件不断增多,使传统侦查工作①遭遇到更多困难。
侦查行为由犯罪行为引起,目标轨迹侦查围绕着犯罪活动的轨迹展开。[6]而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不管是人员移动,还是通过通信网络活动,以及物联网以及卡类活动等都会产生相应的电磁轨迹或者其他轨迹。按照目标物产生的轨迹可以更好地理清案件顺序,确定嫌疑人的活动情况和轨迹。
同时通过整合互联网,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大数据。侦查人员可以通过刑警超级情报系统(SIS)以及其他内网的侦查协作平台获取目标轨迹,减少了对案件侦办的人力投入。
(三)拓展了获取案件证据的途径
在流窜犯罪以及其他跨地域犯罪涉及地区较多的案件中,侦查人员往往难以获得案件证据。破案后的目标轨迹关联有利于深挖余罪串并案件,形成更加完善的证据链条。2014年度辽源市一个系列车辆内物品盗窃案中,嫌疑人拒不交代其他犯罪行为。侦查人员通过二人的话单分析进行时空碰撞,通过技术侦查部门的协同,发现3月19日一起案件,嫌疑人手机码在案发现场附近。[7]侦查人员根据该信息深挖当日行踪,嫌疑人交代了犯罪事实。部分案件中,因为目击证人相对缺乏,犯罪嫌疑人供述事实较少,给还原事实真相带来了很多麻烦。但是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以及之后的行动中只要使用到了各种科技手段,就难免会产生各种轨迹。综合利用各种信息库的资源并且进行比对,还原出嫌疑人或者受害者的相关活动轨迹,在此基础上重建犯罪现场,对已有证据进行审视以及查漏补缺,就能为后续的诉讼环节提供更加完善的证据链支撑。
(四)轨迹侦查手段能满足传统侦查方法的需要
一方面,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传统侦查侦查手段逐渐丰富发展。但是同时,犯罪手段不断更新升级、人员流动数量幅度变大,信息的传播速度也日新月异。传统侦查手段通常需要依赖密集的人力才能完成。在刑侦工作中,就容易出现人手不足,时间不够在摸底排队工作中发现不了、顺线工作中途断线,以及刑嫌调控摸不清底数的问题。而通过通信,网络以及视频等现代情报科技进行轨迹侦查分析。有了技术支撑和轨迹侦查的分析方法,传统侦查方法也能在发现犯罪线索,追踪犯罪嫌疑人的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公安院校开设轨迹侦查课程必要性研究——基于A校的研究
(一)公安院校开设相关课程现状
一方面,轨迹侦查在侦查实践部门广泛使用,不仅仅是刑侦和经侦工作,派出所在确定目标对象活动的情况都需要借助轨迹侦查的手段,近年来对这个主题的理论研究也不少,但是对轨迹侦查的教学方面的研究在知网上却难以找到,而笔者进行调查的几个院校也都没有专门的轨迹侦查的课程。
以A校②为例,侦查类专业课开设情况如下:
除了A校以外,公安大学的侦查专业课设有侦查学总論、现场勘查、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社区警务、多媒体技术、公安统计分析、技术侦查、心理测试、爆炸与反爆炸对策、创伤与救治、国际警务合作等14门课,共计292学时。[8]同样存在追求大而全以及信息化侦查特点不突出的问题。 因为轨迹侦查来源与科技飞速发展后的大数据公安实践,加之案件类型和其他情况有所不同,所以轨迹侦查的具体方法不同研究着稍有区别。根据各种资料以及公安实践的经验③可以认为,轨迹侦查的方法应该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
分析案情进行轨迹分析推理,在接触案件时候,应该对掌握的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并且从人员轨迹或者通信网络轨迹等电磁轨迹侦查等着手获得案件线索;采取措施,提取目标轨迹因为目标轨迹产生的形式不一,所以需要通过大数据信息系统查询以及传统的调查访问等方式来提取目标轨迹并对轨迹进行分析,查清人员身份以进行布控,查获嫌疑人以及进行补充侦查。
而在A校的实际侦查教学除了教授传统的侦查手段以外,对警务云平台的使用,信息获取却鲜有提及。在《侦查措施》教材中仅对技术侦查的定义,意义以及法律适用情况有所提及。另一方面,技术侦查并不等同于轨迹侦查,两者虽然在电信和网络监控上有所交叉,但是侦查措施的范围和使用上是不一样的。④
通过对A校侦查专业加上部分其他公安专业的122份问卷调查,在关于是否有必要开设轨迹侦查课程的调查中,88.52%的同学认为轨迹侦查课程的开设很有必要,9.84%的同学认为可有可无,1.64%的同学认为完全没有必要。而在关于侦查类其他课程是否能替代轨迹侦查类课程的调查中,83.61%的同学认为本校其他课程不能完全替代轨迹侦查课程,16.39%的同学认为可以替代。
综上,一方面A校的侦查专业课程在轨迹侦查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虽然少量的知识有所涉及,但并不能完全替代轨迹侦查的课程。另一方面,大部分侦查专业的同学也认为有开设轨迹侦查课程的必要。由此可见,对于公安院校的学生来说,开始该类课程还是有必要的。
(二)轨迹课程与其他侦查类课程相辅相成关系
在公安实践工作中,轨迹侦查往往不是独立使用,而是需要和传统侦查手段相结合的,并且能够配合传统侦查手段,发挥更大作用。所以轨迹侦查课程与传统侦查的课程相结合才能让公安大学生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
1.轨迹侦查需要以传统侦查手段为基础
首先,进行轨迹侦查,不论是轨迹侦查需要的人员信息⑤,还是案件相关的信息,人在活动中的电磁信息和住宿信息、交通信息等都依赖于传统侦查手段的获取以及公安基础数据情报处理工作的完成。也只有熟练掌握公安工作的基础知识以及传统侦查手段的操作执行才能为进行轨迹侦查学习打下基础。
以调查访问为例,固然现在很多案件的侦破都很依赖于视频监控的调取分析。但对目击者的调查访问所反应的信息却更加全面,像语言习惯,口音,以及交谈内容,神态,异常气味等视频监控都很难反应。所以对于公安院校的大学生来说,掌握调查访问这样的传统侦查手段对于学习轨迹侦查的相关知识是必要的。
