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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开展群众工作路线教育,走群众路线首先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在依法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检察权过程中,群众工作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一、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的内涵
检察工作中的群众是指检察工作服务、依靠和接受监督的力量,具体包括社会组织、干部、普通劳动者等一切社会大众。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对象广泛性、内容复杂性、时间随机性、方式多样性和结果双向性等特点。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是检察机关与检察干警的理念、意识、知识、技能、水平在群众工作中的综合体现,其内容非常丰富,宏观上包括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宣传教育群众、组织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积极性、依靠群众和接受群众监督等多方面的能力,微观上包括理性思维、公正执法、改革创新、驾驭和应对复杂局势,舆论与教育引导、民主决策、化解矛盾纠纷、利益协调、依法办事等方面的能力。
二、新形势下提高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的必要性
1.检察机关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是由其本质属性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检察权。
2.检察机关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是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以民生问题为主的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检察机关日益迫切的重大任务。与此同时,由于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各种矛盾纠纷更多地以诉讼形式不断地进入司法领域,这对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做好群众工作,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和深刻现实意义。
3.检察机关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是其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必然要求。当前,一方面由于少数检察干警群众观念淡薄,群众工作能力不高,严重脱离群众等不良问题和现象,降低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另一方面,仍有相当多的群众不了解检察机关的性质与职能。只有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加大宣传、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检察机关,理解与支持检察工作,才能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感召力,才能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三、当前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存在的不足与面临的新挑战
1.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在案件的处理上,征求群众意见不够;在工作要求和考核考评上,适应群众要求的内容少,不能适应现实社会的主流需求;另外相当多的基层检察院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各项业务工作压力大,警力又不足,不少检察干警经常超负荷工作,在精神上和体力上严重透支等等,这些原因造成一些检察干警学不会群众语言,把握不了群众心理,掌握不住群众工作方法,有心无力做群众工作。
2.检察机关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挑战。集中体现在:一是群众司法需求多样化带来的挑战;二是社会信息化特别是网络舆情的深入影响给检察群众工作带来的挑战;三是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给检察群众带来的挑战。这些都对检察队伍的法律素养、专业技能与职业道德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期待。
四、提高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的路径
1.加强教育,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打牢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以思想政治教育、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为载体,开展群众观念教育,从思想、观念、态度上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检察权来自人民属于人民的观念,深刻认识到执法活动必须符合人民的意志、满足人民的要求、保护人民的权利。群众的要求是第一信号,群众的满意是第一标准。
2.准确把握群众司法需求,提高执法能力,确保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当前,检察机关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把握群众司法需求,并努力提高执法能力:一是从快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利运行过程中的公正;二是着力监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三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当严则严,该宽则宽,促进社会和谐。四是提高包括法律运用、宣传说理、分析处理在内的综合执法能力。
3.创新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搭建联系群众的平台,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增强检察机关服务群众工作的主动性。在内部工作机制上:一是建立公开听证质询制度。对于涉及重大、疑难案件的矛盾纠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会各界人士和当事人及其亲属参加,进行公开的听证和质询。二是建立承诺答复制度。对于涉检矛盾纠纷,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检察机关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对当事人提出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依照程序给予答复;当事人则承诺在检察机关调查处理期限内,不就同一问题重复或越级上访。在外部工作机制上,借助检察工作站平台开展各项群众工作:一是开展丰富的活动联系群众,直接面向群众了解其呼声,调节群众纠纷,提供各种法律服务。二是创新舆论宣传的工作方法,积极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三是积极主动征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4.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提供素质保证。在新形势下,仅有良好愿望、没有相应的素质能力,是难以做好群众工作的。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增强检察干警沟通与服务群众的能力、快速反应与熟练语言表达能力,提高检察干警了解群众疾苦和掌握群众心理的能力,疏导群众情绪和化解群众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
5.建立健全群众工作绩效考评和群众评判检察工作机制,提升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形象力。围绕让群众满意这一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群众工作能力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将检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同业务考评、纪律考勤、职业道德,按一定的比例列入其个人与部门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比表彰、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健全群众评判检察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在组织相关执法检查和专项教育等活动中,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认真接受群众代表的监督。