2.轨迹侦查能更好利用传统侦查手段取得线索情报
对犯罪的侦查活动并不是一个密闭的系统,而是处于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开放性系统。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潮流中,侦查手段必会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化的不断发展而变化。深度挖掘与应用大数据潜在的价值是当前公安机关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9]而轨迹侦查的手段能够把传统侦查手段如调查询问以及现场勘查中所获得的线索情报盘活,发挥出更大作用。
在刑侦工作中,可以通过现场的痕迹物证、影像资料、涉案物品等客观信息入手,结合传统侦查措施,利用网络和计算机,通过对信息的查询,比对、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员、获取案件线索,收集犯罪证据,证实犯罪。[10]通过将传统侦查手段收集到的线索情报信息化,加之以轨迹侦查的分析办法能够提高刑侦工作的效率,成为传统侦查手段的效果倍增器。
而在公安院校的课程教育中,轨迹侦查课程的开设教授能够让学生把侦查其他课程所学的知识串联起来,在学习中开阔侦查工作的思路,以后在公安实践工作中能以轨迹侦查的思路找出更多破案的机会。
(三)公安院校开设轨迹侦查课程的可行性研究以某院校为例
以上章节对开设轨迹侦查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述,但是对于大部分公安院校包括A校来说,开设轨迹侦查类的课程还存在有如下的问题需要解决:
1.公安内网与教学场所联网以及授权问题。当前,为了保障信息安全问题,包括A校和公安大学在内,大部分教室都是不与公安内网相连的。而且因为考虑公安信息保密的问题,一般公安院校的内网授权一般都非常低。A校只有少数教职工有着授权证书,只能查到最基本的户籍信息,绝大多数教职工是没有授权证书的。而轨迹侦查的操作虽然可以结合案例进行讲授,但是如果学生不能直接进入公安云平台或者其他内网相关的情报系统进行操作查找的话就很难熟悉系统的具体使用和各个平台的优缺点。
2.公安实践部门对公安院校教学的支持问题。轨迹侦查手段在公安治安案件处理和刑事案件侦办中都已经得到的广泛运用,成功侦办的典型案件有很多。通过对案例的学习,学生能够对案例的实际处理有一定了解。但是因为不能完全保证100%的学生能够入警,出于保密考虑很多时候办案部门不愿意透露过多的办案细节给院校学生。所以在教学中能获得的相关案例也相对有限。
四、结论总结
综上所述,轨迹侦查手段为公安工作提供了诸多便利,给刑侦工作找出了更多的突破口,也满足了传统侦查手段的需要。但是当前公安院校包括A校在内多数院校并未开设轨迹侦查的相关课程。而结合对A校的学生的调查,大部分学生都认为开设轨迹侦查的课程有必要,其他侦查课程不能完全替代轨迹侦查课程的学习。而开设轨迹侦查类的课程不但不会影响传统侦查手段课程的学习,反而可以和传统侦查手段相关的课程相辅相成,让传统侦查手段课程的教授取得更好的效果。但是教学实践中还存在有内网平台授权和保密问题,以及公安实践部门与公安院校对接不够的问题。公安院校开设轨迹侦查课程有必要性,但还有一定的问题需要克服解决,才能建设好轨迹侦查课程,服务好公安教育和公安实践工作。
[ 注 释 ]
①本文中的传统侦查手段,主要指对犯罪现场痕迹和物证的勘验检查,对被害人,证人的走访调查,以及大规模摸底排队、刑嫌调控、阵地控制等途径排查,发现重点嫌疑人的侦查手段。
②A校是安徽省的一所公安院校,为了研究的保密起见,故以A校替代.
③主要根据刑事案件侦查中的轨迹分析法.刑事案件侦查中的轨迹分析法[J].中国刑事法雜志,2012,13(8):94-100.和庄华的著作《轨迹侦查》.
④通过分析A校的侦查专业的教材得出的结论.
⑤包括户籍信息等基本人员信息以及违法情况的信息.
[ 参 考 文 献 ]
[1]庄华.刍议轨迹侦查的概念与特点[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26(04):40-45.
[2]庄华.轨迹侦查[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6.9.
[3]马忠红.刑事案件侦查中的轨迹分析法[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08):94-100.
[4]陈涛.轨迹侦查的理论构建[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4(03):55-59.
[5]张学文.轨迹追查法在侦查中的运用[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1,23(05):87-91.
[6]朱伟洁,钟政. 目标轨迹在犯罪侦查中的运用[J].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6):48-50.
[7]任剑波.刑侦信息破案实践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5 :114-118.
[8]马忠红.从基层人才培养模式看公安院校培养方案的完善——以侦查学本科专业为例[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6(01):117-121.
[9]李云鹏.“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轨迹”在毒品犯罪侦查工作中的应用研究[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8(05):29-32.
[10]任剑波.刑侦信息破案实践探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北京,201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