一、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的内涵
检察工作中的群众是指检察工作服务、依靠和接受监督的力量,具体包括社会组织、干部、普通劳动者等一切社会大众。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对象广泛性、内容复杂性、时间随机性、方式多样性和结果双向性等特点。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是检察机关与检察干警的理念、意识、知识、技能、水平在群众工作中的综合体现,其内容非常丰富,宏观上包括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宣传教育群众、组织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积极性、依靠群众和接受群众监督等多方面的能力,微观上包括理性思维、公正执法、改革创新、驾驭和应对复杂局势,舆论与教育引导、民主决策、化解矛盾纠纷、利益协调、依法办事等方面的能力。
二、新形势下提高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的必要性
1.检察机关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是由其本质属性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检察权。
2.检察机关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是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以民生问题为主的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检察机关日益迫切的重大任务。与此同时,由于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各种矛盾纠纷更多地以诉讼形式不断地进入司法领域,这对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做好群众工作,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和深刻现实意义。
3.检察机关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是其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必然要求。当前,一方面由于少数检察干警群众观念淡薄,群众工作能力不高,严重脱离群众等不良问题和现象,降低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另一方面,仍有相当多的群众不了解检察机关的性质与职能。只有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加大宣传、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检察机关,理解与支持检察工作,才能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感召力,才能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三、当前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存在的不足与面临的新挑战
1.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在案件的处理上,征求群众意见不够;在工作要求和考核考评上,适应群众要求的内容少,不能适应现实社会的主流需求;另外相当多的基层检察院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各项业务工作压力大,警力又不足,不少检察干警经常超负荷工作,在精神上和体力上严重透支等等,这些原因造成一些检察干警学不会群众语言,把握不了群众心理,掌握不住群众工作方法,有心无力做群众工作。
2.检察机关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挑战。集中体现在:一是群众司法需求多样化带来的挑战;二是社会信息化特别是网络舆情的深入影响给检察群众工作带来的挑战;三是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给检察群众带来的挑战。这些都对检察队伍的法律素养、专业技能与职业道德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期待。
四、提高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的路径
1.加强教育,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打牢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以思想政治教育、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为载体,开展群众观念教育,从思想、观念、态度上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检察权来自人民属于人民的观念,深刻认识到执法活动必须符合人民的意志、满足人民的要求、保护人民的权利。群众的要求是第一信号,群众的满意是第一标准。
2.准确把握群众司法需求,提高执法能力,确保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当前,检察机关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把握群众司法需求,并努力提高执法能力:一是从快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利运行过程中的公正;二是着力监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三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当严则严,该宽则宽,促进社会和谐。四是提高包括法律运用、宣传说理、分析处理在内的综合执法能力。
3.创新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搭建联系群众的平台,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增强检察机关服务群众工作的主动性。在内部工作机制上:一是建立公开听证质询制度。对于涉及重大、疑难案件的矛盾纠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会各界人士和当事人及其亲属参加,进行公开的听证和质询。二是建立承诺答复制度。对于涉检矛盾纠纷,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检察机关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对当事人提出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依照程序给予答复;当事人则承诺在检察机关调查处理期限内,不就同一问题重复或越级上访。在外部工作机制上,借助检察工作站平台开展各项群众工作:一是开展丰富的活动联系群众,直接面向群众了解其呼声,调节群众纠纷,提供各种法律服务。二是创新舆论宣传的工作方法,积极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三是积极主动征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4.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提供素质保证。在新形势下,仅有良好愿望、没有相应的素质能力,是难以做好群众工作的。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增强检察干警沟通与服务群众的能力、快速反应与熟练语言表达能力,提高检察干警了解群众疾苦和掌握群众心理的能力,疏导群众情绪和化解群众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
5.建立健全群众工作绩效考评和群众评判检察工作机制,提升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形象力。围绕让群众满意这一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群众工作能力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将检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同业务考评、纪律考勤、职业道德,按一定的比例列入其个人与部门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比表彰、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健全群众评判检察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在组织相关执法检查和专项教育等活动中,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认真接受群众代表的监督。